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NGO应学会抱团取暖
2009-03-02徐永光
徐永光
2008年5月12日下午,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筹备会议在北京西部阳光教育基金会召开,会议的主题是非公募基金会行业发展及其与政府、民间公益组织的合作。突然,会议室摇晃起来,大家马上意识到地震发生。在沉寂片刻之后,一致决定不逃跑,还是继续我们的合作话题。
5月13日,包括前一天参加会议的非公募基金会与近百家民间组织发表《抗震救灾,十万火急;灾后重建,众志成城——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这是中国民间组织在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后第一次全行业动员,集体亮相,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于此同时,一批民间组织在成都成立了“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 和“四川救灾联合办公室”,协调行动,见缝插针地配合政府投入紧急救援;由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等多家NGO与万科公司共同在绵竹遵道镇设立的“志愿者协调办公室”,被纳入了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成为抗震救灾中民间组织、企业与政府携手合作的一个亮点。
在5·12抗震救灾中,民间捐款热情犹如“井喷”,部分公募基金会(包括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的捐款多到可以用“堰塞湖”来形容,而大量专业性民间公益服务机构却因缺乏资金难以在灾区坚持服务。公益产业链上不同职能的民间组织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出现了。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等非公募基金会率先行动,紧急安排资金,资助民间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从地震捐款中拿出2000万元,面向国内民间专业服务机构公开招标灾后重建项目。这是公募基金会引进竞争机制、合理分配慈善捐款的创新之举,对于解决公益服务组织资源匮乏、提高捐款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被“中国社会组织论坛”评为“2008年度中国社会组织十大事件”之一。
以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我们只能听到几家有政府背景的大慈善机构的声音。这一次,数百家民间组织自觉受命于危难之中,迅速做出反应,民间组织之间合作无间,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默契,还有全国数百万志愿者奔赴灾区,哪里有需要,就在哪里出现。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十分感慨地说,汶川大地震的紧急救援要是没有民间组织的参与,光靠政府拿不下来!
2008年12月5日上午,胡锦涛总书记亲切接见出席中华慈善大会的代表,高度赞扬民间组织和广大群众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所做的积极贡献;下午,大会论坛发布《5·12慈善联合行动宣言》,把民间组织团结合作、服务社会推向了制度层面。
在已经过去的一年里,合作,成了中国NGO的主题词。有人说这是情势所迫,逼出来的。此话有一定道理。在常态社会下,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似乎游刃有余,对民间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没有迫切需求,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担心民间组织多了不是帮忙而是“添乱”。汶川大地震,国家面临巨灾,情势需要官民一心,同舟共济,共赴国难。如果说,大灾难推动和催化了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的话,那么,在新的一年里,或在未来更长的时间里,我国民间组织将面临怎样的发展态势?合作是否依然是民间组织发展的理性选择呢?回答是肯定的。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这场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2008年我国GDP增速逐季快速回落,出口增速大幅降低,企业经济效益急剧下滑,大批中小企业倒闭,国家税收增长调头下降,随之而来的是就业、失业压力和农民工返乡潮。2009年的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势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更多不利影响,进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在前不久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举办的“全球慈善论坛”和最近民政部、国家行政学院、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题为“全球金融危机下社会组织的作用与责任”的中国社会组织论坛上,都把关注社会组织的作用,倡导企业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企业与政府的合作,共克时艰,共建和谐社会作为重要议题。如今碰到NGO的朋友,也少不了一个话题:2008年汶川大地震社会捐款“透支”,未来企业自顾不暇,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国NGO,将会面临怎样的困难?
对此,我们可以有正面的解读。当政府和市场部门全力应对金融危机、救市自救的时候,作为社会部门的NGO,应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和进取姿态,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功能,协助政府,帮助企业,服务群众,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社会力量。从宏观层面讲,如同NGO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积极响应和出色表现,在全球金融危机袭来时,NGO同样可以积极行动,有所作为。
上海市许多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与企业一起“抱团过冬”,针对企业面临的产品滞销、出口下降、信贷压力,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建言献策,给企业排忧解难。针对就业形势吃紧的局面,各行业性、联合型社团提出“减薪不裁员”的倡议,得到企业的积极响应。上海民间组织提出了“变危机为契机”的口号,令人振奋。
在未来的一年里,社会捐赠资源可能相对减少,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更加注重通过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优势互补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南都公益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仅花599万元就为公益服务机构提供了63个灾后重建项目资助,这些资助为几十家优秀NGO参与灾后重建提供了必要支持,他们又去撬动更大的社会资源来服务灾区群众。中国红基会在汶川地震后接受社会捐款13亿元,只是拿出小小2000万元公开招标灾后重建项目,就登上了“2008年度中国社会组织十大事件”榜,不正是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这种公开透明、注重效率的捐赠资源配置模式的褒奖吗!
2009年春天,将有一系列推动公益组织资源配置合作的活动。包括召开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和举办灾后重建四川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简称川交会)。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和“川交会”内容各有不同,其共同点是将邀请一批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与参与5·12灾后重建的公益服务组织参加,通过信息交流,搭建 “交易”合作平台,架设政府、基金会、企业等资助方与民间公益机构和受灾社群间的需求对接桥梁,解决公益资金供应方与项目实施方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的矛盾。这些措施将创造公益组织之间的双赢局面,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让公益捐赠资金用在刀刃上。中国民间组织的这种合作趋势势在必行。
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把政府与民间力量合作进行社会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法规层面,这也应该成为中国NGO发展的健康路径。回首改革开放30年,我们发现,中国NGO发展一直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存在三条不同路径。第一条是自上而下、由官到民的路径。这是主流路径,走了近30年,官办NGO(GONGO)尚未完成转型。表现为强者愈强——少数超级机构对民间资源垄断日盛,弱者愈弱——多数机构发育不良,白白消耗资源。第二条是自下而上、草根主义的路径。在中国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下,这条道路先天不足,难以突破合法性困境;后天不良,难以克服资源匮乏瓶颈。有的草根NGO辛辛苦苦干了20多年,工作业绩有目共睹,至今还是企业法人的身份。第三条是合作主义的路径。一般观点认为,只有在强政府、强社会或弱政府、强社会的条件下,NGO和政府才适用合作主义。中国强政府、弱社会现实条件下,何谈合作主义?其实问题没有那么绝对。在政府主导的体制下,NGO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就难以在政策和资源上获得发展空间;没有NGO的参与和支持,没有公民社会的培育,政府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也会成为一句空话。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与NGO的社会追求是一致的,中华慈善大会提出"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主旨,反映了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共识,也揭示了中国NGO发展的健康路径。一批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草根NGO得到灾区群众的拥护与政府的好评,并顺利获得民间组织登记,即是有力例证。
合作——NGO与NGO的合作,NGO与政府的合作,NGO与企业的合作,NGO、企业、政府三个部门的合作,可以产生能量裂变,增加社会资本,产生美妙和弦。选择合作路线,不仅仅是中国NGO的生存策略,更是改善第三部门生态环境、关乎行业发展前途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