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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贪腐案走向何方

2009-03-02汪曙申

世界知识 2009年2期
关键词:吴淑珍弊案陈水扁

汪曙申

“捉放曹”和“二进宫”充分显现陈水扁弊案的复杂程度,未来发展如何无人能下断言。

2008年12月12日,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在历经四个多月的密集搜证侦查后,先行侦结“国务机要费”、“海外洗钱”、“龙潭购地”与“南港展览馆”四项弊案,并正式以贪污、洗钱、伪造文书和受贿罪名起诉陈水扁、吴淑珍、其子媳陈致中、黄睿靓等14名涉案人员,“扁案”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在随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台北地方法院前后任承审法官对陈水扁“先放后押”,案件发生了一系列戏剧性变化。由于案情盘根错节,且引发的政治联动效应极其复杂,“扁案”未来如何发展仍扑朔迷离。

审判长换人,扁被二度收押

陈水扁贪腐案的审判进程和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未来几年台湾政局发展演变的轨迹,更直接关系到岛内民众长期渴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落实。就法律实务而言,贪污受贿案件本身取证相对困难,承审法官的“心证”对案件判决有着很大影响,当该案原审判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以“陈无逃亡、串证之虞”裁定释放陈水扁后,岛内各界对周的政治立场可能干扰客观公正办案产生极大质疑。

周占春被岛内司法界视为“改革派法官的领导级人物”,毕业于中兴大学,法训所24期结业,任过“司法院”人事处长和“高等法院”法官,曾因主审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台开内线交易案”和轰动一时的“股市秃鹰案”而声名鹊起。然而,周占春的政治立场偏绿,他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几点理由并不周延充分,主观偏向较明显。国民党“立委”邱毅公布有关周占春的几段经历格外引人瞩目:周占春在陈水扁2000年首次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不久,被破格提拔担任“司法院”人事处长一职,2004年曾主动在法院系统帮争取连任的陈水扁拉票,后又针对马英九市长特别费案,扬言如果是他负责“就直接判马10年徒刑”。事实上,周占春向来对保释裁定采取从严标准,在他2006年至2008年间审理的37件“申请保释停止羁押”案中,只有两件获得保释,且在其余35件裁定继续羁押的案件中不乏亟需“人权关怀”的被告,周占春以保障司法人权为由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显然有悖寻常。邱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周占春心中,只有权贵才有人权”。

周占春的政治立场是否会削弱陈水扁贪腐案审理的公正性,岛内各界有着不同的看法。在国民党“立委”强力批评周已丧失法官客观立场以及岛内舆论的一片质疑声中,台北地方法院庭长会议考虑到陈水扁四项弊案与2006年起诉的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具有较大牵连关系,决定根据“诉讼经济”、“判决一致”原理及“后案并前案”的原则,由负责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接替周占春继续审理陈水扁弊案。2008年12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审理陈水扁羁押案,蔡守训以陈涉嫌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重新裁定将扁羁押但不禁见。在未来陈水扁弊案旷日持久的审判过程中,蔡守训法官的相关作为势必会受到岛内各界“显微镜式”的观察和检视,其丝毫差错将会遭到“挺扁”势力的强烈抨击。《联合报》社论指出,“必须向世人摊开扁家犯案的铁证,达成程序和实质正义,才能让政治光谱上两端的蓝绿支持者,在司法平台上都没有异议的空间”。

对“扁案”未来

几种走向的观察

根据台湾地区法律规定,重大刑事案件采三审定谳制。陈水扁弊案牵涉面广,影响程度深,审判过程很可能旷日持久,加上岛内政治波诡云谲、变幻莫测,“扁案”未来如何结局仍存很大变数。

第一种可能:陈水扁被重刑重判。一方面,台特侦组经过四个多月对案情抽丝剥茧,通过国际司法互助,重要企业界污点证人自白,及包括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会计陈镇慧等“扁案”中部分重要共犯交待相关案情,已逐步掌握陈水扁涉案的关键证据。首批四大弊案侦结起诉只是整个“扁案”司法进程中的一个节点,特侦组正在全力侦查陈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机密外交”等多项弊案,目前也取得一定进展,不排除扁被另案起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马英九上台后受到岛内要求清查陈水扁家庭弊案的强大舆论压力,曾公开表态“查弊绝不手软”,特别是在“拼经济”成绩索然的逆境中,马更需要借“除弊”彰显政绩,巩固执政基础。可以判知,马当局不会对特侦组侦办“扁案”制造任何障碍,反而可能给予一定程度上的配合。台湾媒体人陈凤馨称,起诉书将陈水扁家庭贪腐罪行大白于天下,从特侦组所称“最严厉之刑”看,基本等于要求判处陈水扁无期徒刑。台湾文化大学教授姚立明指出,依照审判长蔡守训的态度,陈水扁在判决确定前出狱的可能性很小。岛内舆论也普遍认为,陈水扁夫妇有很大可能被判30年重刑,甚至无期徒刑。

第二种可能:陈水扁重案轻判。在台湾政坛,“扁案”实已超出一般刑事案件的单纯范畴,染有浓厚复杂的“政治性”,不能以单一常规思维去观察和窥测其未来发展走向。一是陈水扁一家人自始至终将不会主动认罪。陈水扁寻求“自保”的关键手腕是绑架民进党,压制党内“反扁”势力,借助“独派”力量对抗司法,将自己塑造成“政治迫害的牺牲品”和“台独运动的领袖”。这一切证明了他绝不会冒被“台独基本教义派”丢弃、“挺扁”力量崩盘的风险坦承所犯全部罪行。前民进党“立委”沈富雄直称,陈水扁一家人直到三审也不会认罪。二是陈水扁势必动用一切可能的政治和法律手段寻求脱罪。陈水扁在台湾政坛摸爬滚打了20多年,熟知岛内政经情势,加上执政八年在检调和司法机关安插大量亲信,在民进党内培植了一大批“死忠者”,以及手握众多重量级政治人物的“黑资料”,身揣绿营政治人物选举所需的巨款,他仍有较大能量以威逼利诱、利益交换、人情笼络等方式凝聚“挺扁”势力反扑,抗拒司法。陈水扁再度被收押虽减少了诱使或恐吓其他嫌犯或证人“翻供”的可能性,但其仍将极力运用剩余影响力为最后脱罪创造条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前一阶段检方办案看,陈水扁执政期间在台湾检调和司法单位布置的诸多“暗桩”,不断暗中向陈水扁提供检方调查方向或泄漏相关诉讼资料,这些“暗桩”未来还将干扰和破坏“扁案”的正常审理过程。国民党“立委”邱毅担忧,“扁案”可能出现一审重判、二审和三审轻判甚至无罪释放的状况。《联合报》社论指出,“收押,不禁见,台北看守所很可能成为陈水扁的新闻工厂与政治舞台,扁仍有保释或开释的可能性,这也是他目前的首务”。

第三种可能:“扁案”陷入冗长的司法程序。从2006年“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以来,吴淑珍屡不出庭致使全案延宕两年多无法审结的经验看,陈水扁家庭四项弊案的司法审判程序也将十分冗长和跌宕起伏,甚至有可能不了了之。一是整体司法攻防进入新的阶段。陈水扁首次被羁押期间,陈水扁办公室和几名委任律师大多借助媒体信息掌握检方侦办进度和方向,“扁案”起诉书出炉后,扁与其辩护律师找到了有的放矢的“靶子”,势将以“起诉书”为核心,寻找其中的“漏洞”大肆反攻。陈水扁被再次羁押但不禁见,使其有充足机会与律师、亲信等研商对策。陈水扁律师团下一阶段将从“针对羁押提出抗告,要求蔡守训回避,不排除申请保外就医,侦查终结要求解除羁押”等四个方面展开“救扁行动”。二是陈水扁将以种种手段拖延审判进程。陈水扁一向精于政治算计和法律攻防,其破坏和干扰司法审判的做法将是多方位的,如准备举办“2.28台湾建国会议”以树立其“台独教主”地位,鼓动“台独”势力和深绿“挺扁”民众为其叫屈,攻击马当局“政治干预司法”、“选择性办案”,以吴淑珍身体状况不好操作“同情牌”,抛出李登辉“国安密帐”的“乌贼战术”以模糊焦点等。“挺扁”的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庆林称,将与“台湾教授协会”、“台湾南社”等“台独”社团研商对策,不排除发动群众赴台北地方法院抗议的做法。

除此三种可能之外,岛内舆论还涌现其他诸多说法。一是陈水扁企图以政治运作冲击司法,造成社会动乱,逼迫马英九特赦,同时拉长战线,为民进党可能再度执政后的特赦预做准备。二是由于陈水扁在海外存有巨款,如若未来扁被保释或保外就医,不能完全排除逃亡海外的可能。

但无论如何,昔日被民进党誉为“台湾之子”的陈水扁终究难以洗刷“台湾之耻”的贪腐恶名,其在台湾政坛的影响力也呈下降趋势,而“扁案”如何终结将是考验台湾民主与司法公正的生动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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