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遥远的记忆(外一篇)
2009-03-06王斌
王 斌
晨起,薄雾便覆盖北京,趋晚时,雾气更加的浓郁,天气预报一直在说今日北京属重度污染,而我,却一直以雾当雾——这句话恐不能让人理解,只有与我共有相同经历的战友,能明白我的话中之意。
当兵时曾驻扎在福建黄岐半岛的小帽山上,每当冬季,便终日难见天光,浓厚的弥天大雾灰蒙蒙的笼锁山巅,那里,正是我们的驻地。
初由部队机关主动请缨来到小帽山时,并没有人告我那里究竟有多苦,以及肆虐的恶劣天气;我不知轻重的上了山,还胸怀着一股报国的热情,很快,那份山上独有的荒凉和孤寂迅速地笼罩了我。那时正值晚秋,印象中那一日还阳光普照,只是那干冽的风,吹得我脸部生冷,满眼望去一片萧瑟,光秃秃山上只有枯萎的茅草偃卧在地,没有人影人声,只有我们十八个“和尚”伫立在风中,远远的能见到几株松柏,但看上去也显得孤单无助,在狂风中战栗。
我后来学会的悲凉二字,盖源自于这份真切的体验。
说远了,还得说起这雾,我的这篇文字毕竟因雾而兴。
记得那天晨起,操练完毕,趁人不备溜到山顶,遥望着大海的波涛,心中亦为之辽阔高远,真想高声呼喊几句什么,以解我胸中澎湃而起的狂放激情,忽见山麓中有一股白色的烟气随风飘来,此时,我正处在阳光的映照之下,那烟气顺着山腰盘旋而上,一片片压来,我仿佛闻到了一股由海风送来的焦糊味,我以为远方某处着大火了(我们的山脚下有渔民的村落),而且判定火势凶猛,否则,哪来的这遮天蔽日的烟瘴?一股豪迈的英雄气概顿然在胸中燃起,我想,我要先告知我的战友,然后奋不顾身地扑向火海,成就我的英雄梦想。
我迅速地跑下山,开始呼唤我的战友,那股盘旋的大雾仿佛知道了我的企图,也加快了行进的速度,向我渐行渐近。
当我的战友听到我急切的诉说后,狂然大笑,我愣住了,不知他是何意?这时浓烟已迅疾地扑了上来,我们已置身在了浓烟中,阳光知趣地退隐了它刚才还在炫耀的身影,难见天日了。我的战友在这弥漫的烟气中忍住大笑,高声告诉我,这哪是烟,是雾,他说,你真是一个城市兵,少见多怪。冬天就要来了,你会每天生活在雾中。说完,他笑着离去了。
我尴尬地呆立着,为自己的幼稚而羞愧难当,也为英雄之梦的破碎——甚至是以这样可笑的方式破碎而沮丧,从那以后,雾,便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它不可动摇的位置,每当赶上雾天,我会遥想起我曾经有过的日日夜夜。
北京的“雾”,联结着我渐趋远去的经历,那里有我的难以磨灭的青春记忆。
酒吧:一个城市的记忆
三里屯酒吧于我依然触手可及却又像咫尺天涯,作为一座城市现代化的象征与点缀,它依然灿烂地独踞于京城的一隅,风姿绰约地向世人昭示着它不可替代的存在——传说中的拆迁和位移终于作为一个不真实的“传说”而烟消云散,它还是那么热闹,甚至更加热闹,它还是那么“个性”,而且更加“个性”,以致进入三里屯酒吧便是进入了一个阶层,一种身份,一类时尚乃至和纽约、巴黎直接遥相呼应的生活方式。
酒吧成了一座城市的“小资”们(当然还包括了自谓“布尔乔亚”一族的新新人类们——尽管他们的这份“命名”竟是如此的可疑!)另类狂欢的场所,他们是需要时时向世人炫耀他们的与众不同的——不仅仅是通过他们的名牌服饰、化妆品以及不断与时俱进的“酷语”和手机短信,当然还包括从某个韩剧或美国影视作品中模仿来的表情和手势,我们同处在一个据说是人类大同的“地球村”中,酒吧便成了这类“大同”的典型象征和缩影,现代化如今已不再作为一个遥不可及的虚词而存在,它成了一个实体具象的显形,我们还能忽略酒吧吗?它为我们这座城市(当然囊括了所有城市)提供了色彩,欢乐,流行时尚和“春光无限好”的对痛苦和孤独的拒绝和忘却,
可我却在于它咫尺天涯的寓所中,没来由地追忆着九十年代初期的酒吧,那时候“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尚未被命名,它的被漠视并非是因了还未火爆的缘故,而是那时的它还是作为一条默默无闻的普通街道而被人们所忽略,现在想想,我可能是作为京城最早的一批“吧虫”了,可我时常出没的并非是“三里屯酒吧”——因为当时它几乎并不存在——而是位于体育场东门附近的“电脑洗车酒吧”——它可能是京城最早的一批酒吧了,它是稀有的,并未像今天这么蔚为大观,这个酒吧的名字现在听来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怪异,但在当时我们起码是这么称呼它的——虽然恍惚中记得它似乎是有一个英文名字,可我不懂英文,于是很没教养地就用踞于它之畔的“电脑洗车行”来冒名顶替地称呼它。
记忆至此,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年代,那个于我虽然物质贫瘠,精神迷惘但却充满着叛逆激情的年代——那时我浪迹京城,一无所有。我们选择了“电脑洗车”酒吧。
那个时候的酒吧并不像今天这么时髦和时尚——这或许正是我不爱再去酒吧的缘故,它是真正另类而又边缘的,它兀自伫立在体育馆东门边上一个僻静的去处:进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小门,进深不过几十米,甚至要走上一道木桥,然后稍一拐弯你就可以见到酒吧了。那时的酒吧装饰并不如现在这般多姿多彩,它甚至可以说是单调的,可在那个时代已然是独具匠心了——仿佛是受到美国西部大片的潜在影响,迎面扑来的都是木本色的结构,显得原始而又古朴,就像是一座森林小屋,于不动声色中透出了它桀骜不驯的悲壮风格。这一切之于我是那样亲切。文明于当时的我是那样令人悲观,精神仿佛受到了窒息,而潜藏于胸的原始的生命激情在文明规则的束缚下被压抑着,我们在心中不断地追问着:我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是的,我们最终选择了这里,一个起码在幻觉中已然远离了都市的虚假文明,而可以忘乎所以的地方,它让我们在狂放不羁的摇滚乐和酒精的刺激下彻底地释放了一下自己,竟是那样的酣畅而又痛快,在当时,我们愿意暂时地忘却这个世界,甚至我们自身——因为我们的确一无所有,我们在精神的世界中一次次地进行着徒劳的远征和远游,寻一寻我们的根——生命之根,它似乎不该在文明的谎言下一次次地迷失,以致让我们失却了精神的家园,虽然它是虚幻的,但我们愿意固执地寻找,哪怕头破血流。
可我们毕竟没有远征, 我们仅只是停留在这个叫做“电脑洗车”的酒吧里,用酒精让我们的身体暂时的休克,而让幽灵一般的“精神”漫游一下远在“彼岸”的世界。就在那个酒吧里,我第一次嗅到了大麻的味道……一个令人心醉的味道,它就这么不经意地植入了我的记忆,因为它是第一次让我体味到的异类的香气,也因了它自身所蕴含的反抗主流的姿态;我也第一次地见到了“同性之爱”——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可以不能自控而又忘乎所以地热烈狂吻!在这里,摆脱了文明羁绊的他们,竟是那样的自由而又勇敢,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坦率地说,当时的我,被他们大胆而又放肆的行为彻底地惊傻了!
我就这么静静地呆着,看着这个之于当时的我陌生而又异类的世界,我陷入无语,也不知为何,我仿佛爱上了这个世界,这个多少有点颓废,多少有点迷惘,但却充满激情和生命之能量的世界。它或许便是我关于一个真实世界的启蒙,从那里开始,我走向了探寻这个世界的远足。
往事如烟,我竟是如此哀伤地在回味着那个已然在消失的时代,它是一个记忆,一个挥之不去的记忆;它是一段经历,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就像一层飘散而去的云雾,它萦绕着我,使我久久地沉浸其间而难以忘怀,我多么想驻足在那里,以此来遥望今天这个时代——它竟是如此这般的无滋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