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权力罪恶都归咎于为“领导服务”
2009-03-27曹林
曹 林
编者按:近日,网络上一篇《一个基层官员自白:我们为什么不愿意为人民服务》的帖子流传甚广,引起很大争议。基层官员到底应该为人民服务还是应该为领导服务?这种疑问的出现到底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困境,还是一些不称职的官员在为自己开脱?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本应是一致的,为何又会出现不同的说法?事实的真相如何,相信您会在本期见仁见智的讨论中有所收获。
有自称某县级市基层官员的人在网上发帖叫冤:贵州瓮安、云南孟连事件后,大家骂我们不为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这是实情。但问题在于,现在权力是掌握在领导手中,从升迁到工资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不由得我们不为上级领导服务。得罪了百姓,他们顶多骂我们几句,得罪了上级领导,我们的前程就没有了。(2008年1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他的抱怨赢得了许多人的同情。确实,应当享受公共服务的纳税人一般掌握不了官员的乌纱帽和政绩评价权,从升迁到奖赏,从监督到问责,这些往往都掌握在上一级领导手中,自上而下的权力授予决定了某些人手中权力的服务价值取向:唯领导马首是瞻,一切看领导脸色行事。为了升迁,所有政绩要围绕着领导的利益和喜好;为了前途,不得不遵从上级领导的权力意志,而得罪了百姓并不会影响自己的仕途。
对“对上不对下负责”体制的抱怨和归咎似乎很有道理,但我很反感这位官员借此推卸个人责任,把所有的权力罪恶都归到了“对上不对下”上,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仿佛体制成了万恶之源,仿佛所有的罪恶都源于这个体制,好像所有的这些恶行都是领导逼着做、或为迎合领导偏好而做、或自己仅是领导意志的执行者。自己也想为人民服务,可“万恶”的领导逼着自己做坏事——完全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体制的受害者。然而现实真的是这样吗?不是。“为领导服务”只是众多权力丑行中的一部分,现实中更多的权力罪恶并不在此,而在于“为老板服务”、“为资本服务”、“为金钱服务”——归根结底,是利用公权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当拆迁公司与民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基层官员站在开发商和拆迁公司一方肆意侵犯民权,这是“为领导服务”帮领导分忧吗?不是,是为老板服务,因为收了老板们的钱。当煤矿发生了事故死了很多人后官员帮着瞒报时,这是“为领导服务”顾及领导的政绩形象吗?不是,因为煤矿里有自己的股份,自己的利益已与煤矿连成一体。当与企业狼狈为奸地侵占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时,当肆意地挥霍纳税人的钱财大吃大喝、大建豪华高楼时,当毫无忌惮地侵犯公民权利把这个关进疯人院、把那个治成诽谤罪时,这一切都是领导逼着做、都是为了服务领导吗?不是,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权力根本上都是自私自利的,他们必然首先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私利,利用权力为自己服务。
有多少权力罪恶真正是在“为领导服务”中产生的呢?当然有,但不是太多。不受约束的权力本就是魔鬼,本就有谋取私利的动机,本就是滥用权力满足私欲的冲动——即使表面上是“为领导服务”,本质上也是为自己服务,是为了升迁,为了更多的寻租机会和谋取更大的私人利益。
想起了纽伦堡审判时一个纳粹高官的辩护,这个在集中营中屠杀了许多犹太人、名叫艾希曼的军官,拒不承认自己得为屠杀承担什么责任,他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屠杀计划的执行者,是纳粹头子希姆莱的替罪羊,执行法律和服从命令是他的天职,作为一个个体不该承担这么大的罪责——那个基层官员以“为领导服务”为自身恶行的辩护,似乎与艾希曼的论调异曲同工。
原载2008年12月12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