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引起的血液疾病知多少
2009-03-09孙焕林
孙焕林
药物引起的造血系统疾病,约占药物不良反应的10%,其中病情严重者死亡率32.5%。常见引起血液病的主要药物是解热镇痛药、抗结核药、抗生素、抗肿瘤药、抗精神病药、抗甲状腺药等,还有不少中药。故服药时应引起足够重视。
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由于药物引起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化验全血细胞减少。药物引起的再障占全部再障患者的50%~70%,多发生在用药过程中或停药后,尤其是同一种药的长期反复使用时。分为急性和慢性。急性者表现为皮肤、黏膜出血,中位生存期3月左右,病死率为65%~75%。慢性者占多数,表现为虚弱、疲劳和逐渐加重的面色苍白。
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主要因长期、大量使用细胞毒性药物,直接损伤造血干细胞,引起粒细胞成熟障碍。当用药达到一定量时,造成骨髓抑制,发生粒细胞缺乏。免疫反应也是原因之一。起病急,可发热、寒战、乏力、关节酸痛、恶心、腹胀,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在使用可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的药物期间,应定期查白细胞,当白细胞低于3×109/升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升时,应立即停用有关药物,合理选用升细胞药物。
血小板减少症是因为药物使骨髓制造血小板的巨核细胞中毒,或直接破坏以及药物引起免疫反应,使血小板破坏速度大于增生速度。当血小板计数低于150×109/升时,即可确诊。药物引起血小板减少多在用药1~2周发生,短者数小时,长者数周或数月。起病急,轻者皮肤出现瘀斑或瘀点、黏膜出血,重者出现血尿、血便、阴道出血等,少见呕血或咳血,脑出血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常伴寒战、发热、全身乏力、关节酸痛、恶心、呕吐、腹痛等。停药后血小板逐渐恢复。大多数预后良好,死亡率低于5%。应尽量避免使用影响血小板药物,必须使用时,要定期复查血小板。
过敏性紫癜患者常为过敏性体质,服药后引起过敏反应,血管通透性和血管脆性增加,血液向组织间渗出而发病。主要表现是皮肤紫癜,也可引起腹痛、关节痛和肾脏病变等症状。因用药引起过敏性紫癜者,应避免再次使用同种药物。发病后,多数患者不需要特殊治疗即可痊愈,预后良好,仅少数患者需入院治疗。
白血病发病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上,以急性非淋巴白血病居多。从用药到白血病发病,潜伏期1~20年不等。与原发性白血病不同的是,药物引起发病前有一段较长时间贫血、血细胞减少或骨髓增生异常的血液学变化。一旦发病,进展迅速,治疗效果差,预后不良。中位存活期仅3月,完全缓解率仅有2%~16%。
溶血性贫血是由于药物作用于细胞酶缺陷的红细胞,以及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所引起。其表现因引起的药物不同而异,常见有虚弱、腹痛、腰痛、发热、黄疸、血红蛋白尿等。发病后应及早停药,去医院求治,以免导致肾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