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上调思考
2009-03-27黑文净
黑文净
提要2004~2007年,我国三次下调出口退税率;从2008年8月以来,我国又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对于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的频繁上调,我们有必要从原因、影响方面进行深入思考。本文试图在探究出口退税率上调原因的基础上,对其影响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率;上调;对策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2004~2007年,我国三次下调出口退税率。从2008年8月以来,我国又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对于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的频繁上调,我们有必要从原因、影响方面进行深入思考。本文试图在探究出口退税率上调原因的基础上,对其影响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上调的原因
(一)从国内出口产品供给方面看,出口增速大幅下滑。人民币持续升值、资源及劳动力等成本上升,以及近几年出口退税率的相继下调等方面的共同作用,导致2007年我国出口增速大幅下滑。以出口退税率下调对我国出口增速的影响为例。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一般贸易成本就会增加1%,我国出口就会下降4.9%。虽然我国出口的绝对规模仍然在高速扩张,但出口增长率面临大幅下滑,2004~2007年出口增长率分别为35.4%、28.4%、27.2%、25.7%。显然,在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后的2006年和2007年,出口的增长得到了一定的抑制。
(二)从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需求方面看,进口大幅下滑。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外消费萎缩,尤其是欧美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消费需求大幅下滑。海关统计显示,2008年一季度贸易顺差累计580亿美元,同比下降10.6%,若以人民币计算,降幅更高达17.7%,是四年来首次出现下降,将影响GDP减速0.5%以上。
(三)历史经验的借鉴。我国成功应对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经验,为此次出口退税率上调提供政策依据。1997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严重下滑,国内市场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内需扩大受阻,物价急剧回落,经济增长速度下滑,下岗失业人员增加,我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现象。为了改善需求不足、扩大出口以摆脱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1998年我国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平均出口退税率从之前的8.3%达到15.51%。此次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激发了外贸出口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缓解了国际收支的压力,外汇储备逐渐升高,有效遏制了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
二、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上调的影响
现阶段出口退税率上调对缓解金融危机冲击的作用非常有限。而且近年来,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弊端。随着我国现阶段出口退税率的上调,这些负面影响将会加剧,可能从各个方面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所以,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是弊大于利的。
(一)加剧欧美对我国的出口补贴指控。出口退税率上调加剧欧美对我国的出口补贴指控。2008年以来,我国与欧美等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温。与过去不同的是,以往对我国的指控主要集中在倾销上,现在对我国的补贴指控成了一个新的焦点。2007年8月,WTO决定成立专家组对“中国利用减税、免税和其他补偿措施对本国产品的出口进行变相补贴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进行调查和裁决。而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很有可能促使欧美又一次把矛头指向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加剧其对我国出口补贴的指控。
(二)增加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出口退税率上调增加我国财政负担的出口退税总额,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出口规模连续增长所产生的退税规模被动扩大。我国出口退税总额自1994年以来逐年增加,占税收收入比重自1999年起也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06年出口退税额度达到4,284.9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的11.39%,这说明出口退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支出的一大负担。
出口退税率上调加剧中央及地方财政分担比例的不合理。1994~2003年的十年里我国出口退税一直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按75∶25共同负担。2005年这一负担比例被调整为92.5∶7.5。虽然地方承担出口退税额度有所降低,但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部分地区出口退税中出现了“收不抵退”以及分担不均的情况。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随着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上调而表现得日益严峻。
(三)维持出口企业内部低效率以及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出口退税率上调维持出口企业的内部低效率:一是企业创汇不创利。由于出口退税率上调,很多出口产品可以通过降低成本和定价(有的甚至降低至产品的生产成本以下),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出口创汇。但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幅度与出口成本下降幅度大致相等,造成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不明显。二是企业创汇不创新。过高的出口退税率,让出口企业片面依靠政策的扶持,以低价产品打开国际市场,失去了创新的动力。
出口退税率上调加剧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一是出口企业(外销企业)与内销企业的矛盾。出口退税制度中,最大的受益方为出口企业,而内销企业根本无法得到公平对待。二是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的矛盾。随着出口经营权的逐步放开,越来越多的生产性企业具备出口经营权资格,他们更愿意直接出口而非代理出口。因此,外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三是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矛盾。国家强调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出口退税的支持,不重视对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支持,使得中小型出口企业生存环境更加严峻。四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矛盾。从动态考虑,一般政策调整时,外资企业总是根据政策调整的力度,适当提高或压低产品价格。因此,静态测算给行业带来的好处要大打折扣,我国出口企业最多能享受到退税总额的50%~80%。
(四)导致国民福利损失。出口退税率上调助长国内价格上升:一是出口退税刺激出口,出口增大贸易顺差,人民币升值预期不减,从而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央行放出基础货币进行对冲,货币供应量加大。二是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后,为保持汇率基本稳定,央行需要通过投放人民币以买入外汇,而基础货币投放又以乘数效应扩大广义货币供给,从而导致国内流动性过剩,助长国内价格上升。
出口退税率上调对于国内扩大内需帮助甚微。国内一般消费者无法从出口退税当中直接获利;相反,国外消费者却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享受到我国财政补贴。
三、对策
(一)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应对欧美的出口补贴指控。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是避免双重征税和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已为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普遍实施,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税收贸易惯例。事实上,出口退税是一项被WTO所允许的政府行为。
当务之急应根据WTO规则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以应对欧美的出口补贴指控:一是依据WTO国民待遇原则,把无歧视原则适用到本国企业、商品与其他成员方的企业和商品之间,目的是消除或降低贸易与投资障碍。二是依据WTO透明度原则,既要提高出口退税制度的法律层次,又要增强出口退税制度的稳定性。三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惩出口骗税。
(二)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降低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收入、支出都有待进一步规范。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能降低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有效避免“新欠”问题的产生。2006年出口退税额度达到4,284.9亿元,而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上调,如果没有硬性的预算安排和稳定的资金保障,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难以执行的。建议我国应尽早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将每年的出口退税情况很好地反映和监督起来。同时,建议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的支配权划归负责出口退税审批的税务机关,使出口退税的受理、审核、退库流程有效衔接和顺畅运转,保证出口退税一经审批后就能全额及时地退付给出口企业。
(三)应逐步降低出口退税率,以提高企业内部效率及维持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短期看,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对行业利润和出口的影响将是正面直接的,特别给大量濒于倒闭的出口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喘息的机会。但从长期看,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并不利于行业进行产业转型和升级,只有通过自然的优胜劣汰才能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仅应考虑对外贸易数量上的变化,更要考虑对外贸易质量上的变化。过去我国出口退税中所采用的“征多少、退多少”的模式,是一般性的贸易保护措施,并不能有效发挥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作用,无法充分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必须转变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思路,从长期看逐步降低出口退税率,以提高企业内部效率和维持企业间公平竞争。
(四)出口退税应向内贸减税转型。我国现阶段通过出口退税率上调来强化出口退税对宏观经济的作用,本质上是继续多年来内贸补贴外贸的外贸特权,以及用大多数国民承受更大通货膨胀的代价,来补贴出口部门的产品价格、补贴外国消费者,并且无论是宏观经济和外贸企业自身,都不可能凭借这样的政策而延续发展。用于出口退税的财政投入,远不如用于对内贸减税。在当前财政收入持续高涨、部分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对内贸减税就是财政可以承受、同时又不会恶化宏观经济环境的较优政策。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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