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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富豪财产谁继承?

2009-04-07

名人传记·财富人物 2009年10期
关键词:立遗嘱遗嘱信托

阿 凉

“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是这带不去天堂的钱,却给人间带来了激烈的争夺和种种罪恶。众所周知,名人在去世之后会留下大笔的遗产,因而关于遗产的继承和分配的纠纷,就成了外界十分关注的话题。无论是国外、大陆,还是港台,这种比电影还精彩的争产戏码年年上演。

《圣经》云:“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聚财富,不知将来有谁收取?”

在海外,人们处理遗产通常有两种方式:如果财产不多,可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分配遗产;如果资产比较庞大,可以采用遗产信托的方式来处理。

什么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Probate Tru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

把遗产交付给信托基金的做法,对于中国人来说也是比较新鲜的。中国人立遗嘱时一般倾向于把财产分割给几个继承人。而迈克尔·杰克逊却没有分割,而是作为一个整体,委托给自己信任的基金进行经营管理。应该说,这是一种高明的方法,因为几个孩子还年幼,他们与父亲的亲疏关系很难确定,而年迈的母亲也没有能力管理这么大一笔财产。他这样做,相当于我们把钱交给优秀的基金经理,让财产不断保值、增值。

遗嘱信托的4个特点

一防争端。侯耀文未设遗嘱留祸根龚如心两份遗嘱引争端

59岁的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心脏病突发去世,他的存款,加上字画、房产,被媒体估价达8000万元,而侯耀文却没写下遗嘱,数千万遗产何去何从就成为一个麻烦的引子。由于侯耀文父母已不在人世,且不再拥有婚姻关系的配偶,这笔遗产的争夺实际上是在两个女儿之间展开,导致侯耀文去世两年后骨灰仍未下葬。

与之正好相反的是亚洲女首富龚如心的遗产争夺案。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高达1300亿元。她的遗产风波一直扑朔迷离,先后传出有艺人吕良伟、黎明、风水师陈振聪等继承,但都未能得到确认。争议的由头是华懋慈善基金及龚如心生前好友陈振聪各自持有一份他们声称为龚如心最后遗嘱的文件。这个案件至今未做出最终判决。

二防挥霍。梅艳芳亿元遗产案法院只认遗嘱不认妈

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覃美金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或被别有用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但梅妈对女儿遗嘱不满,认为自己应该独得遗产,质疑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认为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医院住院,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也加入战团,声称妹妹是被人害死。梅艳芳亿元遗产官司持续了5年,但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梅妈败诉,梅艳芳生前遗嘱有效。

三防侵占。沈殿霞、杰克逊将遗产交付信托基金

肥肥(沈殿霞)也采用了遗嘱信托的方法。肥肥去世时留下资产无数,除了中国香港、加拿大等地的不动产,还有银行户口资产、投资资产和首饰等,资产净值达1亿港元。鉴于当时其女郑欣宜才满20岁,没有经验处理多种不同类型的资产项目,她在去世前已订立信托,将名下资产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一旦她去世,郑欣宜面对任何资产运用和工作等大事,最后决定都要有信托人负责审批、协助,这样就可以避免阅世未深的女儿被骗。这位首选信托人就是沈殿霞的前夫、郑欣宜的生父郑少秋。其他人选包括陈淑芬、沈殿霞大姐和好友张彻太太。

另外,沈殿霞的遗产信托指定了资金用途的大方向,例如,等到郑欣宜结婚时可以领走一定比例的资金,或是一笔固定金额,如1000万港元等。这样就可以避免郑欣宜一下子把遗产花光。而且,将钱与不动产信托在受托者名下,动用时必须经过所有监察人同意,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别有用心人士觊觎郑欣宜继承的庞大财产。

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去世后,他的巨额遗产使许多人垂涎三尺。试图争夺遗产者共有3方,第一方:迈克尔·杰克逊遗产将逾12亿美元,三名子女成为最大的继承者,其监护权将成为争夺的焦点。第二方:前妻凯瑟琳正在寻找更有利的证据,希望能够获得更多遗产的支配权。第三方:杰克逊7年前就已立下遗嘱,受益人包括三名子女、他母亲与慈善机构,老爸没份。老杰克逊近来频频亮相,试图分一杯羹。

但迈克尔在遗嘱中声明,他的全部财产(当时估计超过5亿美元)交付“迈克尔·杰克逊家庭信托基金”,并指定他的母亲凯瑟琳·杰克逊和三名子女为遗产受益人。迈克尔的父亲乔·杰克逊不在受益人名单中。迈克尔在遗嘱中特意强调:她的前妻黛博拉·罗不能继承任何遗产。

四防风险。戴妃遗嘱信托基金投资收益达千万英镑

根据已故戴安娜王妃的遗嘱,年满25岁的威廉王子已经有资格安全支配他所继承的遗产信托基金带来的投资收益,即每年达25万至30万英镑的收入。能发挥这种保障收益的防风险作用也是信托基金的好处之一。

戴安娜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遗产,在缴纳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剩余。而这笔财产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达到1000万英镑。这笔信托基金将在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之间平均分配。成廉可以不受限制地支取由其中的650万信托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到30岁的时候,他可以支取其中信托基金的一半即650万英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名王子同意的情况下,这份遗嘱允许他们对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作为查尔斯的长子,威廉在将来可以继承康沃尔郡封地,可得到每年数百万英镑收益,而且日后一旦当上国王,威廉得到的会更多。这一补充条款显然是为了对无缘王位的哈里王子的补偿。

内地资深信托人士李先生表示,在中国香港,遗产信托的受托人可以交给个人,也可以交给银行等机构。不过,假如在美国发生类似情况,则是将资金信托给银行等机构管理,而非交给私人受托。因为将资金信托给银行,信托的资金与银行的财务实现完全分离,可以受托保管数十年、上百年,遗产甚至可以照顾到孙子一代。

而自然人受托,则有可能遇到自然人出事,或是身体不适等情况导致无法

托管,也可能发生受托人私账与托管账分不清的状况。

近年来,内地中产阶层的崛起,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界成功人士和家产达到几千万、上亿元的人群来说,私人财产的信托、见证、财产传承正成为一种需要。

财富管理在内地才刚刚起步,目前还无法开展遗产信托的业务,但随着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以及人们的观念普及,未来3到5年内有望增加遗产信托的服务。

律师解析:

一、企业家要有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龚如心和王德辉在第一次遭到绑架之前,认为自己并不是香港首富,虽然有些资产,但比李嘉诚、包玉钢等大贾远不能及。即使有不法之人图财绑架,也不会打自己的主意。正是由于这种大意思想,不舍得在安全保卫上多做预算,又觉得自己平时节俭低调,不会引起绑匪的注意,最终导致首次绑架事件的发生。而首次绑架事件后的第七年由于警惕放松,又导致悲剧重演,并且这一次,钱出而人未归,着实让人叹息。这如电影情节般的事件不仅发生在香港,而且在内地也时有发生。2003年海鑫集团董事长李沧海在办公室被害事件,不仅子悲母伤,而且引发40亿元身后财产的继承,也算是一个警示。

二、企业家要有立遗嘱的意识。

中国古训说:“做事要往最坏处打算,要向最好处努力。”企业家也应如此。纵使帝王将相,也难免一死:纵有万贯家财,也难免故去。未年迈时,感觉距离“死”这个词很遥远,因此,对死亡没有太多的担心和恐惧,而将精力放到创业、展业的大事业中去了。王永庆,侯耀文亦是如此。他们事业蒸蒸日上时,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工作当中。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有日身遭不测或意外故去,不仅自己九泉难安,而且还会引发昔日的亲人之问的利益争斗,被世人传为笑谈。而立一遗嘱,对大多企业家并非难事。企业家身边围绕的律师人数何其多,花几个时辰,立一张平安纸,不仅消耗不大,而且不留遗患。大多企业家不愿意涉及“立遗嘱”之事,主要忌讳“死”字,认为不吉。此种思想,应该转变。就世纪遗产案看,虽然龚如心自己也遭不规范遗嘱之害,花费数亿元巨资才最终维权,但最终自己也没有能真正重视立遗嘱,导致两份遗嘱真假难辨,让人叹息。

三、企业家要有立遗嘱的规范意识。

企业家在平时工作时,对员工要求甚严;在签订合同时,对律师要求甚严;而在制定遗嘱、处分自己一生打拼而得的积蓄时,却往往不够重视,形式草率,酿成后患。比如,在世纪遗产案中,王德辉1990年在遭受第二次绑架前书写的遗嘱,虽有四页纸,但却放在四只不同的封套中,并且纸张类型不同,第一张为道林纸,后三张为牛油纸。并且,第四页遗嘱上只有王德辉的英文签名,没有中文落款。由于遗嘱遭受质疑,龚如心不得不花费上亿巨款,请世界顶级鉴定专家鉴定真伪。即使这样,龚如心在其2006年的立遗嘱过程中,也并未仔细斟酌。虽然该遗嘱为香港著名大律师所立,但由于涉及财产特别巨大,加之立遗嘱的大律师又是上一案的代理律师,龚如心至少应该设计增加遗嘱真实性的几道防范措施,使得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在身后能为“真实”,不至于被歹人利用。

四、企业家要择善友交往。

企业家由于掌握和坐拥巨额资产,身边各色人等良莠不齐,难免小人上身。在世纪遗产继承案中,不仅“契子”可以变节,旧部可以“挑拨”,影星可以“参团”,而且律师可以“投敌”。因此,“慎防小人”,不仅仅是老百姓生活交往中的警句,更应成为企业家用以警示的铭句。特别是在立遗嘱、决定家业存留、遗产安排的大事件上,更应该听取一些道德品质良好、没有利害关系的善人之言,以防止终生心血换来的万贯家财在故后不知花落谁家。

遗产继承已成为困扰这些富豪的一个大问题,而一起起产权纷争的背后已不仅仅是一个家族财富的传承问题,它还暴露出阻滞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忧患。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有一句话,“财富的创造不仅取决于分工、资本积累和对外贸易,而且还取决于人们高尚的道德和伦理”。因此,财富继承者不仅要洁身自好,更应该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才能合情合理传递自己的家族财富。

中原珍宝——盘谷砚

柴桂杰

盘谷砚,因产于河南省济源市盘各山而得名,又称济源石砚。因盘谷山上有一峰叫天坛峰,因此也称天坛砚。

盘谷砚以它的自然纹理和高超的雕凿而闻名。1933年,济源县(现在的济源市)文管所在一座汉墓中发现一罕见的四龙戏珠石砚,石砚呈圆形,上下两层,三足。砚盖有立雕砚钮,四条蛟龙围绕中心宝珠,给人以活泼、旋转、跳跃的感觉。砚池平整光洁,易于发墨,经专家鉴定为盘谷之石。据此考证,盘谷石砚的使用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

清代人江春熙在他的《寿石斋砚谱》中,对盘谷砚的产地、石品及特性作了全面的记述:“河南怀庆府济源县东北二十里,太行之麓,曰:盘谷,即唐李愿隐处也,产石似端,土人用以作砚……丙午春,余亲至其地而考之,盘谷之中为佛寺,其山石出泉,流至寺东南,遂隐不见,有石而不能取。山左无泉,即今取石处也,此真盘石也。”

大唐贤士李愿,因不满朝政,隐居盘谷山上的盘谷寺中,与老僧成为至交。韩愈曾赠李愿题诗名砚,并著《送李愿归盘谷序》一文。李愿常携这方宝砚为伴,磨墨濯毫,以书画寄情山水。此砚就是韩愈在洛阳任国子博士时,同学生高常游盘谷山所得之砚。李愿与砚相依为命,直至生命垂危才将这方宝砚赠给老僧。从此,老僧将此砚视为镇寺之宝,秘不示人。此砚越传越奇,如说:“盘谷寺那宝砚会自动涌泉,凭你怎么用也不会干”,“那宝砚是聚宝之物,放粮粮吃不完,放钱钱花不尽”等等。

唐代末年,战乱四起,河东节度使石敬塘听说盘谷寺有此宝砚,就命河阳行军司马李彦询查访宝砚。李司马来到寺中,听老僧讲当年韩愈得砚之事,越听越神,就问老僧说:“是否能让我一饱眼福?”老僧说:“可以,只是今日不行。这砚乃是本寺镇寺之宝,早年即立下规矩由住持长老收藏,其他任何人是动不得的。今日长老上山采药未归,只有请你改日来看了。”老住持从山上归来后听说此事,大吃一惊。正在此时,只昕一小和尚报道:“师傅,山下有队兵马来了。”老住持快步走出山门,向山下望去,只见兵马已从东面、南面两路直奔盘谷寺而来。老住持急忙开柜包砚,背上药篓,带徒弟从后山门出寺,往后山去了。

一老一少顺着陡峭的山路往上爬,眼看追兵已到,老住持又摔了一跤,小徒弟急忙去拉,老住持双手拽着柏树枝总算爬了起来。望着手里的柏枝和脚下的重重叠叠的山石,老住持忽然心生一计,何不将宝砚暂藏于大山之中,作上记号,过几日再来取回。于是师徒二人急忙将宝砚埋于山石之中,又将藏砚处的柏树扭残一枝为记,就顺盘谷绝壁处一石缝暗道上北山去了。

李司马一伙未获此宝,气急败坏地在盘谷寺放把火而去。

老住持从深山归来,探听李司马一走,就带徒弟上山去寻砚。但见满山翠柏尽成扭枝,再也认不出自己扭过的是哪棵柏树。这就是“盘谷藏砚,翠柏扭枝”的传说。当人们漫游盘谷山中,看到那扭枝翠柏时,总会想起扭柏藏砚的故事。

现今开采的盘谷石砚天然纹理非常丰富,常见的有金线、玉带、墨斑、金星、银星、蕉叶白、青斑、红墩、天蓝、猪血红、紫泥、柳叶黄、麦叶绿、三彩石等,最近又开采出子母石、瓜耔石等石品。“南端有眼,北盘有线”,就是说广东的端砚有眼者为最名贵,北方的盘石砚有金线者最为名贵。

盘谷砚最讲究雕凿和造型,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几何形,分正方、长方、六角、八角、正圆、椭形、菱形、扇面、月芽形等。二是象形,分动物、植物、器物三种,动物形如牛角、鹅、鹰等;植物有瓜、梨、葫芦、树叶等造型;器物形有古钟、古币、琴、古瓷瓶等。三是随形,可分为随形和天然随形。千变万化的造型,显示着艺人们的聪明智慧。

盘谷砚天然纹理丰富,雕凿巧夺天工,石质莹润而发墨,深得书画文人的喜爱,再加上盘谷砚的价格便宜,因此成了名不虚传的中原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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