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浮华拖累了生活等
2009-04-06孙君飞
孙君飞
在都市里,被称作“Logo(标志)女郎”的人越来越多,俨然成为一个蔚为大观的阶层。她们经济独立,崇尚自我,痴迷各种奢侈品,尽管收入不菲,却省吃俭用,只为了像换股票一样换手袋、鞋子和香水。
据报道:某位廖姓“Logo女郎”,在北京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上班。起初,她穿着几百元的“艾格”就很开心,但后来她被浮华的虚荣心所伤,几乎一夜之间成为一个典型的“Logo。女郎”,平时用钱小心翼翼,但在消费奢侈品上往往一掷千金,甚至不惜借债消费、畸形消费。为“打倒”办公室里那个嘲笑她品位老土的“Logo女郎”,她第一次消费奢侈品就刷掉了3万元。不过,浮华的时尚总是令人失去清醒和理智。对名牌无休无止的欲望,已经变成一条毒蛇,紧紧地缠住了她,使她欲罢不能。最终,在奢侈品的挤压下,她失去了爱情,丢掉了工作,也牺牲了人格和尊严。
从这个“Logo女郎”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一部分“Logo女郎”与其说她们在消费浮华的时尚,不如说她们在消费自我感觉良好的“情绪价值”,说白了,她们在有选择性地买情绪、买感觉、买无形价值,而不是时尚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浮华的时尚原本没有标榜的那般值钱;在人群中,她们仅靠时尚大牌来识别人的身份、认可别人的文化,在她们面前,你拥有的时尚品位越浮华,她们越认同你,否则她们会毫不留情地将你驱逐出她们的圈子。
因浮华过度、消费失衡,这些“Logo女郎”逐渐模糊了生活本身的意义,让生活的社会功能和意义被一种“无益的、无度的消费功能”所吞没,在“耗费”的致命快感中,她们在日益浮华的时尚中迷失方向和自我,反而变得更加孤独,更加迷茫。
虽然为奢侈品砸下重金是否值得,我们无法得到绝对的唯一答案,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时尚消费品怎样奢侈,它也只是我们生活的点缀而已,而当时尚越浮华,我们的生活就越被它拖累。时尚其实只是我们生活中诸多选择中的一种而已,而且并非必然选择,换一句话来说,没有时尚,我们依然可以生活。
(摘自《辽宁青年》2∞9年第8期)
我喜欢
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远处,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不断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开始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飘飞的茫。在山坡上,在水边上,自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鬃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肯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它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静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造物主在创造万花的时候,赐予了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放在人们面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矍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亲切,我缩在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女学生。我喜欢她们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开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觉到一种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欢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有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喜欢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烈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进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j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此时,我就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前进,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去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摘自《课外阅读》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