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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粮食银行”及其主要做法

2009-03-20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中国经贸导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储粮北大荒粮食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北大荒“粮食银行”(以下简称“粮食银行”)是把粮食这一特殊商品和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相结合,以千家万户的农民商品粮为基础,以粮食企业为载体,将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粮食经营模式,简称“市场+‘粮食银行+农户”经营模式,是集粮食储存、抵押贷款、粮食交易、粮食套期保值为一体的现代粮食企业。

一、“粮食银行”的创办背景及主要作用

黑龙江垦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现有耕地面积为3500万亩,2008年粮食总产量为284亿斤,可为国家提供商品粮256亿斤,其中水稻产量达800万吨。预计到2010年,能生产水稻1000万吨,商品率在90%以上。

北大荒商贸集团是黑龙江垦区从事流通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承担着垦区商品粮的销售任务。几年来,商贸集团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发现垦区在粮食流通环节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由于垦区粮食是一季生产,秋收后,农户由于还贷和备耕需要,不得不将粮食集中上市变现,使粮价向下波动,影响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农民缺乏储粮条件,水稻收获后堆放在自家的田间地头,损失非常严重;三是粮食外运集中在11月到第二年的3月,运输瓶颈十分严重;四是农民急需的生产资料资金和土地租金无从解决,往往要高息借贷,增加了农民负担。

鉴于以上情况,北大荒商贸集团在省粮食局、农垦总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办了北大荒“粮食银行”。其主要作用:

一是减少农户粮食产后损失,节约粮食资源,也有利于改善农户的家居环境。由于粮食生产是季节性的,而消费是经常性的,所以农民必须将大量的粮食储存。农户自己又不具备储存条件,损耗较大,品质下降。如按“粮食银行”存储200万吨目标,以及损失率8%计算,可减少农户粮食损失16万吨。

二是有利于农户根据市场变化,销售粮食,增加收入。农民将粮食存储到“粮食银行”,不改变所有权,可根据市场价格自由销售,卖到好价钱,增加售粮收入。

三是缓解了国家收储压力,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也解决了集中交售带来的运输压力。在市场粮价下行时,“粮食银行”吸储农户粮食,一定程度能够改善执行最低收购价地区政策性收购单一渠道,减轻国家负担。

四是调动了商业银行支持粮食收购的积极性,拓宽了融资渠道。“粮食银行”与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合作,民生银行为“粮食银行”贷款10亿元,可以随时收购急需卖粮农户的粮食,也可以为存粮农户通过粮食抵押进行贷款,有效解决农户急需的生产资金和必要的生活资金。

另外,还有利于加快发展粮食“四散化”运输,提高储运效率。

二、“粮食银行”的主要做法

(一)吸储农户粮食

1.农户开立粮食存折账户和申请办理民生借记卡业务。农户持身份证原件到“粮食银行”业务受理窗口填写《开户申请书》,签订存粮协议,办理存粮开户手续。

2.农户将粮食运到“粮食银行”指定的就近仓库。农户可以自行组织车辆运输,也可以选择使用北大荒“粮食银行”提供的运输服务。如选择“粮食银行”提供的运输服务,需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收取运输费用。

3.“粮食银行”指定的仓库相关业务人员对农户的粮食按照国家有关粮食评定标准进行质检、验收、过秤等处理,完成农户粮食的相关数据采集。

4.指定仓库将农户的粮食根据粮食的种类、等级及其它指标参数选择合适仓位进行粮食入库处理。

5.“粮食银行”根据指定仓库提供的入库单为农户开具粮食存折,存折中记录所存粮食的种类、等级、重量等相关信息。农户拥有存折后自动成为电子交易市场的会员。

(二)农户取得贷款

1.“粮食银行”的上级企业北大荒商贸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为储粮农户办理质押贷款。

2.农户持本人身份证、粮食存折,填写《民生银联借记卡申请表》,向民生银行申请办理借记卡。

3.农户持本人身份证、粮食存折原件,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向民生银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

4.北大荒商贸集团在农户提供给民生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上核实农户需要质押的粮食种类和数量,并签署同意担保具体额度字样。同时,“粮食银行”根据粮食质押合同维护已质押粮食信息和留存相关质押文件。

5.民生银行依据北大荒商贸集团的同意担保具体额度的确认和粮食质押合同发放个人经营贷款,将贷款资金存入农户的民生借记卡内。

(三)粮食保管

1.粮食入库后,由“粮食银行”的指定仓库对粮食按照“四无”标准进行保管,确保储粮安全。

2.“粮食银行”为储粮农户免费储存粮食3个月,超过3个月,每吨每月收取6元保管费。最长保管期限为6个月。如果6个月后,储粮农户仍未将存储在“粮食银行”的粮食销售或取走,“粮食银行”将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或与农户协商,将粮食予以销售。

(四)粮食交易与出库

1.存粮农户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己销售粮食,也可以通过“粮食银行”下设的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

2.粮食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销售,或通过“粮食银行”进行现货销售,卖方向“粮食银行”每吨交15元手续费,买方交10元手续费。储粮农户如将粮食自行取走,需交纳25元手续费。

3.粮食交易结算实行封闭式运行,交易双方通过民生银行在银行设立的托管账户,实行封闭式交易模式。

三、“粮食银行”运行情况及预期风险

北大荒“粮食银行”试运行一个月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存粮踊跃。目前已有400多农户将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储存量5.7万吨,从银行取得贷款5000余万元。“粮食银行”在为存粮农户储存粮食的同时,还自营水稻5万余吨。今年1—3月,“粮食银行”还将在农垦红兴隆分局、牡丹江分局、宝泉岭分局和绥化分局全面运营,将存储规模达到50万吨。

同时,“粮食银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运行中将会遇到一些潜在风险和问题,需要不断总结,逐步完善。

一是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农户放弃粮食所有权时,“粮食银行”收购这部分粮食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北大荒“粮食银行”在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如到6个月后,储粮户仍未将储存在“粮食银行”的粮食销售或取走,“粮食银行”将按照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或与储粮户协商,将粮食予以销售”。也就是说,农户放弃粮食所有权,“粮食银行”到期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储户不取走的粮食时,农户按最低收购价取得粮食销售款,而将价格的风险留给了“粮食银行”。这种风险一旦超过“粮食银行”的承受能力,就必然会给“粮食银行”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二是如果“粮食银行”经营管理不当,将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粮食银行”的相关规章中并未规定农户存储的粮食不能用于周转经营,“粮食银行”作为经营性企业,同样存在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行为。因此,在“粮食银行”与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粮食银行”有可能将存储的粮食不断进行周转经营而获取利润。在粮食周转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可能由于经营风险,使周转出的粮食难以收回货款,资金链条断裂,无法及时补足库存总量。另一方面可能由于粮食市场价格波动,在粮食转出后,出现由于粮价上涨而被迫高价位补库的情况,使“粮食银行”产生经营亏损。

当这种情况积累到一定程度,使粮食库存比例减少时,“粮食银行”就无法兑付农户集中大规模提取粮食,一旦这种现象使农户对“粮食银行”产生信用危机,就会导致农户争相向“粮食银行”“挤兑”的后果,此外,如火灾等其他原因导致粮食灭失而亏库,也会导致同样的结果。

三是经营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和损耗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弥补,将给“粮食银行”带来经营风险。从“粮食银行”实际运行来看,“粮食银行”吸储粮食,以及在存储粮食中产生的烘干、装卸等相关费用,需由“粮食银行”承担。此外,粮食保管中的自然损耗,也给“粮食银行”增加了负担。如果这些费用得不到合理弥补,将增加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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