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口语交际课程标准(指南)折射出来的问题
2009-04-08李震海
李震海
“口才与电脑、金钱”并列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武器。在这三大武器当中,口才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人们便无法适应信息社会生活。为了加强中小学生口才能力的培养,各国都制定了专门的口语课程标准。我国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提出了“口语交际”这一说法,代替“听说”,更加突出“交际”。《编制K-12年级口语交际课程指南,2000》(Guidelines for Developing O-ral Communication Curriculum Kindergarten through Twelfth Grade,20001是美国国家交际协会根据该协会 1990年版同名报告修订推出的一份新的研究报告,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目前中小学口语交际研究的新近成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试着通过对美国口语交际教学的初步解读,与中国现阶段的口语教学现状做一个浅显的比较,从而找到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制定背景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时代,书面语一直是交际的主要工具,重文轻语自古而来。因此。口语一直处于缺失层面。口语交际由听说演变而来,从近代语文单独设科开始。经历了“发端、停滞、复苏、发展等几个阶段。”可以说口语交际的底子是很薄弱的。
美国的口语交际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在美国的教育中一直备受关注。早在1914年美国成立了“演讲交际协会”(Soeech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后改为“全国交际协会”(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简称NCA,由该协会负责成立了“评估和测试委员会”(Committee on Assessment and Tesfing),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口语交际评估系统。
二、教学目标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总目标中明确指出:“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具体的又分为四个学段来规定。总的来说,这些目标表述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另外,新课标中口语交际目标有些表述有重复,如把培养口语交际中的文明礼貌自信心从第一学段规定到第四学段等。王荣生教授曾指出,“五年级提出四年级同样的诉求,证明四年级教学的无效”。同样口语交际目标把有些目标从小学规定到高中,那么从小学和初中这两个阶段,学生到底学到了什么?
《编制K-12年级口语交际课程指南,2000》(以下简称,美指南)中不仅有幼儿园至十二年级的具体的口语教学课程方针,而且还制定了与之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其中非常引人注意的是,每一年级的教学目标,都有“为学生提供机会”这一表述。诚然,不管再怎么完善的教学目标,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还是教师一言堂”,没有学生的参与都是不能实现的。而这也正切中了我国语文口语教学的弊病。
该指南明确了每一个年级的具体任务和口语教学所涉及的范围,并且每一阶段的目标具有渐进性。而这在我国的新课标里是很笼统的,每一年级并不确切地知道这一年级要完成的口语教学任务,这样就造成了口语教学目标实施的混乱和延迟。
下面,我们选取二者的相同分段来做一个比较,即我国新课标的第四学段和美指南中的七、八、九年级来进行比较。
通过这个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美指南在表述上的清晰性和完善性,每一年级,该学段需要达成什么目标,该阶段教学领域的界定以及实施的条件(提供机会)。反观我国新课标的六条空洞的内容,从总的“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来观照,学了什么知识。得到什么能力,最关键的如何获得这样的能力等在这六条中都很难得到回答。
三、评价标准
新课标关于口语交际教学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我们只能看到这样的表述:“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应重视考察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情感态度。评价必须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让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以反映学生真实的口语交际水平。”这个评价要求显得有些苍白,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只有要求。而对如何评价却未提。因此在实际教学中,运用何种评价标准,如何评价都是盲人摸象。
美指南中分“有效的交流、说话、听、媒体素养”四方面来制定评价标准。在有效的交流这部分中要求有能力的信息交流者能够反映八个方面的知识和理解力;有能力的说话者应该表现出四个方面的能力:有能力的听话者表现出三个方面的能力:还有一个我国新课标中未涉及的媒体素养。
四、媒体素养的缺失
21世纪是信息化社会,随着电视、电脑、移动通信等媒体的发展,使当代社会成了一个开放的信息社会,媒体已经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生活,交际中媒体的使用几乎不可避免,如电话、视频、音乐散文、自拍DV等等。但是,媒体素养在新课标中却没有得到重视,我们在总目标和四个阶段目标中找不到任何表述。
美国非常强调个人整体的媒体素养,在美指南中,要求学生:“16、能够理解人们在个人和公众生活中使用媒体方式。17、能够理解受众和媒体内容之间关系。18、能够理解媒体内容在社会和文化背景下是如何产生的。19、能够理解媒体的商业本质。20、使用媒体与特定受众交流的能力。”
当前,媒体交际在生活和交际中占据很主要的一部分,因此,口语教学必须要体现出学生对媒体交际的理解与掌握,使学生获得相应的口头和视觉交际技巧,使学生能“批判性地评价传媒信息和资源,更惬意地通过各种媒体表达自己。”对交际活动而言,对媒体信息的接受、理解和批判能力,将是一个人在信息社会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五、“鱼”和“渔”
《老子》中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句话。意思是说与其给予他人鱼肉,不如教人捕鱼技巧。
新课标提出了口语教学的几点目标和内容,也就是对学生说要这样来做。可是为什么这样做,如何做等问题却没有得到回答。学生对口语交际的价值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只是去训练每个单元后的口语练习。没有明确的认识和需要,就不能成为主动的学习者。
通过观察美指南,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中小学十分重视口语交际的完整性,即学生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不仅要学会听说,而且要知道自己怎样说和为什么说。并且如何习得这些知识和技能。
鲁迅先生曾说过:“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但是直接照搬,那就会犯“本本主义”错误。橘种淮南还是淮北,还是要看土壤。本文既不是“菲自”,也不是“崇外”,将中美口语教学制定的导向文件进行比较,以期待我国的口语交际教学能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