廉洁自律不贪为宝
2009-04-14霍秋明
霍秋明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党十分重视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此,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尤为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遇到的诱惑和考验很多。面对种种诱惑,要能够忍住,把握好自己,坚守一道防线,保得住气节,是对人们的考验。古代有一个以“不贪为宝”的故事很有教育意义:春秋时期,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时,发现了一块宝玉,便高高兴兴带回家。他担心宝玉放在家里会被人盗走,决定把宝玉送给有身份的人。他带着宝玉前往都城,拜见掌管工程的大臣,并献上宝玉。大臣拒收,对宋人说:“我不能收下这块宝玉,如果收下了,你我都失去了宝。”宋人不解其意,大臣解释说:“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这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失去了宝,而我收了你的宝,也就失去了不贪这个宝。这样,你我双方都失去了宝。”故事简短,寓意深刻。古代一个做“官”的人,能“不能物惑”,以“不贪为宝”的精神,仍是值得赞扬的。
今天,我们共产党人要比封建官吏有着更高的精神境界。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涌现出许多好干部,他们拒腐蚀,永不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的好干部郑培民同志就是众多优秀干部的代表,他身居高位,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廉洁从政上始终坚持“警钟长鸣”。他经常警示自己“情浓钱淡,永葆清白”,“对待身外之物要铁石心肠”。在种种诱惑和考验面前始终做到“灯红酒绿不迷眼,不义之财不伸手”。他一生做了许多造福人民的事,从不谋私利,甘当公仆,自觉奉献,先忧后乐。郑培民同志是廉洁从政的模范,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榜样。
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由于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个别领导干部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国家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跌入腐败的泥坑。象胡长青等人,同样身居高位,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和考验,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巨额贿赂,罪行严重,受到法律严惩,为各级领导充当了反面教员。在贪官眼里,权力不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金钱才是最可靠的。因此,一朝权在手,便把钱来敛。事实上,敛钱一旦成为目标,人性中的贪婪就会膨胀起来,灾难也就为期不远了。见钱眼开,到头来落得个可悲的下场。
我们应该懂得,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不是金钱和财富,而是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不懈奋斗的品格和精神,这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要加强党性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牢牢守住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牢牢守住党性原则的思想防线,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的前沿阵地。做到清正廉洁、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以勤政务实和敬业奉献的精神,带领群众走好科学发展之路。
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让我们从关系党和国家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永远同人民群众心连心,使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
作者单位: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