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银行业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09-03-08卢碧莲
卢碧莲
摘要: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当前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汕尾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汕尾银监分局联合开展了专题调查,分析了当前汕尾市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从银行业的角度,提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汕尾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9010101
1银行业支持汕尾市经济的基本情况
(1)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情况。近几年来,银行信贷资金向大客户、中长期的基本建设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集中,对中小企业的辐射面狭窄。2008年度新投放贷款7.5亿元中,实际投向中小企业的为6231万元,占比8.3%。票据融资的门槛高,只对部分优质客户开办,而中小企业难以达到其条件,贴现困难。截至2008年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比2008年初下降1.53%,显示了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不足。
(2)对市政工程项目信贷支持情况。2008年,汕尾市市政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累计投资48.8亿元,为提高我市人民生活水平和加大对外开放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2008年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对市政工程项目发放贷款9132万元,占市政工程项目累计投资额的1.9%;2009年3月末,对市政工程项目贷款余额为3.8亿元,比年初增加1898万元。对于市政工程项目,银行信贷的市场开拓力度不够。
(3)对“三农”信贷支持情况。2008年末,辖区农业贷款余额11.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50万元,农业贷款占全辖贷款总规模的17.8%。目前辖区内三次产业构成中,农业的比重为19.7%,农业人口占比为50%。因此,信贷对农业经济的支持相对偏低,仍需加大金融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4)对外贸出口信贷支持情况。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累计全市外贸出口总值10.5亿美元,比2007年轻微下降。外贸出口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但是,2008年辖区银行业累计投放外汇贷款仅1524万美元,2008年末辖区外汇贷款余额仅1077万美元,仅比上年同期增加248万美元。对于外贸出口,银行信贷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支持作用。
2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1)地方经济基础落后。一是全市经济总量小,如存贷款余额均居全省末位,人均GDP不到全省的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汕尾市经济结构不合理,第二、三产业占全市GDP的比例依然偏低;三是利用外资发展不平衡,重点项目进展不理想,经济外向度低;四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
(2)信贷总体风险水平较高。受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汕尾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贷款率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6年末、2007年末、2008年末,汕尾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5.6%、29.11%、11.14%,全省同期水平则分别为10.29%、6.82%、4.54%。信贷管理难度大,风险水平高,使辖内银行业付出了沉重代价。
(3)信用环境没有根本好转。不管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汕尾市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已经成为阻碍汕尾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如近十年来,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剥离了52.6亿元的不良资产。一方面,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相当严重;另一方面,法律机制、执法环境给信贷资产带来较大的风险,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难度相当大。
3银行业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有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
一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扩大全市信贷规模总量,实现信贷投放总量的较快增长,确保2009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要求单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增幅不能低于去年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009年计划新增贷款达29.3亿元,是去年新增贷款总额的7倍多,增幅之大前所未有。
(2)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省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投放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
(3)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要求的“六项机制”,设立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服务机构;二是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要求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去年贷款平均增幅;三是进一步拓宽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抵押担保方式,在保证抵(质)押物足值、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积极开办商品融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和其他物权质押贷款,提高小企业融资效率;四是积极向中小企业开展票据贴现业务,适度降低银行承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提高中小企业营运资金流动率;五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六是对信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各银行业机构按贷款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给予优惠扶持。
(4)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三农”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贷款的平均增幅;二是继续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和加快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进度;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订单贷款等业务,积极开办农村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的抵质押贷款;四是对县域内当年涉农贷款投放超过规定比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并实施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5)加大对外向型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适当提高企业出口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和进口货款延期付款的比例,以增加企业贸易融资负债的外汇额度;二是改进和完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提升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电子化便利程度,方便企业出口收汇;三是简化企业进口付汇管理,缩短新开展进口业务企业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公布时间,方便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四是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报关电子数据的延时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办理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业务。
(6)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尽快形成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县域的信用工程建设,继续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建立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四是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农业产业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五是加快组建银行业同业协会,并加强指导,以发挥行业合力,促进公平竞争。六是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从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出发,多向上级部门反映地方经济金融情况,争取系统内信贷政策的地方倾斜和特别支持,促进金融服务功能更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