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水田除草剂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9-03-27王敬勇邓显宏张景玲
王敬勇 邓显宏 张景玲
我县从70年代初开始试用除草剂以来,水稻田应用化学除草技术已经历30多年的历史,随着药剂种类的增多和除草剂使用技术的不断提高,至目前为止全县稻田(15万亩)已全部实现化学药剂除草。稻田除草剂的广泛应用对有效地控制杂草危害,扩大稻田面积,提高产量,改善产品品质,节省用工,调节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除草剂品种的不断更新,耕作栽培技术的改进,稻田杂草群落的演变,以及农民的种稻技术水平的不平衡,在除草剂使用过程中还常出现除草效果差、作物受药害现象,给部分稻农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要安全、高效、经济的施用除草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我们在水稻栽培药剂除草生产实践中首先要了解、掌握除草剂的性质和使用技术的基础上,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注意选用育苗床除草剂,掌握好使用剂量。
目前育秧田化学除草主要以播种覆土后的封闭灭草为主。常使用的商品药剂为丁普合剂(每平方米苗床用60%丁草胺0.2毫升混25%扑草净0.1克),毒土法撒施。因扑草净属灭生性触杀除草剂,对气温条件比较敏感,当育苗出现高温(26度以上可引起稻苗受药害)天气或使用剂量超出标准用量时常引起苗期药害现象。此外床面不平、整地质量差时,表现低洼易积水处的秧苗因药量集中常受药害。所以在苗床使用丁普合剂除草剂时一定要保证育苗床整地质量,做到床面整平一致。在苗床管理上根据天气预报及当日的气温数据要严格掌握除草剂使用剂量。
2注意选用无农药污染的苗床客土。
部分水田农户选用苗床客土时,除取用山地腐殖土外,因环境条件影响常取用旱田地客土,所以难免取用玉米、大豆等地的表层土壤作为客土。由于部分农户取回了前一年使用旱田除草剂的表层土壤作为苗床土,常引起稻苗药害现象发生。为防止上述现象出现,要禁止在前一年大豆、玉米地使用过乙草胺、绿嘧磺隆、广灭灵、绿磺隆的地块选做育秧田,更不能在上述大豆、玉米地块取回营养客土做水稻育苗床土,避免产生要害。水田区取育苗营养土困难的也可取用水田土隔年使用。
3注意用药次数,根据秧苗素质及杂草生长情况决定用药种类和使用方法。
插秧田常规除草以土壤封闭为主,而土壤封闭方式分插前处理、插后处理和插前插后两次处理三种。经调查表明,插秧前土壤封闭药剂处理的因秧苗还未缓苗对药剂抗性弱,均表现返青生长缓慢,(包括恶草灵药剂一次处理和丁草胺两次处理的前期处理)。所以在本田土壤封闭灭草时,我们应以稻田杂草茎数及育出的秧苗素质为依据决定土壤封闭方式和次数。如本田地杂草茎数多,秧苗素质较好的可采用插前土壤封闭或插前,插后两次土壤封闭处理。如本田杂草茎数少,秧苗素质差的可在整地与插秧时间间隔时不长的条件下,可采用插秧后返青期进行土壤封闭为好。
4注意药剂使用剂量和不同时期使用的药荆品种。
生产实践中发现有不少农户施用除草剂量都超出安全上限。如每瓶丁草胺(450毫升)施到三亩地本田地上,每亩地使用量超出安全使用量25毫升(安全使用量上限为115毫升)。有的外加草克星、农得时等药剂,更加剧了要害的发生。造成缓苗慢、分蘖少、生育拖后的现象,严重的还导致后期的筒状叶。此外二氯喹啉酸(快杀稗)、2甲4氯,2.4-D丁酯药剂的施用时期的不当和使用量的超出也常造成严重的药害现象。因此在除草剂的使用中应根据除草剂的品种、剂型、作用特点、理化性质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施药方法并准确称取药量,施用在规定的面积上。
5注意误用其他旱田药剂。
水旱兼作区的农户购置农药后,常常把旱田除草剂和水田除草剂混放在一起保管,而施用农药时两种农药容易混淆,造成严重的药害现象时有发生。如丁草胺和乙草胺的外形包装及颜色相似,不用心注意使用说明时易把乙草胺当成丁草胺,造成不必要的严重损失。所以水旱兼作区营农大户,购置农药后一定要按药品种类,写好标签,分类妥善保管各种除草药剂,并在施用前一定要再次确认后进行操作。
6注意搞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药剂除草技术水平。
有关部门要把做好技术指导,搞好技术培训的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下力气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先进的除草技术要有高水平的使用者才能充分发挥药效,并能保证安全用药。培训要从理论到实践,观念更新,技术到位,不仅要讲解除草剂的用量,使用方法和施用技术,还要说清选择除草剂的标准,提高除草剂效益和保证安全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