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巧用金融产品获利
2009-03-25李岩
李 岩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出口企业对银行贸易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显现出新的特点。如何把出口应收账款变为现金收入,如何化解出口贸易中的信用、汇率、利率、国家等风险,如何对财务报表进行优化管理,已成为我国以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为代表的一大批出口企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国际贸易融资备受关注,好的金融产品也在发挥着特有的作用。
综合解决方案——出口全益达
“出口全益达”,是中国银行针对外向型企业在出口贸易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扰和难题,专门打造的一个方便实用的贸易融资综合解决方案。它将多项传统和新兴的贸易融资产品、特色服务以及外汇交易金融衍生产品加以融会贯通,并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量体裁衣”,根据贸易背景、市场情况以及客户需求等具体因素的变化,针对不同的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和贸易环节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案例:甲公司在东南亚某国拿到承建电站的5亿美元大单,但要真正完成项目却面临诸多困难:电站业主资金紧张,且在当地融资成本很高,希望甲公司带资承建,同时业主准备采用s年期延期付款方式结算;该国银行的信用评级不佳;尽管甲公司在该国有10多年承建工程的历史,但涉足如此大规模的电站项目还是第一次,相关风险难以预知;受自身资产规模限制,甲公司在国内无法取得承建工程所需的银行贷款。
基于以上信息,中国银行为甲公司设计解决方案如下:以银行保函为甲公司争取部分预付款;争取延期收款在信用证项下实现,从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并且可以利用信用证取得多种贸易融资。随后该方案得以细化落实:
(1)当地银行开立5年期延期付款信用证,某外资银行加具保兑;
(2)甲公司在该电站项下投保出口信用险、营运险、完工险等,分散转移风险;
(3)在甲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利用独家叙做的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出具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使甲公司即期收到部分工程款,能够迅速启动项目;
(4)收到信用证后,中国银行为甲公司叙做打包贷款;
(5)信用证下出单后,中行为甲公司办理押汇用以归还打包贷款;
(6)收到开证行/保兑行承兑后,中行为甲公司叙做福费廷,买断甲公司在该项目下的长期应收账款,用以归还押汇。
企业经常会遇到流动资金短缺、难以支持装船前的采购、生产和装运等一系列活动,或者发货后很长时间才能收到货款等问题,这款产品可以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这类问题,并且有效地规避常见风险和银行授信不足的情况。
解决融资难——融信达
在国际贸易持续蓬勃发展及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的市场背景下,针对出口企业对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的市场需求,中国银行研发了“融信达”。“融信达”主要面向投保了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帮助企业在投保信用保险、规避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的同时,利用银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实现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规避汇率风险等目的,同时有效利用信用保险资源,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解决了授信额度不足的融资瓶颈问题。
案例:A公司与某独联体国家签订合同,出口总金额为5000万美元的石油钻机及设备。该项目采用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在公司发货完毕并交单后,开证行如期承付,5年内分10期延期付款。该项目前期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
由于合同付款期较长,人民币升值成为A公司关注的焦点,A公司希望能叙做融资业务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但由于开证行的国家风险和信用风险较高,在我国的银行无授信额度,因而无法办理押汇及福费廷业务。“融信达”产品帮其解决了难题,全过程如下:
(1)A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将保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并同时向中信保公司出具赔款转让授权书;
(2)中信保公司向中国银行和A公司书面确认,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给中国银行;
(3)中国银行与A公司协商一致,在融资协议合同文本中增加回购条款,如果由于A公司自身违反约定造成款项未能按期收回或保险公司拒赔,中国银行有权将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转让回给A公司;
(4)中国银行为A公司叙做中长期无追索权“融信达”业务,买断A公司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A公司在“融信达”产品的支持下,不但有效解决了因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证行授信额度稀缺、对开展融资业务的制约问题,而且通过将远期应收账款转化为即期收入,在加速资金周转的同时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优化了财务报表。
规避汇率风险——进口汇利达
2008年以来,在美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放缓、内部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等背景下,国家在信贷规模、外汇头寸和短期外债等方面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这对银行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进口汇利达”正是一款能够帮助企业满规避汇率风险、实现外汇资金保值增值的产品。
案例:甲公司系国内一家专营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司原材料主要依赖于进口,产成品全部在国内销售,购汇业务量较大。2005年9月9日,该公司有一笔100万美元的信用证需要对外付款,为了能够有效控制购汇成本,甲公司选择了“进口汇利达”产品,全过程如下:
(背景:2005年9月9日美元即期售汇价为8.1107,1年期的远期售汇价为7.8855,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25%,美元1年期进口押汇融资利率为4.66281%)
(1)2005年9月9日,甲公司按照即期售汇价,将原用于购汇的811.07万元人民币定期存放银行1年;
(2)甲公司以上述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得100万美元的同期限进口押汇款,并用于对外支付;
(3)同时,甲公司在银行申请办理一笔1年期的远期售汇业务,提前锁定1年后购汇偿还进口押汇融资本息的汇率;
(4)1年后(2006年9月4日),银行释放已质押的人民币定期存款用以远期售汇业务的交割,并用交割后的美元款项偿还进口押汇融资本息,业务结束。
甲公司业务收益的具体测算:
(1)人民币定期1年存款本息合计:
RMB8110700.00×(1+2.25%)=RMB8293190.75
(2)1年进口押汇融资本息合计:
USD1000000×(1+4.66281%)=USD1046628.10
(3)远期购汇需用人民币金额为:
USD1046628.10×7.8855=RMB8253185.88
与在对外付款日以当天即期售汇价购汇并对外支付的习惯做法相比,通过叙做“进口汇利达”业务,甲公司累计获得收益:
RMB8293190.75-RMB8253185.88=RMB 40004.87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借助于“进口汇利达”产品的支持,甲公司在没有额外增加业务风险、操作环节、占用其在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不但确保了进口业务的顺利进行,按时对外支付了信用证项下有关款项,而且较大幅度地节省了购汇人民币的支出,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提高了业务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