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家教:不幸福的家庭也可以有幸福的家教
2009-04-08薛宁
薛 宁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这位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宣誓就职的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吸引了全球的注意力。他究竟是如何走向成功的,而他的出身和家教又是怎样助他勃发出神奇的动力,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的呢?
毁害人的不是家庭而是家庭教育
奥巴马的母亲1942年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她的父母给她起了一个男孩的名字“斯坦利”。斯坦利的父亲是家具推销员,哪里有机会就举家搬到哪里,斯坦利在18岁之前,跟随父母搬过5次家,在美国的四个州生活过。她高中毕业后,父亲到夏威夷州寻找新机会,于是,她成为夏威夷大学的新生,在夏威夷大学,斯坦利正式改名为安——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安从高中时就开始读哲学课程,还经常参加咖啡馆的哲学讨论会,她非常聪明,性情安静,喜欢结交朋友,喜欢参加各种活动。就是在夏威夷大学的俄语课上,安认识了奥巴马的父亲——第一个入读夏威夷大学的非洲人老奥巴马。老奥巴马口才极好,魅力十足,虽然在上世纪60年代初的夏威夷,白人跟黑人的恋爱还很难被大家接受,但大胆浪漫的安还是在与老奥巴马相识七个月后,带着三个月的身孕嫁给了老奥巴马。
然而,奥巴马才刚满一岁,老奥巴马就离开夏威夷到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去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其实,老奥巴马在非洲的肯尼亚早就有了妻小。最终,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安提出了离婚。奥巴马对于生父的印象很浅,因为从他记事起,就见过生父一次。后来,奥巴马的母亲与印尼留学生苏托洛结婚,并带上6岁的奥巴马搬迁到印尼。然而安的这一次婚姻也没能维持很久,奥巴马10岁那年,她再一次选择离婚。
这样的家庭关系,从表面上看似乎很混乱,奥巴马似乎会缺乏亲情和温暖,然而实际上他很健康,从身体到心理都很健康。从出生到10岁,奥巴马都跟母亲在一起,虽然他跟着母亲在不同的国家生活,但是母亲一直爱着他,保护着他,并且从不在他面前贬低他的生父或者继父。就连一直反对女儿婚姻的奥巴马外祖父母,也从来没在他面前诋毁过他的生父。反而,他们还经常跟他提及他的父亲老奥巴马,夸赞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唱非洲歌曲:“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倒了。”
安与两任丈夫都是好聚好散,没有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一直在和善自由的气氛里长大。而安始终没有放弃求学和工作,她独立而坚强,给奥巴马树立了一个愉快光明的形象。奥巴马受到母亲的感染,从小就热情独立,他热爱打篮球,有很多伙伴,也有自己的小圈子。温暖的母子关系、伙伴关系足以抵御家庭破裂对奥巴马的负面影响。
正确的理念远远大于学校的分数
在奥巴马的成长过程中,安从来没有给儿子限定学习的方向和必定的目标。
从奥巴马很小的时候起,安就开始培养儿子对人生的热情和正确的理念。她常常带着儿子一起观赏日出日落,还曾经在半夜把儿子从床上叫起来观赏皎洁的月色。因为肤色,奥巴马小时候曾经被小伙伴们叫做“黑鬼”,他的继父知道后告诫他:“最好成为强者,如果你不能成为强者,那么就成为智者,然后再去为强者出谋划策,使他们爱好和平。”就是因为曾经拥有一个黑人生父和一个印尼继父,奥巴马具备了良好的国际理念,他的梦想正体现了一个黑人青年在社会现实面前的不屈和奋进。
安也是个理想主义的严母,对孩子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在印尼,她凌晨四点钟就要儿子起身,赶在上学前给他上课。她也经常带民权运动的书籍、美国著名女黑人福音歌手马哈利娅•杰克逊的录音,以及马丁•路德•金的讲稿回家,为的是让奥巴马耳濡目染,了解黑人的奋斗史。打从两岁以后,奥巴马甚少见到生父,是母亲鼓励他追寻自己黑人血统的根。当奥巴马要求留在夏威夷完成中学学业,不愿跟随母亲回印尼时,安纵有万分不舍,还是答应了。
奥巴马高中毕业后,安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儿子的生活,也没有要求儿子考什么大学,相反,她给儿子写了一封长信,指出念大学仅仅是前进道路上的第一步。奥巴马的外公外婆也没有要求奥巴马考什么样的大学,读什么样的专业。他们给了奥巴马充足的自由,让他的选择更为广阔。
安致力于帮助穷苦的女性,希望儿子也同样具有社会责任感,而那时年幼的奥巴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社会责任感,安对此感到失望。但是她的希望却一直影响着奥巴马,奥巴马上大学后自主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立志改善整个社会对种族对民族的不公待遇,并且还主动做了社工领袖。
总统的家教就是自信、魄力加亲和力
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曾经这样评价母亲:“她总觉得,在陌生的领域闯荡,我们有可能偶然在顷刻间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一面。那就是她的人生哲理——不要被恐惧或狭隘的定义所束缚,不要在自己周围筑起围墙,尽力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亲情和美的事物。”安是这样对待人生的一次次变故的,同样,她将这样的自信传授给了奥巴马。
从很小的时候起,奥巴马就学会了在第一时间融入陌生的环境,建立自己的朋友圈子,他的突破口就是篮球。即便是刚到印尼,周围没有一个熟悉的伙伴,被小朋友们叫做“黑鬼”时,他依然可以优悠自如地让自己成为孩子头,并且拥有一大帮新朋友和拥护者。他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泰然和影响力,就来自母亲的影响。安在朋友和同事的口中,是个聪明绝顶、不畏权势、敢爱敢言、人缘极佳、对异己有莫大包容胸怀的性情中人,有幽默、不拘小节的一面,也有固执而刚烈的一面。她对奥巴马的教育亦是如此,她曾经用自己在妇女世界信贷会的工作经历告诫儿子,要关注社会核心问题,并要敢于表达自己的思想,向权贵直言,而不要因为自己的肤色、地位有丝毫的怯懦,因为你也有同样的社会责任和作为公民的权利。在母亲的教育下,奥巴马从小就不畏惧权势,尽管他黑色的皮肤难免遭遇偏见,可是他有着一颗自信勇敢毫不畏惧的心。
安曾经为福特基金会工作,在那段时间里,因为她的魄力和亲和力,不论是在她雅加达的办公室或是家里,她总有接待不完的访客。客人们大都有些来头,不是人权组织的领袖,就是妇女组织的成员,再不然就是基层社群的代表。奥巴马从小就见识并且习得了母亲的这些优点,从而为他日后竞选总统积累人气奠定了坚实的人格基础。
只可惜,安未能看到儿子最后的成功,在奥巴马1995年第一次竞选公职时,53岁的安死于卵巢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