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工程全面预算的考核与激励管理
2009-03-30李可良
李可良
[摘要]企业要达到利润目标,必须具备掌握业务执行成果的控制制度和评估绩效的标准。全面预算管理就是控制和评估的核心。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全面业务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与奖励方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全面预算考核激励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210187-01
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之一是确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全面预算的诊断控制系统又为激励的实施提供了依据。现代激励理论认为:不仅激励因素在不断丰富,激励的方法手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开始用“恐吓与惩罚”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进而发展为奖赏激励方法,再进一步深入到“工作满意感”的激励,后又提出组织气氛的激励方法,80年代以来又出现了企业文化激励,而且至今还在不断地发展。作为刚刚实施全面预算的企业来讲,一方面预算标准的制定要难度适当,另一方面对标准的量度要做到客观、全面和负责任,下一步就是如何对结果进行奖罚,以达到管理控制的目的。
一、对经营者的考核
对各单位经营者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一)日常考核办法。月效益工资按机关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效益指标为零或吃补贴的单位实行效益亏损否决制。对月绩效工资主要考核应收账款回收率、统筹款上缴完成率(含上缴管理费、资产回报)、安全、质量、精神文明共5项指标,考核方法如下:
外部应收账款回收率:低于月计划标准1%扣1%,最多扣完,高于月计划不奖。目的是避免内部资金流转产生的资金回收额虚增;促使各单位经营者加大外部资金回收量,使得企业整体应收账款回收率上升:统筹款上缴完成率:低于月应上缴标准1%扣1%,最多扣完。安全及质量:每发生一起重伤扣5%,发生重大火灾或机械设备事故扣5%,工亡事故扣20%:每发生一起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扣2-10%。
(二)年度考核办法。对预期目标奖主要考核外部收入、效益、上缴管理费、资产回报三项承包指标,挂钩考核应收账款回收率、统筹款上交完成率、质量、安全、首外工程收入比率、精神文明、人员结构调整共七项指标,考核办法如下:
1.承包指标:外部收入指标与上缴管理费指标合并考核,上缴管理费(资产回报)指标每少完成1%,扣目标奖2%,当实际上交数低于承包指标70%时,免去承包奖励资格。超额完成时,按超额累进费率计算奖励承包单位,其中的40%奖励承包人,另外60%按岗位责任大小奖机关人员。
2.利润:利润未完成指标或未足额上缴,可依次扣减超缴管理费、含量工资。补齐,仍不能补齐者,取消承包奖励资格,并扣罚风险抵押金。
3.折旧(包括周转材料摊销)未完成指标,不足部分先用利润补,再不足用含量工资补,最后仍未完成指标者按亏损考核。
4.安全:每发生一起重伤扣承包奖基数的5%;每发生一起工亡扣承包奖基数的10%;每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或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扣承包奖基数的5%。
5.首外工程结算量:按占本年度结算收入指标的以下比例计算:低于60%时,扣减承包奖基数的10%,满60%不满70%时不奖不罚;满70%不满80%时,嘉奖承包奖基数1096;满80%。
二、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核
岗位工资的考核:每月由经营部按照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管理层岗位工资总额挂钩,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分配。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基本工资只考核当月出勤。效益工资的考核、兑现期和方法按工程合同工期长短确定。具体为:合同工期在3个月及其以内的,效益工资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兑现:合同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实行月考核兑现和半年审计、考核兑现结合的方式。效益工资与项目部当期应实现(或承包)的上交利费指标挂钩,当期完成或超额完成应上交(或承包)利费指标时,效益工资可按效益工资标准(即按实际上缴利费返回的奖励)的100%计提。如果还有超额利润,则按超额利润分成额再进行分配。当期仅完成或超额完成应上交(或承包)的利费指标的8096及其以上时,项目部上交利费每少完成5%扣减效益工资的10%。当期完成应上交利费指标的80%以下时,不再计提效益工资。工期:工程形象进度达不到工程合同要求时,酌情扣减当期应提效益工资的10-20%;质量:工程质量未完成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扣减当期应提效益工资的10-20%;安全:项目部自有职工每发生一起工伤重伤事故,扣减当期应提效益工资的5%;每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扣减当期应提效益工资的10%;每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扣减当期应提效益工资的5%。
三、工资的分配与管理
(一)对两级机关管理及辅助人员。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等每月按考勤计发。浮动工资部分按上月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发。年终奖:每月首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按口常发放标准与年终奖月均值之和为总基数核定各单位工资总额,并提供给财务部门进费用,然后再根据经济指标情况,按日常发放标准核定各单位当月工资总额,并向各单位发布,即将年终奖按月分解核定预提进费用,年终结算收入、效益指标完成且管理费用不超支,按各月累计年终奖励基数之和兑现年终奖,结算收入、效益指标未完或管理费用超支,不予兑现年终奖,财务已进费用部分用以冲抵利润或管理费用超支部分。
(二)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依据月出勤情况计发。效益工资的计发:每月劳资部门进行考核后,按应发效益工资的80%进行分配、计发。剩余部分在完成上交费用且根据内部报量确认成本不亏损时,每季度考核发放一次,标准为剩余部分的20%;如年终竣工或接近竣工的项目,视情况核发其余效益工资,或一并列入项目审计兑现,如项目未完成承包指标,或成本亏损时,先用效益工薪抵补,不足补的,用抵押金补齐。亏损特别严重时,要用行政手段制约。项目管理层月度应发工资总额由劳资部门提供给财务部门,全部进工程成本。未分配部分工资按预提费用处理。项目竣工结算后兜底结账的方法,预提额全部进工程成本。
(三)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发。施工过程中,由于非项目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停工、待工,从批准的月份起,项目部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其中:属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待工,按业主议定的停工期,工资进项目部成本,项目部负责向业主索赔;属公司原因造成的停工、待工,工资成本由公司负担;属项目部原因造成的停工、待工,视情况用行政手段制约。工程项目从竣工的月份起,若没接到新的任务,在办理决算期间,管理人员效益工资按考核后的60%计发,被确认为亏损的项目,按基本工资计发,待决算后兜底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