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爆炸头致敬!
2009-03-18十二月十八
十二月十八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这首歌在卡梅隆·安东尼、阿伦·艾弗森、里基·戴维斯等球员剪头发那一刹那间作为背景音乐再合适不过了,很配他们当时五味杂陈的心情,不舍得又不想再重复过去,既然决定重新开始,那么与跟随自己十余年的“麦畦头”说再见自然就是改变的第一步。长长短短,短短长长,NBA几十年的历史中,发型的变化一直都是伴随着这一简单定律,而如今长发时代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仍不能忘记那些曾经的经典,流行趋势的演变,也抵挡不住我们对这一赛场花絮的热忱,本文既是缅怀经典,又是在向曾经的爆炸头们,致敬!
提到爆炸头,就不得不提到一种美国音乐文化——FUNK。正是由于这个文化的诞生,爆炸头才开始流行起来。就字面上解释,FUNK是指具有感情和韵律的音乐,是一种由黑人创作出来的流行音乐,乍一听,会觉得它与R&B;节奏蓝调音乐有些类似。但Funk音乐最大的特色就是——Bass做主音和强烈的节奏感,而节奏又是篮球运动的魅力之一。Bass在音乐中占了很重的比例,几乎是引导整个音乐的带领者,低音能很好地调动人们的情绪。而节奏则一直都是黑人音乐的核心部分,FUNK音乐尤其突出,而且Funk的歌词多半以夸大、随性甚至无厘头的内容为主,更容易就让人印象深刻,这种节奏感十足的音乐一经产生就在黑人社会流行了起来,然而FUNK音乐传递的最重要内容就是快乐,这与篮球运动本身的精髓又不谋而合。
在灵魂乐教父、FUNK音乐的缔造者,詹姆斯·布朗的推动下,FUNK音乐与爆炸式演唱风格、饱含深情的嗓音、带铜扣的皮衣以及爆炸头型成为了追捧者们手中的圣经。在上世纪70年代,他的一张专辑销量50万张;80年代他的《住在美国》一曲,霸占了百首热门歌曲第四位整整一年;90年代初,他获得了格莱美终身成就奖,可见他对当时美国社会的影响力,当然这种影响也波及到了美国篮球界。
FUNK篮球,我们也可以叫他快乐篮球,和FUNK音乐的主旨类似,FUNK篮球也讲究自由奔放,即兴发挥,强调节奏,可以说是炫耀技艺,增加了篮球运动的感染力。当时的ABA联盟可以说就是FUNK篮球的化身,而NBA的“FUNK教父”则是从ABA加盟进来的朱利叶斯·欧文,由于受到詹姆斯·布朗的音乐的影响,欧文职业生涯都顶着一头蓬松的爆炸头,而且当年的很多球员都是这一装扮,贾巴尔、巴克·威廉姆斯等球星都喜欢这种嚣张的发型。为了和NBA联盟相抗衡,ABA联盟的FUNK们,吸引了一大批的追随者,身穿紧身运动服,发型、语言、动作也都独树一帜,一颗红蓝白三色相间的篮球,伴随着各种花式扣篮。在戴着粗大金链子的“J博士”的演绎下,扣篮更具有非凡的魅力。那种向传统的捍卫者们挑衅的球风还招致了当时的NBA球员以及教练的蔑视,传奇教练“红头”奥尔巴赫甚至轻蔑地说:“朱丽叶斯·欧文是个好小伙子,但他绝不是一个伟大的球员。”奥尔巴赫之所以这么说还是因为当时的白人都看不惯黑人这种怪异、傻气的发型。
在美国俚语中,“FUNK”一词是“FUCK”的委婉称谓,而且这种音乐传递的也是和性有关的内容,所以招致白人的鄙视也在情理之中,但随着这种音乐旋律的感染力,大多数美国人也开始试着接受装扮。进入新世纪后,爆炸头借着复古之风,卷土重来,本·华莱士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魔发
当年经常看活塞比赛的球迷,会注意到一个细节,华莱士在客场永远都是梳的艾弗森一样的“麦畦头”,而回到奥本山宫殿后,大本又换上他那剽悍异常的“爆炸式”,以至于当时的底特律媒体都在说,“发型的改变给了华莱士好运和力量。”
说这是“迷信”也行,“穷讲究”也罢,但其实这与纹身、短裤、饰物、发带、鞋子,甚至鞋带的绑法是一种含义,都是让自己增强信心的一种心理暗示。华莱士这种主客场更换不同发型的怪癖,让人们感觉很迷信,但2004年总决赛的前两场,大本在客场留的却正是“爆炸头”,并戴着一条红色发带,这多少出乎了人们的意料,而这也正验证了“爆炸头”只不过是个人喜好和习惯而已,随着时间的变换,任何事情都会发生变化的。
华莱士的妻子钱德是他惟一的发型师,“爆炸头”和“麦畦头”正是钱德为他精心设计的,华莱士之所以在客场大多数时间都梳着“麦畦头”,主要还是因为在客场奔波比赛的时候,头型易于打理,不会因为睡觉等因素出现过大的变形,但“麦畦头”的制作很费工夫,它需要先把头发一绺一绺地分开,精心地编成许多小辫子,然后用发胶小心地按照垄沟的形状固定在头上,作一个精致的“麦畦头”,通常要花掉华莱士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华莱士并不是很喜欢这种发型。
所以他对爆炸头更中意一些,这种被ESPN专栏作家斯图尔特·斯科特形象地称之为“棉花糖”的发型,也是当时最受底特律球迷欢迎的发型之一。在奥本山宫殿你经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活塞球迷,身着“大本”的3号球衣,头上戴着蓬松的“棉花糖”为活塞队加油。大本在解释这种“爆炸式”发型时的优点时说:“这种发型能让我看起来更高大一些,而且好像能让我跳得更高,我感觉自己的脚上的分量更轻了。”原来面目狰狞的大本是想给对手一种威慑力,而且这种发型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手的传球或者投篮视线,看来这种发型不只是个摆设,还能为华莱士在对手心中增加高度。
前队友比卢普斯曾说过:“本·华莱士是这个联盟里最伟大的防守者,他是我们的精神领袖,从头到脚都是。”不过从底特律转会出去之后,本·华莱士就失去了往日的雄风,转战公牛、骑士,都不是很如意。为了能让自己有个好的赛季,新年开始不久,他剪短了头发,以前的“爆炸头”成为了过去,取而代之的新发型看起来更加清爽,但短发似乎没能给他带来好运,在与火箭队的比赛中,华莱士被姚明踩到了脚,导致本赛季报销,看来头发不是轻易就能剪掉的。
留发得胜归
除了华莱士外,前鹰队球员乔什·柴尔德里斯绝对是爆炸头的终极粉丝,他在大学开始他就头上顶着一个爆炸头打篮球。而且柴尔德里斯对于自己的发型可是特别的爱护,对于外观有着及其严格的要求,每天理发师必须花一个小时确定每个角度看起来都像篮球一样圆,比赛前他还要花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再整理一下。上大学的时候,柴尔德里斯经常要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如果做到前排的时候,则必须整个人缩在椅子上,以免孔雀开屏一样的头发挡住后座同学的视线,可想而知,柴尔德里斯的佝偻身体是怎么长出来的了。
在大学打球时,柴尔德里斯有一个习惯就是当球队连胜时,他的爆炸头就不会修剪,因为怕坏了好运气。记得大学的一次常规赛期间,柴尔德里斯的球队几乎缔造了全胜的战绩,一直到最后一场球才功亏一篑,你可以想像一下,当时他的那蓬头发有多高,幸亏现在他在欧洲比赛,要不从本赛季鹰队的强劲势头来看,柴尔德里斯
的头发可有的长了。有意思的是,这个小伙子当年还因为爆炸头被ESPN选为NCAA的发型第一队。
身体线条和柴尔德里斯比较相似的球员还有肖恩·利文斯顿,虽然利文斯顿经常是梳着“麦畦头”打比赛,但偶尔也会弄一个“爆炸式”给球迷们养个眼,但是随着他习惯性的脱臼,他的NBA生涯一直都不顺利,我们在赛场上看见这位“瘦版魔术师”的身影越来越少了。似乎留过爆炸头的球员都没怎么顺利过,伤病也一直伴随着这样的球员,“大将军”吉尔伯特·阿瑞纳斯近几个赛季就一直处于伤病中。
看来受伤要归咎于阿瑞纳斯当年在金州勇士队效力时留的“爆炸头”,但那时的爆炸头确实为他带来了好处。当初阿瑞纳斯一点名气都没有,板凳几乎场场坐穿,但是他却想到了一个吸引大家注意力的方法,他开始留“爆炸头”,因为这能让大家联想到他勇士队的前球员迈克尔·迪克森。碰巧迪克森也是亚利桑那大学走出来的球员,于是有人认为阿瑞纳斯是在模仿迪克森,所以一些好事的媒体就开始采访阿瑞纳斯,这也正中了阿瑞纳斯的下怀。“为什么要认为我是在模仿迈克尔?我印象中他总是留一头‘玉米地。他是个很棒的球员,不过,我承认我的这副模样是有点像他。”阿瑞纳斯还故意狡辩地说,不过,他的奸计得逞了,球迷通过媒体知道了他,而他也一点点地走红了起来,随后他的“爆炸头”留了不长时间就消失了,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但不知道现在的受伤是不是“爆炸头”的后遗症所致。
外籍爆炸头
发型就那么几种,没有几个人能有斯科特·波拉德的古怪创意,所以,在选择发型上多少会雷同,最近美国的一家媒体就评出了一个NBA蹩脚发型模仿秀第一队,正选中锋就是梳着爆炸头的太阳队新秀罗宾·洛佩兹。洛佩兹的爆炸头从中学开始就留着,这也是为了和自己的双胞胎兄弟布鲁克·洛佩兹区别,在斯坦福大学打球时的爆炸头还有一点“蘑菇样”,但现在洛佩兹的发型越来越像骑士队的安德森·瓦莱乔,怎么看怎么有种鸵鸟的感觉,而在“专业的发型分析师”眼中,瓦莱乔的发型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它代表着美好的寓意和象征,瓦莱乔的发型一眼望去,就能让你联想到巴西那树木浓密,狂野奔放的亚马逊丛林,如果不是大本剪掉了头发,那么这对内线搭档,绝对可以给骑士禁区的上空罩上一个天然屏障。
爆炸头除了打篮球时候让球员感觉热点儿,绝对是个有百利而无一害发型。他既可以挡住球员的视线,也可以在受到侵犯时起到夸大的作用,为此在今年的东西部明星队的训练场上,一名休斯敦记者就跑到了姚明身边,建议姚明换一个劲爆些的发型,这样在以后比赛中受到侵犯时,裁判就能通过姚明发型的抖动频率,来合理地吹罚了。
“姚明,如果你能个留长头发,或者烫一个爆炸头,你将更具有威慑力。而且你拥有如此高大的身材绝对会是相当震撼的,给你个建议你可以走一下克里斯·卡曼或者本·华莱士的路线。”姚明笑了笑,摇了摇头说道:“我一直以来都是这发型,不打算换掉了。那也不是我的风格,一点都不像我。”
随后这名记者还提出了“在后脑勺上剔出一些图案和戴发带的建议”,但都被姚明委婉拒绝了。姚明在进入NBA后也喜欢上了作秀,但是让他尝试这种“爆炸头”的发型,他还是有所顾忌的,姚明职业生涯的惟一一次装饰就是戴过一次红色发带,而且效果不怎么可心,至于爆炸头,我想姚明这辈子都不会尝试,而我们就更无缘看到了。
前赴后继
每个人总有不敢尝试或者由于各种因素不能尝试的东西,就像自己的儿时梦想,当时实现不了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把希望寄托到孩子身上,NBA球员们也不例外。贾森·基德、肖恩·马里昂等很多球员小时候都留过爆炸头,而这类球员的孩子大多也都是这样,火箭球员麦迪的儿子就完成了父亲的“遗志”。
“他是我的小儿子,叫雷蒙,他今年三岁了。”麦迪摸了摸孩子的爆炸头说道,而雷蒙则坐在他的腿上,抱着一个篮球。“他的记性不错,现在知道火箭大部分球员的名字,而且篮球也成了他经常捧着的玩具,虽然他现在只会用脚踢。”雷蒙和麦迪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忧郁的眼神,睁不开的眼睛,就连蓬松的爆炸头都和麦迪的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不得不说,这种黑人文化已经渗透到每个年龄段的人群当中了。
上世纪六十年代,詹姆斯·布朗顶着一个爆炸头出现在当时流行的美国乐坛,随后,美洲北部和西部的犹太人街区、以及南美洲也开始流行了起来,到了70年代后期,爆炸头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潮流火速席卷全世界,但八十年代就又沉寂了,而时隔三十年后这种发型又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这也印证了流行与复古的转变规律,相信不久的将来爆炸头将在NBA再次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