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将再押两个月
2009-03-04
环球时报 2009-03-04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3日晚上突然发布新闻稿,表示将再押陈水扁两个月。原因是之前羁押陈水扁的理由如罪嫌重大,有串证、逃亡、毁证之虞等因素并未消失,因此驳回陈水扁撤销羁押的申请。此前,岛内以为陈水扁羁押案4日才会有决定。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裁决,陈水扁办公室非常震惊,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按照规定,犯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的被告,审判中羁押不得超过3个月,若法院认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可延长羁押,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延押以3次为限。但陈水扁被控犯有多项贪污罪,且最重为无期徒刑,若法官认为有必要,即可延押,不以3次为限。
此外令岛内感到惊讶的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3日下午接受庭讯时,并未像陈水扁希望的那样,在法庭上替他向法官求情。国民党“立委”邱毅嘲讽说,“显然这对夫妻在战术上乱了套,大难来时各自飞。陈水扁实在应该要小心了,别最后赔了夫人又赔钱”。据报道,对于检方提出的证据,吴淑珍几乎都未否认,但要求传唤“扁家大账房”陈镇慧等16人当面对质。台北地方法院已安排吴与陈镇慧17日对质。▲(于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