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家王极盛谈青春期早恋
2009-03-23天竺
天 竺
兰州市某中学高一学生在课间自习时拥抱了一下女同学,班主任发现后勒令其退学。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同以前因恋爱怀孕而被大学开除的女大学生事件一样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只是这次孩子的年龄更小一些。我们通常把这类事情统称“早恋事件”。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学生谈恋爱的已经高达80%。早恋,再次成为我们关注的热点。
近日,青少年心理和教育专家王极盛接受了我刊专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早恋”这个词我们说得很多,但准确来说,究竟什么时候“恋”算早,我们通常说的“早恋”该如何定义?
王极盛(以下简称王): 早恋其实没有明确的定义,它是普通人认定的一种现象。一般来说,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育年龄和实际状况,早于一般水平的恋爱就称之为早恋。这里的“早恋”具有社会特定性,和社会标准有关,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我认为,“早恋”不过是因为社会标准不一样。而产生的结果。打个比方,一个职高生毕业后踏入社会自食其力了,这时候他谈恋爱,我们觉得很正常,但如果这事放在一个正上高中准备考大学的同龄孩子身上,我们就会觉得不正常或不应该,而社会力量也会加以阻止。
记:这令人想起电影《九九艳阳天》,里面的歌唱道:“18岁的哥哥,坐在小河边。”英莲和小战士刚过18岁,已经谈婚论嫁了,大家都觉得很正常。
王: 对。歌德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人本来就是感情动物,到了一定年龄要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何况现在的社会环境和几十年前大不一样,现在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成熟年龄都比从前的孩子大大提前。
记:上面提到的两个案例的当事人都因为“早恋”受到学校的处罚。评论家马少华先生认为老师的价值取向有问题,对“早恋”的看重高过了学生的“人格和尊严”。您怎么看待学校的处理?
王: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早恋就是谈恋爱,而不是异性间的正常交往。在中学生案例中,老师说学生谈恋爱,唯一的证据就是一个拥抱,这是不对的。拥抱有可能是恋爱,也有可能不是,很多谈得来的异性朋友之间也会有类似的举动,所以拥抱的表象不足以说明问题。学校仅凭这个就认定是早恋,从而将学生开除,是不妥的。
第二,青少年对感情向往是正常的,为什么会受到学校和社会的阻碍呢?因为他们还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校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学习,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学生,进了校门就等于和学校达成了协议,接受学校的管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大学生案例中,我认为学校开除她,是因为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不是因为别的,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当然,这里面涉及的隐私问题另当别论。
记:有人说:“初恋是愚蠢加上太多的好奇心。”在我们知道的早恋案例中,其实,许多中学生对自己的感情并不了解,把自己对异性朦胧的好感理解为爱情,认为自己是在恋爱。请问,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两者究竟有何不同?
王:对于是不是在恋爱,我有一个八字口诀,青少年朋友不妨一试,那就是当你学习或休息时,异性的身影是不是“不召则来,挥之不去”。如果不是,就是友谊;如果是,那八九不离十就是恋爱了。友谊一般比较自然大方,背景一般在广阔的公众空间;而爱具有排他性,一般更愿意在隐秘的空间活动,而且从行为来看也更为不自然,伴随紧张、焦虑等症状。
记:因为普遍认为男女间没有纯洁的友谊,学校为了防止学生早恋,采取了很多措施,如男女分班,在宿舍楼安装摄像头。做父母的也不容易,女儿大了,上学、放学反倒需要每天接送了……而有的父母,见不能阻止孩子恋爱,干脆连避孕套都给孩子买好。您说,在孩子早恋问题上,学校和家长究竟该怎么做?
王:首先,我不赞成男女分班,这种方法既没效果,也不值得推广。青少年大多叛逆,你越不要他这样,他就越要这样。而且,把男女分开更增加了异性间的神秘感和好奇心,这样反而与初衷背道而驰。从心理健康角度来说,把男女生长期隔离,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我在工作中,接触到许多婚姻不幸的成年人,他们婚姻不幸的原因大多要追溯到青少年期间的性压抑。所以,无论基于哪种考虑,我都不会赞同这种男女隔离的教育方式。
其次,我认为男女之间会有纯洁的友谊。为什么不能有呢?成年人在工作中会有关系密切的异性同事,青少年为什么就不能拥有异性同学的正常友谊呢?在青少年的异性交往问题上,学校和家长不必大惊小怪,动不动就给孩子扣上“早恋”的帽子。我发现在一些早恋案例中,很多孩子是因为老师和家长的怀疑,被迫弄假成真。对孩子与异性的交往过于敏感,是老师和家长的通病,当然这和那代人的经历有关。作为老师和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早恋倾向,最好通过交流,提醒、建议孩子走出感情困扰,而不要以命令、惩罚等手段来解决问题。
我鼓励男女生正常交往。我对自己的儿子也是这个态度,鼓励他与女生多交往。孩子现在读大学,经常带同学到家里玩,男的女的都有,有时饿了大家还一起动手做饭吃。我认为没有什么,很好,很正常,孩子们也玩得很高兴。
记:对青少年早恋问题,国外的社会和家庭是如何处理的?有没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王:在发达国家,家长一般是鼓励孩子从小多和异性接触的,认为这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到了年龄不接触是不正常的。因为工作关系,我曾在日本待过几年。就我看到的,日本根本没有“早恋”这一说。因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等因素,他们非常注重人作为个体的权利和自由,社会和家庭都较为开放,对孩子的异性交往没有太多干涉,而且他们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比我们完善,一般青少年都具备生理常识,值得我们借鉴。但完全放任不管也是不行的,这几年日本的少女未婚先孕比例大大提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
记:近几年,我们听到许多关于早恋的新说法: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教授说,“早恋”应该叫“早练”;另有专家主张最好不用“早恋”而用“中学生恋爱”这个中性概念来代替,既不贬,也不褒;还有人说,孩子不是“早恋”而是“来往过密”。您如何看待这些新名词的出现?
王:这些新名词的提出,说明社会对早恋现象正在以更加人性化的视角去看待,但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我的看法是,一般的青少年正常交往不应该称之为“早恋”,不要归入“早恋”的范畴。所谓的“早恋”就是两个人在恋爱,这种恋爱的实质和成年人的恋爱是一样的,只是早于一般人的年龄水平。
记:随着“早恋”的日益普遍,“性”的问题已成了学校和家长最担心的问题。我手上有来自北京妇产医院的数据:1998年,该院接受中期引产手术的女性中,一半左右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但是2008年,该院最近的一次粗略统计表明,做大月份引产的女性中,50%为18岁以下的少女。您对此怎么看?
王: 很巧。我本人就在北京市妇产医院当过8年的心理大夫,做过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很多,有些孩子还是几进几出,令人担忧。在青少年性教育上,不得不承认,我们做得不够好,老师和家长都有责任。除了《生理卫生》课本上的内容外,我觉得学校还应该在性心理、性生理、性安全等方面进行普及教育,不要怕孩子知道了会怎么怎么样,这些都是科学知识。男生也好,女生也好,知道了总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伤害,特别是女生。
记:在性教育问题上,学校和家长普遍认为,孩子不知道就不会犯错。有媒体报道,前不久一个12岁的男孩把一个7岁的女孩给强奸了,7岁小女孩的父母一气之下,把小男孩给活活打死了。
王:这就是典型的早期性教育缺乏造成的悲剧。我分析这个男孩做这种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受外界事物的影响,比如电视剧,他模仿了剧中的某个人;二是他不知道这样做带来的严重后果,这会给女孩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如果知道了,他肯定就不会做了。比如,杀人的后果,通常是一命偿一命,具备了这种常识,我们就会控制自己的愤怒。
记:现在,热播的韩国电视连续剧,在青少年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喜欢模仿里面的主人公高消费、谈恋爱什么的。此外,我们还注意到随着网络的普及,青少年网恋已成为一种流行。您如何评价传媒在青少年早恋问题上的社会责任感。
王:媒体应该担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管网络、报纸,还是电视,都应考虑到自身带给社会的影响和后果。韩剧我没有看过,无法评价。但许多影视剧确实给青少年带来不好的影响。此外,我对青少年受网络影响的感触很深。因为网络深不可测,上面什么东西都有,能满足青少年的好奇心,不论好的坏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青少年十分容易模仿,走上邪路。媒体传播的东西总的来说都应该是正面的健康的,管理部门应该有所控制。像网络这样不太好控制的,就只有靠我们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正面宣传和教育,让青少年自己具有自我鉴别能力,知道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这就像打预防针预防疾病。再好的身体也一定要预防,否则难保碰到病菌不会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