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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部民族地区的消极政治心理与非制度政治参与*

2009-04-05谢俊春

关键词:民众政治制度

谢俊春

(西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西部民族地区地处边疆、民族众多、文化多元,宗教复杂。各民族在自身分化、同化和组合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和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独特的社会政治心理。其中,各民族的积极政治心理占主导地位,不但促进了和睦民族关系的形成,保持了西部地区长时期的社会稳定,而且起到了巩固边疆地区和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影响,各民族也存在着一些消极政治心理,成为今天民众非制度政治参与的重要动因,影响了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一、西部民族地区非制度政治参与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非制度政治参与是与制度性政治参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那些不符合法律规范以及法律、制度规定的有关程序和步骤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及其政策实施的行为。非制度政治参与是参与者突破现有制度框架谋求并表达自身利益的非理性、不规范的政治行为。我们不能把非制度政治参与完全等同于非法政治参与。就当前我国发生的各种非制度政治参与,不仅表现为不合法律性,而且更多地表现为不合程序性。“非法政治参与必定也是非制度政治参与,但非制度政治参与未必都是非法政治参与。”[1]近年来,西部民族地区处于急剧社会转型时期,干群矛盾、不同群体的利益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等等交织在一起,非制度政治参与有上升的趋势。

西部地区的非制度政治参与,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方式的多样性。既存在着占有一定社会资源的社会阶层的诸如拉拢收买党政官员、“立法立规走私”、贿赂选举、寻求政治代言人、左右传播媒介、以社会捐助影响政府决策、与实权人物建立私人关系的参与方式,又存在着社会弱势群体诸如越级上访、暴力抗法、张贴大小字报、围堵交通、制造群体性事件、请愿示威、静坐抗议、冲击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参与方式,还存在着网民发布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发布过激言论的过度网络参与方式。二是动机的复杂性。由于阶级阶层结构的复杂性和各利益群体的存在,非制度政治参与者的价值观和需求层次各异,导致了参与动机的复杂性。对于私营企业主来说,“利益驱动是私营企业主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直接原因。”[2]其目的就是通过政治参与实现和维护自身政治经济利益。对于农民来说,绝大多数的非制度政治参与是他们的利益受损导致的,参与动机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征用土地及补偿标准不合理、工程移民和生态移民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或安置资金被侵吞、居住环境被污染、矿产开采,等等,是导致农民非制度政治参与的多发领域。对于学生群体来说,激烈的竞争和就业压力产生的焦虑以及对社会某些不公正现象的感受构成了他们的参与动机。当然,还有极个别的人是从根本上反对现行社会制度的。三是阶层的广泛性。从当前西部地区发生的非制度政治参与案例分析,参与者身份极其广泛,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和党政干部等一切社会阶级阶层。不过,工人和农民往往是群体性事件、请愿示威等“显性”政治行为的参与者,而私营企业主和党政干部往往是行贿、左右传媒等“隐性”政治行为的参与者,知识分子阶层则往往利用网络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这反映了参与者群体各自拥有的资源优势和参与特点。四是行为的非理性。非制度政治参与相当一部分都是违法的,即使不违法,也是违反程序和步骤的,特别是“显性”非制度政治参与都具有随意性、情绪性和过激性的特征,参与者在特定的境况下,“往往对于为什么参与、参与的方式和手段是否合法、这种参与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等不假思索,常常单凭一时偏激的情感因素做出某种参与行为。”[3]甚至在非制度政治参与过程中大肆进行打、砸、抢、烧活动,趋向暴力化。五是发生的普遍性。非制度政治参与极大地影响了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破坏了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显性”非制度政治参与客观上会形成“出事了”、“不太平”等社会舆论,容易使广大民众怀疑党的领导和现行社会制度。其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导致政治权威的分化和流失,最终影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再次,非制度政治参与极容易给国内外敌对势力制造矛盾、扩大事态提供机会和借口,动摇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基础。最后,非制度政治参与直接冲击了民主政治进程,阻滞了政治制度化建设和未来的政治发展。

二、民众的消极政治心理是非制度政治参与的重要动因

西部地区的非制度政治参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虽然非制度政治参与有着以利益驱动为核心的各种各样的动机,但是,从政治心理的角度看,非制度政治参与者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政治心理环境之中,从参与的动机到具体参与过程都受到一定政治心理的支配。可以说,西部地区广泛存在的消极政治心理是民众非制度政治参与的重要动因。

1.特权心理。特权是剥削阶级依仗其统治地位而享有的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的特殊权利,是剥削制度造成的阶级不平等的产物,同时反映和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等级不平等。西部地区经历了漫长的不平等的社会制度,特权制度衍生而来的特权心理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消失,它仍然支配着一部分人的行为方式。特权心理具体表现为独占、排他心理,不受共同规则约束,总想在各个方面优先于他人,违反政策、法律和制度,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家庭和小集团的私利。西部地区广泛存在的拉拢收买党政官员、“立法立规走私”、贿赂选举、寻求政治代言人、左右传播媒介、以社会捐助影响政府决策、与实权人物建立私人关系等非制度政治参与方式就是特权心理的产物。

2.法不责众心理。西部地区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众多,并且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这与民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心理和人治意识有关。法不责众又是法制观念缺失的具体体现。人治意识在政治认知上总是认为权力大于法律,反映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则表现为“权大于法”、“权重于法”、“情大于法”的价值取向,反映在政治行为上在党政干部和社会组织管理者方面则体现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谋私等枉法现象,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酿成一次次群体性事件;在民众方面则表现为轻视法律、进行非制度政治参与等违法现象。

3.清官意识。西部地区的人治传统直接导致了清官意识和臣民心理。在清官意识中,清官是民众心目中政治权威,一切都依赖于清官。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着信任中央和上级政府而不信任基层政府的倾向。大多数农牧民在个人或家庭利益受损害时,一般不会求助于正常的法制化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寄希望于上级和中央的“包青天”伸张正义,讨回公道。“有些农民无休止地上访,也正是出于寻求‘清官’的心理在作祟。”[4]

4.平均主义心理。在古代社会物质生活资料极其贫乏的情况下,为了维持氏族和部落成员的基本生存产生了平均主义,其根本要求是平均享有一切社会财富。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落后,物质生活资料经常处于贫乏状态,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得以长期保持,积淀成为许多少数民族的政治心理。改革开放后,个人、家庭、家族、民族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违背了传统的平均主义价值观,也超越了一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种风险逐步增大,社会成员的“焦虑”日益积累。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权钱交易、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不良现象,更强化了弱势群体的平均主义心理。平均主义心理又催生了对现存社会的不满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和参与者乘机抢夺财物就是平均主义心理和对现实不满心理的反映。

5.从众心理。西部地区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专制统治,造就了民众依附型人格,产生了从众心理和服从心理。许多民众都习惯上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头人”、家族、部落,或者虚无缥缈的神灵。从众心理在现实中则表现为依附家族、黑恶势力和宗教组织,这些政治个体往往缺乏主见和独立人格,在非制度政治参与中盲目服从,盲目跟风。

6.政治疏离心理。政治疏离就是指对政治活动的远离和对政治问题的漠视。这种心理往往造成民众政治参与的两极分化。一个极端是在非常时期的狂热参与。在政治参与过程中不懂得如何合法、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不会运用政治技巧,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丧失理智,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而且政治情绪急躁,政治盲从,缺乏冷静理性的精神,难以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不善于辨别政治是非。另一个极端是在正常时期的参与冷漠,表现为缺乏政治的知识和能力,不了解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有哪些,政治责任感缺失。

三、实现制度化政治参与是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关键

制度化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政治个体或者组织以法律、法规认可的,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原则而影响政府决策和政策实施的行为。制度化政治参与有助于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意,防止决策的片面性,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增强民众的主体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从而为政治稳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制度化政治参与最主要的特征是有序性,政治个体或组织无论是进行投票、选举、示威活动,还是进行其他维护自身利益的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参与行为都必须是法律认可的行为。

首先,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为公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提供体制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和官僚主义现象,阻碍了民主政治进程的,是非制度政治参与发生的重要诱因,也是民众制度化政治参与的障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破除体制障碍,扩大制度化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5]一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由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治理型政府,加快立法步伐,防范出现“政府利益集团”现象,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二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解决长期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使各级政府机关能及时灵敏地反映民意。三是加快任官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真实的选举制度,促使各级公职人员由“经营领导”转为向群众负责,积极解决所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四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改革,规范行政行为。

其次,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减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数量,增加农民、工人代表和其他阶层的代表数量,特别是弱势群体人大代表数量,给予他们话语权;形成人大代表定期联系选民的制度;探索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加强人大行使职能的制度建设,防止“表决机器”现象;尝试人大代表常任制。关于政治协商制度,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6]关于村民自治制度,当前特别要理顺村民自治与乡镇管理的关系,防止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消解。同时,还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密切联系特定群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不断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资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和政治参与,不可能完全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得到解决。所以,必须继续开发政治参与的制度资源。一是支持民间组织发展。“作为一种群众性组织,民间组织可以把分散的社会利益群体组织起来,进行制度性的利益表达,实现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沟通”。[7]当前主要是发展农村的专业性经济组织,并探索发展农民协会,在城市发展各种专业协会,以民间组织为主体反映特定群体的利益要求,缓解政府与利益群体的直接冲突,充当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同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防止民间组织的行政化和官僚化。二是建立容纳利益冲突和利益表达的机制。“一个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其中没有或很少有矛盾和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和冲突,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至于显得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同时,能够表现出很强的解决冲突与纠纷的能力。”[8]我们必须正视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力,将公民的合理行为给予合法性认定,并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尝试划定特殊区域,如公园、广场,作为利益伸张者举行集会、游行、抗议的固定场所,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

最后,坚决打击和杜绝极端非法政治参与

近年来,西部地区的非制度政治参与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苗头。如农村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膨胀,建立非法组织,干涉村务,煽动村民闹事,暴力阻挠正常执法活动,对抗基层政权;某些地区宗教势力煽动信教群众,挑起民族冲突和宗教冲突,要挟地方政府;邪教势力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东突”恐怖势力进行的分裂祖国的暴力恐怖活动;各地不断发生的个人恐怖主义,等等。非法政治参与虽然也属于非制度参与的范畴,但已经具有激烈对抗的性质,对社会稳定构成的威胁大、政治影响坏,因此,必须依法给予打击,坚决遏制极端非法政治参与增长和扩大的势头。

四、培育积极的政治心理是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

积极政治心理就是人们对政治过程和政治生活的一种不系统、不定型的感性的正确反映,表现为正向的政治动机、政治态度、政治情绪和政治信念。对于西部地区来说,积极政治心理起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政治进步、保持国家领土完整和边疆社会稳定的作用,是实现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心理基础。

第一,培育公民型政治心理

一个合格的公民就要具备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主体意识和道德意识。其中,主体意识处于核心地位。主体意识是公民在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精神,要求公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有适度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的政治意识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尊崇法律和程序,始终保持克制态度和理性,善于做出妥协和让步,以谈判和协商的方式解决利益矛盾。

第二,建立消极政治心理的逆向转化机制

一是加强现代进步政治文化建设,使民众正确理解政治的性质和功能,抱有崇高的政治理想,尊重合法的政治权威,政治参与热情适度,评价政府政策的价值标准科学。二是实现传统政治心理的现代化,适应现代民主政治要求,由崇圣的臣民意识向主体的公民意识转化,从狭隘顺从心理向参与心理转化,从人治意识向法治意识转化,从等级依附向平等自由转化,从封闭保守向开放创新转化,实现政治心理的现代转型。[9]三是营造消极政治心理逆向转化的社会环境,加强积极社会政治心理产生并依存的物质基础建设,促进政治文明进步,推动西部地区各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四是构建针对特定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干预机制。设立或委托专门心理机构定期调查各民族各阶层的心理状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政治心理及时进行干预和引导。

第三,实现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价值整合

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多元,只有实现价值整合,才能调适各种文化的冲突。所以,必须在西部民族地区提倡超越宗教信仰的现代政治价值,如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国家和民族至上的爱国主义价值;法治价值;和谐价值,等等。从而改变西部民族地区广泛存在的伦理价值本位和宗教价值本位以及义务本位、官本位、权力本位,在政治生活的基本方面形成大体一致的价值观念,达到结构和行为协调的目的,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聚力。

第四,提高广大民众的政治认同程度

政治认同就是指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对该政治共同体的肯定和接受。认同就是支持。西部地区民众对国家、中华民族、社会主义制度和执政党的认同,是边疆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社会稳定的心理基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原因,西部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本民族认同高于中华民族认同、宗教领袖认同高于国家政治领袖认同、宗教认同高于先进文化认同的情况。因此,要从系统政治、过程政治和政策政治三个层面提高西部地区民众的政治认同水平。同时,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强边疆地区与内地以及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实现经济一体化,提高政治认同程度。

第五,积极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政治情感

政治情感是在政治认知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心理体验,是政治主体对现存的政治体系及各类政治现象表现出的好恶、爱憎、亲疏、尊敬或蔑视等的直接感受。[10]政治情感趋向于积极,表明民众对政治制度、政治领袖、国家和各级政府、宪法和法律、政党活动等衷心喜欢,高度忠诚,具有高度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政党和国家归属感并积极参与政治,反之亦然。发展广大民众的积极政治情感,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就要克服官僚主义,彻底清除腐败,解决分配不公现象,关注弱势群体,善于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 [3] 张建荣,李宏伟,张维,李楷.当代大学生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行为特征及原因分析[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2008,(3).

[2] [7] 周师.私营企业主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原因探析[J].求实,2007,(11).

[4] [8] 陈晓莉.农民非制度政治参与走向制度化的路径探析[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5,(6).

[5] [6]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8,29 .

[9] [10] 吴大英,杨海蛟.政治意识论[M].山西: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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