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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促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2009-04-10

投资北京 2009年3期
关键词:合伙制股权意见

汤 平

日前,北京市金融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9条,主要可概括为税收征管规定、财政支持政策、综合配套服务及行业自律建设等四方面内容。《意见》的发布将为首都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出台应运而生

反思全球金融危机可以发现,正是金融杠杆过高,衍生品发展过快,严重偏离于实体经济,引发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但是股权投资紧密结合实体经济,是机构投资者不可或缺的资产配置工具,近年来已发展为成功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工具之一。北京市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明确提出“研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京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京设立,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京发展。”

《意见》出台正是北京市政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举措,也是市政府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业发展环境的又一项重要措施。

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全球PE北京论坛”上说,北京具有发展股权投资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在北京的发展正逢其时,日渐成为北京金融发展的新空间。据市场机构统计,2008年北京地区的VC/PE(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案例数为184笔,占全国投资案例总数的24.2%:投资金额为34.42亿美元,占全国投资金额的24.9%,均居全国首位。北京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心市场。

扩大准入范围,为PE正名

《意见》明确,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股权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意见》对于股权基金和管理企业给予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符合条件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字样。

先分后税,明晰税收优惠范围

《意见》提出了“先分后税”的方式缴税,就是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代扣代缴。其中通过法人单位分得的个人所得,由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意见》同时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意见》,对于台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进行备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拓宽资金进入与退出渠道

《意见》鼓励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非上市企业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直接投资公司,增加了LP的来源。《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在京开设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依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

《意见》提出,进一步改革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模式,引入市场化的资产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建立市级股权投资基金,扶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股权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本区县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投资在本市注册设立的股权基金。

以上规定将有效地解决股权投资资金来源有限的问题,拓宽资金进入渠道。

同时,《意见》为资金退出提供了新的渠道。支持股权基金及其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提供了新的途径。加之,股票发行审核机构坐落北京,便于股权投资机构了解资讯,实现A股市场的退出;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不断持续创新的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品种不断涌现,为PE退出和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制。

多层次,多元化的支持为股权投资在北京的发展提供多种退出渠道和机制,分散了股权投资发展的风险。

完善综合配套服务

《意见》提出在金融街建设PE中心大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PE大厦,吸引和聚集本市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发展,在购租房补贴上,参照金融企业给予支持。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将在办公场所,政府服务等方面为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的聚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相应支持,实现股权投资基金产业集聚。

根据《意见》,政府对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下设服务中心为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支持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在北京的设立和发展。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将有望免费分享政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信息。北京的优秀上市后备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本市企业,优先列入本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意见》的发布引起了股权投资基金业普遍关注,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好评。据悉,自春节过后的短短两周内,市金融办接到业界电话咨询100多次,并连续举办3场政策宣讲会,场场爆满。

业界人士普遍反映,本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针对性强,契合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行业特点,使业界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体现了市政府务实的工作态度。意见的发布增强了广大股权投资基金在京注册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已有多家正在选择注册地的股权投资基金表示已决定在京注册。

股权投资紧密结合实体经济,是机构投资者不可或缺的资产配置工具,近年来已发展为成功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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