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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黄毒汹涌 大网站难逃其咎

2009-03-02

计算机世界 2009年6期

这次春节期间爆发的“艳照门”事件虽已近于平息,但事件本身所暴露的对网站,特别是大网站的监管问题值得反思。

按我国法律,“艳照门”的400余张照片,不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可是,事件暴发已经十余天了,对这样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其巨大的向公众散布淫秽物品事件,至今没有看到有人、有网站或有机构被追究责任。这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大网络扫黄的力度。打击的重点在贩黄、传黄的专业网站,打击的手法是发现一个关一个,查封服务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可是,这回出事的是一些主流大网站的社区。

这些社区这回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某大网站的某些关键词检索及“贴吧”,成为此次“艳照门”事件中色情、淫秽照片集中展示、再次传播的平台。

对这种情况,以往网络扫黄的方法有些不适用了。这些大网已是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不可能一封了之。这可能也是警方没出手的原因之一吧。

事件暴发后,有人认为,由于社区论坛版主没有实行实名制,所以在论坛里传黄难以追查。这种论调根本就是为这些大网站开脱责任。

这相当于有人被偷,告到警察,警察以“我不认识小偷”为由不作为。警察确实不知道不良坛主的实名,可是大网站的各级主管和工作人员就真的没人知道问题坛主是谁名甚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坛主,而在于对大网站的监管。

出事以后,正义的声音来自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这个评议会于2月18日点名谴责了百度等大网站的不法行为,这种社会责任感和勇气令人敬佩。评议会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创建的网络媒体自律机制,属民间行为。这不禁使人联想到绿色和平组织。去年,绿色和平人士强登日本捕鲸船,他们一身正气、勇敢无畏,可最终还是无法让日本人返航。

当今互联网,盛行 “拜流量主义”,为了追求流量,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伤天害理、谋财害命。奸商拜金,奸网拜流量。“艳照门”事件以后,一方面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大网传黄强烈谴责,另一方面,网站内部人员却在盘点流量斩获,弹冠相庆,热烈祝贺开创多个历史新高,甚至还讥讽抵制传黄的某些大网不识时务。

为了社会正义、为了保护青少年,对传黄大网不能仅仅一声谴责了事,必须进行有效制裁,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件。

对这些不良大网的制裁,其原则应该是令其为非法所得的流量付出代价,并且要令其代价足够大,大到使这些网站认识到不值得以此代价获得此流量。不如此,“拜流量主义”者们绝不可能罢手,一有时机必会兴风作浪、危害人民。不如此,是奸网对良网的不公,下一回,必然逼良从奸。

整治不良大网,政府和司法部门该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