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强调要强力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
2009-04-05
汪民强调要强力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
本刊讯(段金平)8月30日至31日,国土资源部在天津召开全国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指出,要强力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大力推进地热资源合理利用。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管理工作思路,全面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工作措施。汪民说,徐绍史部长对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突出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将加强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评价、规划和开发利用作为开拓新领域、延长工作链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支持,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尽快形成新的局面。
“多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服务,有力保障了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汪民看来,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开发范围不断扩大,应用领域不断扩展,目前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目前,我国正面临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大力发展浅层地热能产业,促进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对于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减轻能源供应压力,尤其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保护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汪民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单位,一定要从保障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进行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开发的战略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保障和服务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是一种洁净的矿产资源,适宜大力开发。但是地热开采是一个复杂的扰动地质环境的过程,开发不当,会产生一系列的地质环境问题。”汪民指出,必须针对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开发的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严把采矿许可关;要编制开发利用规划;要建立地热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制度;要强化年检制度;要加强“中国温泉之乡”的评定工作。
汪民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摸清条件,统一规划;大力推进,强化监管;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原则,以进一步推动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