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成因的社会学再审视
2009-03-09杨状振
杨状振
自国家广电总局在2005年首次公开指出电视节目存在低俗化倾向之后,电视节目低俗化从2007年至今,再次成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家广电总局对《快乐男声》《第一次心动》《超级情感对对碰》等电视栏目和整容、丰胸类涉性电视广告一系列规范、整改或禁播通知的下达,在全国范围内再次掀起抵制广电节目低俗化的浪潮。《声屏世界》杂志2008年第9期上,针对中国当代电视节目所呈现出的低俗化现象,在“实践与创新”栏目中连续刊发了4篇文章,对这一问题及中国电视文化的品格失落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对这四篇文章的观点和分析思路,笔者不尽赞同,也不同意把所有责任都归因于电视媒体本身的做法。笔者努力尝试摆脱这一局限于内部思维的批评思路,力求在更为宏大的历史语境中从社会发展、文化调节、产业链打造的多重维度入手,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的复杂成因进行理论再审视,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和思考建议。
作为现代社会最具影响力的媒介传播形态和大众艺术形式,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成因并不能完全归因于电视媒体自律意识的匮乏与缺失。
首先,从社会发展系统运行的角度上来讲,社会发展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失衡才是造成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动力机制作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以效率和活力作为自己唯一的追求目标,速度、力量、革新和发展构成了它最主要的内容。与之相对,平衡机制是作为社会发展中的调节力量而存在的,它以有序和公平作为自己的理想向度和追求目标,质量、均衡、稳定和有序是它最主要的内容。评价一个社会的发展程度和文明程度,既离不开对动力机制是否强劲的考察,也离不开对平衡机制是否健全的测定,两者作为互补,彼此之间都是不可或缺的参照体系。
中国社会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社会发展的重心始终聚集在对动力机制的锐意革新和鼎力开创上,而对保持社会运转均衡有序进行的平衡机制建设却相应地重视不够,导致其在相当程度上呈现出被忽视与被搁置的状态。由动力机制偏锋发展所衍生出的对物质利益和感官刺激的过度欲求,在缺乏平衡机制规约的情况下,渐渐超越其在同一时期对文化价值观整合力的打造,“特别是1992年以后,在对计划经济批判性的反思中,‘市场经济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意识,人们不知不觉地用‘市场置换了‘理性,使其成了又一个新的神话。”①
在这样的社会空间里,如果说中国电视媒体的建设在上世纪80年代前后还处于对过激政治话语霸权和贵族传播姿态的纠偏状态的话,那么,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机制的巩固和提速,这种纠偏状态很快就越过了临界点,向另一个极端滑行。反映在影视艺术和新闻传媒领域,则是对现实与理想的深度阐释和坚守被对身体与欲望的快乐追逐和索求所取代,精神的沦为物质的、深度的沦为浅表的、集体的沦为个人的、精英的沦为世俗的,传统意义上的保守主义和精英立场越来越多地让位给各种各样的大众理论和娱乐实践。在远离了政治传播一元化的时代之后,收视率和眼球注意力经济结合,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的发生成为了一股自然衍生的潮流。
其次,社会文化内部调节机制的转型重构与运作失衡也是导致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现代社会文化中新兴权力的缔造者之一,电视媒体对人们生活的最大影响就是直接将广阔的现实世界改造成了荧屏上的方寸天地。如果说人类在文字时代和印刷时代建构出了面对社会时的深度思考习惯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话,那么,视像时代的电视媒体则倾向于将这些能力一一消解。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电视媒体所呈现出的政治化烙印和精英化特征,事实上并不是电视媒体自身的文化特性,而是作为传统精英文化权力代表的印刷文明的面貌和特征。
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时,电视传媒的视像文化特性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观念和内容输入到印刷文明的肌体内,注释、篡改着印刷文明原有的文化品质和传播特性。印刷文明累积形成的“高雅”和“精深”在荧屏世界虚拟的生活状态下,不断被浅表、平面的通俗性和娱乐性所取代。如果说以前的电视媒体还能借助文化领域内部消解和反消解、注释和反注释的调节机制保持自我纠偏能力的话,那么,这个时候的电视媒体已经无法再在文化机制内部寻求到自我调适的办法,除了来自政治权力层面上的约束以外。在这样的情况下,以窥视欲望、快感享受和表现心理为中心的庸俗眼球注意力经济,迅速走向屏幕前台和文化传播中心地带。
第三个原因是电视产业链条建构意识的匮乏与缺失。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电视媒体来说,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迄今为止电视产业还没有形成自己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这一事实的存在,造成了中国现在的电视媒体不得不拼命向广告收入倾斜。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电视媒体来说,广告收入要占到其总收入额的90%以上,而其他各项经营收入之总和尚不到10%。
在这样的情况下,收视率作为衡量节目、栏目广告时段价位的工具,也随之成为各家电视媒体衡量一档栏目、节目是生存还是死亡的唯一砝码和标尺。在收视率的左右下,社会企业、电视媒体和受众群体围绕着僵化的电视节目考核体系纠结成一个利益运转整体。电视媒体的价值取向、审美趣味、社会功能、节目形态、运行机制等多层面随之发生结构性调整,电视媒体开始演变为商品市场上的寻租者和市场口味的追逐者。正如埃里克·塞瓦赖德所说的那样,“任何一个低级趣味的人都不会有高级趣味,但是每一个自称趣味高级的人都有相当份量的低级趣味”。②趋俗,成为电视媒体无法自律的发展流向。
在这种形势下,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成为应对电视节目低俗化影响扩大化的主要策略之一。媒介素养自从上世纪30年代在英国首先出现以后,西方国家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已经先后形成了自己相对完善的社会媒介素养教育体系,并开始在媒介的公众传播层面发挥出自己的建设性功能,逐渐对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体信息传播形成来自受众本身的制约性力量。和这些国家与地区相比,我国内地的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工作却远远落后于传播实践。从1997年出现第一篇专业性研究论文到现在,十年之中也只有中国传媒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等少数几所高校开设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和教学课程,且大多还是停留在理论阐述层面而缺乏普遍的社会实践意义。作为人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以及对媒体保持清醒批判立场的能力,媒介素养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与发达程度,是能否真正从传播层面建立起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防火墙的关键所在。
加快电视节目的立法进程,也是扼制電视节目低俗化现象的必需手段。以电视传媒产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的传媒行业实行商业化运作体制,它也是世界上对电视节目内容进行管制最早的国家。在美国,以宪法基础、法律规定、政策制度、行业规范和公民监督为互相关联的支撑点,电视节目监管已经形成了自己相对完善的建设体系。依据美国联邦法令的授权,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作为负责制定广播电视政策并进行监督实施的最高管理机构,可以对广播电视媒体中的“猥亵、不敬和低俗”节目进行规范和处罚(如珍妮特·杰克逊事件和美国第20届MTV音乐录影带颁奖典礼上布兰妮与麦当娜演唱时热吻等内容就受到了该机构的严厉指控和处罚)。在美国的法律环境下,FCC通过限制播放时段、给节目分级、高额罚款、吊销运营执照和V-CHIP技术屏蔽手段对电视媒体中的低俗化节目形成有效扼制。③在这方面,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更没有完善的机制为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如果说加快公众媒介素养教育、改善电视媒体法制环境、推动社会整体和谐还只是从外部因素寻求到的解决电视节目低俗化现象发生的策略的话,那么对电视产业现有的经营理念进行革新和探索则是从内部解决电视节目低俗化的尝试。电视产业建设的核心层是内容产业,也恰恰是在这个层面我们却长期滞后甚至是陷入了误区,最核心的表现就是单纯、片面地强调了“注意力经济”的概念。注意力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所强调的只是对“眼球吸引力”的关注,而忽略了对电视媒体作为社会文化传播载体所应承担的文化认知功能和审美教育功能。实现电视产业理念转变的最重要的一个层面,就是实现产业发展理念从单纯“眼球注意力经济”向“内容创意型经济”的转变和过渡。
和“注意力经济”模式相比,“内容创意型经济”以思想创新、技巧创新和技术发明等知识与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通过媒体和个人的联合活动来引发电视节目内容生产和传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并最终实现媒体品牌和内容品牌的打造与大电视产业链的形成。
只有从以上多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和创新,电视媒体节目低俗化的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才可能真正还受众一个洁净舒心的荧屏。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注 释:
①单 波:《现代传媒与社会、文化的发展》,见戴元光主编《传媒、传播、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的价值重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页。
②苗 棣、范钟离:《电视文化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171页。
③王朋进:《美国对"低俗"节目的监管制度》,《视听界》,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