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可操作性是关键
2009-02-23
新年前后,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相继出台,不断释放出的是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积极信号,自然也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然而,几乎在每一个惠民政策出台之后,都引起较大的争议和疑惑,以及面临着操作层面上的重重障碍。
目前,引起各方热切关注的是房贷利率7折优惠的新政。2008年10月22日,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由于各家银行房贷不仅政策不一,而且有关细则也很模糊,老百姓无所适从。大家的疑问是很多的,比如:7折房贷申请究竟有哪些条件?目前未享受8.5折优惠的首套自住房贷款是否可以直接申请7折优惠?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能否享受利率优惠?是否也给予7折,或其他折扣?改善型住房如何界定?转按揭如何操作,将发生哪些费用……所有这些问题都并不明确,并且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各家银行给出的答案将南辕北辙。
同样的弊端也发生在另一个发布不久的新政上。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2009年1月7日,国务院出台“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等七项措施。其中,有一项措施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该政策一出,不仅显示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态度同时被认为是户籍改革上的一个重要突破。然而,现在看来仍然只是一个模糊的的规定,它并没有明确这是长期政策还是仅是权宜之计,也没有明确只是适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是适用于所有高校毕业生?如果只是适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那么这对服务于当地多年的未予落户的历届毕业生是否公平?假设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均选择落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而又无法实现就业该怎么办?落户当地尤其是较发达的大城市是否已经具备了应对大规模突增人口的管理能力……
所有这些问题,不仅应届的和往届的高校毕业生希望得到答案,甚至与之相关的主管部门也仍存有疑惑和担忧。
无独有偶,此前不久,上海正在细化第四次户籍改革以吸引人才。其中一种方案建议凡学历、就职、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等7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户上海的条件。该方案的公平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都比以前有所提高,因此备受推崇。
如美国政策学者艾利森曾指出的: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因此,公共政策的可操作性是最为关键的。事实上,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它的公平性、普适性、合理性和明晰性都是相当重要的,所有这些决定了它的可操作性。但是,影响公共政策操作效果最重要的是政策的明晰性。一项不明晰的公共政策,有可能导致政策执行的南辕北辙而有失公平和公正,或甚至根本无法执行和操作。然而,如前所述,在我们的政策制定中,公共政策的明晰性依然是软肋。尽管我们常常会遇到种种不确定性和多变,但我们也应该尽可能地严格明确它的适用对象,执行的主体,执行的程序,执行的条件……
一项不明晰的不可操作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往往比没有公共政策更糟。因为它可能导致极大的不公正以及政策公信力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