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的反思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2009-02-20高永进葛兆强
高永进 葛兆强
摘 要:全球金融危机在使得主要国家金融体系遭受重创的同时,也揭示出发达国家金融体制中的某些缺陷和弊端。因此,从货币供应量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金融经营制度的分业化与综合化、金融机构所有权的国有化与私有化、金融全球化与金融基础建设、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边界、融资模式选择与资本市场发展和外汇储备管理与投资结构安排等七个方面深刻分析本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金融体制和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对推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创新;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2.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1—0034—06
在某种意义上,现代金融发展是一个不断发生危机、不断进行修正的过程。毋庸置疑,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是最新的一次,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冷静深刻地反思这场危机,从中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在金融全球化发展格局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是不变的,加速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的原则也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
一、货币供应量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近些年来,美元发行的泛滥不仅导致了美国流动性的严重过剩,而且引发了全球的流动性过剩,最终的结果是以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本次金融危机表明:一个国家的货币供应一定要和实体经济相适应,不能过于超出实体经济的需要,否则,就会导致利率过低和“廉价”信用(祁斌,2008),进而诱发经济和金融泡沫,而泡沫的破灭,会给实体经济带来极大的危害。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导引于此,1989年日本的股市和房地产崩盘以及今天华尔街金融海啸也是如此。本次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警示是,无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货币供应量的把握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选择都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中央银行是流动性总源头,其独立性必须加强。从世界范围看,欧洲央行的独立性最好。欧盟17个成员国,每个成员国都有否决权,要发行货币必须得到17个国家的一致同意。美联储的独立性相对较好,但存在货币独裁,即货币发行由美联储主席一人说了算。相对而言,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纪律要比我国的央行好得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政府的一部分,在现实中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而且,自从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陆续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责越来越专业化,更加关注与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增强。但从整体上看,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尚有待于不断加强。在增强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上,笔者认为,至少有四个方面需要得到加强:一是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制定的独立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需要得到国务院的最终认可,有关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信贷政策的制定也需要得到有关部委的同意,在有关货币政策的制定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在保持宏观金融调控独立性的同时,注重货币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目前,我国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所以,有效控制通货膨胀是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但是,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新兴加转轨的国情决定了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非常复杂,其性质与内涵具有许多新的特点,通货膨胀的形成机制主要由制度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开放性因素三部分构成,它们对通货膨胀形成的贡献度大致是3∶3∶4。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的调控不仅要控制住货币供应量,而且要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和流通政策进行统筹协调,从多个维度控制通货膨胀,而不能在强调“独立性”的原则下,只从本位角度为控制通胀而控制通胀,放弃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目标。三是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作用,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货币政策委员的任命应减少行政干预,更多地让经济学家和金融专家进入货币政策委员会,以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二、金融经营制度的分业化与综合化
分业经营和综合化经营是两种不同的金融制度安排,孰优孰劣素有争论。综合化经营是一种最原始的金融制度,是金融制度长期演变的结果,而分业经营制度则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随着金融的发展,分业经营制度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金融发展的步伐。1999年,美国颁布的《现代金融服务法案》宣告了分业经营制度的灭亡,许多金融机构开始走上综合化经营的道路。本次华尔街金融危机的爆发,首先使得完全脱离商业银行独立运行、主要经营股票、房地产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银行陷入倒闭或被商业银行收购的境地,摩根斯坦利等投资银行也积极寻求与零售银行合并。而一些大的综合化的商业银行受到的冲击则相对较小,这是否印证了综合化经营制度模式的合理性和稳健性?是否说明综合化的商业银行天生比投资银行更稳定、更有效率、利润更高?
综合化经营是金融发展的最基本的一种制度安排。纵览已有的研究成果,主流观点认为,综合化经营对金融机构发展具有诸多积极效能:能够实现规模经济;能够获得经济集中的利益和竞争优势;能够实现信息和监督成本最小化;能够充分挖掘销售网络之类的资源潜力;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并分散风险;能够与客户建立起稳固的契约关系,等等。当然,也有大量的研究成果认为,综合化经营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这些缺陷不仅包括因管理半径延长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大问题,更重要的是它有可能导致三个问题:一是信贷分配扭曲及其引发资产质量问题;二是经济资源和政治权力进一步集中并造成垄断,进而导致利益冲突问题;三是风险引发的金融系统稳定问题。对此,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利益冲突不仅仅是综合化经营的专利,当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并当它们的客户不断增加时,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就出现了。而且,关于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的关键问题,不是交易本身是否产生利益冲突,而是交易各方是否有机会、是否有充分的激励去利用这些利益冲突。
目前,我国依然实行分业经营的制度模式,但是,无论是从政策面还是现实实践,综合化经营已经得到鼓励并在积极推进。笔者认为,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综合化经营。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的综合化趋势并不意味着投资银行的结束,可能更多的是投资银行管理模式的转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可以互相借鉴对方的管理模式。但是,并入或转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如何切实做到有效监控风险?与商业银行的文化冲突如何协调?这些问题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三、金融机构所有权的国有化与私有化
继英国政府向皇家英格兰银行、劳埃德TSB和哈利法克斯苏格兰银行注资370亿英镑将其部分国有化后,美国政府也动用2500亿美元将美国银行系统部分国有化,以救助花旗银行集团、富国银行公司、美国银行、摩根大通公司、美林公司、道富银行、纽约梅隆银行以及其他银行,试图通过金融产权的国有化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这些救助行动标志着英美的金融产权部分地由私人转移到国有。尽管这些举措使部分人担心会妨碍大银行的自由经营,也会影响到传统投资银行的经营,但是,多数人认为,在市场失去调节功能的时候,没有比政府直接注资更好的办法,只有政府干预,才能恢复市场信心,避免长期衰退。笔者认为,英美政府向金融机构直接注资的举措,使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金融产权国有化与私有化的利弊。
产权安排的不同选择决定了金融机构的效率,而产权私有化的效率明显高于产权的国有化,这一点被视为市场经济生命力的源泉。从现实来看,经济学家们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开出的经济增长药方,通常以产权私有化为基点,对传统社会主义的诟病也基本上以产权的国有化为主线。尽管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家们对产权的国有化持批判态度,但从英美实施部分银行系统国有化以拯救金融危机的情况看,金融产权国有化在某些方面似乎具有一定优势。拉·波塔等人(2003)通过运用世界上92个国家关于政府对银行所有权的资料对金融产权的国有化进行了研究,结论表明:1.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在全世界过去乃至现在仍然非常普遍。2.政府对银行拥有所有权在那些人均收入水平低、金融体制欠发达、政府信奉干预主义且缺乏效率,以及产权保护不足的国家具有更高的比例。3.政府对银行所有权初始水平更高的国家,其金融体制此后成长得更慢、更缺乏效率。4.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与随后更低的人均收入的增长,而且特别与更低的生产率增长有关,而不是与更慢的要素积累有关。这些负相关在欠发达国家显得并不更弱。
理论和经验事实表明,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阻碍了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即便是贫穷国家也不例外。银行产权的国有化最大的优势在于促进政府目标的实现,而不是经济效率目标的达成。本次英美政府因金融危机剧烈演变而直接注资商业银行,从而使部分银行系统国有化的实质是为了避免经济衰退,防止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从而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的被迫之举,更深层次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支持。笔者坚信,英美政府对私人银行形式所有权,是一个过渡的措施,随着危机的结束和经济金融体系的恢复,政府对银行的注资将逐步赎回,这是信奉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必然结果。由此,对于我国来讲,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和产权结构,在已有的产权结构基础上继续推进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是必须坚持的改革方向。需要指出的是,金融机构的所有权无论是国有还是私有,都必须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能力,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这是金融机构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金融全球化与金融基础建设
坦率地讲,金融全球化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借助于金融全球化,发达国家既可以从落后国家得到金融资本、金融市场和巨额利润,也可以向落后国家转嫁金融风险,缓解自己的风险压力。特别是对于像美国这样的金融发达国家,金融全球化的好处更不待言。笔者认为,就美国经济金融精英的智慧而言,他们事前完全能够预料到次级贷款所蕴含的风险及其后果。也正是由于他们对次级贷款所蕴含的风险及其后果有着充分的认知,所以,通过金融创新,通过金融的全球化,将其中的风险转嫁到全世界。笔者坚信,次贷危机尽管给美国的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最大的受害者不是美国,而是正在推行金融全球化的新兴市场国家。
理论和已有的金融危机都表明,金融全球化是一个渐近的过程,它必须从各国经济和金融的现实基础出发,任何超越现实基础的金融全球化,必然会陷入金融危机的深渊。因此,通过提供正确和适当的激励,发展能够高效配置资本的制度,使资本流向其可以发挥最佳效用的领域,是新兴市场国家推进金融全球化的关键所在。而要发展高效的资本配置制度,必须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最基本的是产权保护制度,还有促进金融体系效率的制度。再往下演绎,必然会得出需要一个独立、公平和公正的法制系统来维护产权制度。如何使新兴市场国家具备这些基本条件?米什金(2007)指出:一是制度通常是内生的,不能简单地在发展中国家套用发达国家现成的制度体系;二是发展中国家的精英阶层和既得利益阶层往往正是阻挠制度完善的反对力量。这意味着,达到这样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同的发展中国家的难度也是不同的。从我国的情况看,2007年才通过了《物权法》,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金融体系效率更是偏低,而法制系统更未能做到独立,在维护产权方面有太多的事例证明法律保护力量的薄弱。所以,目前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驾驭金融全球化这匹烈马,必须在金融制度基础方面继续努力(郑磊,2008)。应当看到,在完善产权制度、健全法律制度、减少腐败、增加新闻自由度、提高金融信息的质量、改善公司治理、政府不得干预信贷等方面,我们还有太多的功课要做。当然,我们不应该回避金融全球化,事实上也逃避不掉,科学的态度是审慎地奠定坚实的改革基础,稳步推进开放,在确保能够驾驭金融全球化风险时才能迈出关键的一步。
五、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边界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源泉。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有许多人将之归咎于美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其实,该观点似是而非。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不是创新的问题,而是创新过度,是由于金融创新偏离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偏重于自娱自乐从而走的太远。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是一个涵盖了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在内的金融创新体系,创新的范围很广。对于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历史背景、体制环境和经济金融发展需求不同,金融创新的内容和侧重点存在很大的不同。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来讲,由于它们面临的市场环境、制度环境、法律环境较为完善,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相对成熟,所以,半个世纪以来的金融创新主要侧重于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本次金融危机表明,199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走的太远,既脱离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市场风险,最终产生了灾难性的结果。
现实表明,金融创新在规避某一风险的同时,也会内生出许多新的风险,甚至放大了风险程度和风险范围。金融创新在分散风险的同时,并没有消弭风险,没有减少风险的规模和程度,相反,却加大了风险的积累和积聚。特别是,在衍生产品上再创新出更多其他的衍生产品,这样的创新蕴含的风险更大。因此,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金融创新必须与经济发展的程度、经济调整的弹性、金融发展水平、金融体系防范风险的能力相匹配,而不能超越。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下的金融创新不是过度问题,而是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主要集中在金融制度、金融组织和金融技术等层面,业务和产品层面的金融创新还停留在初始层次,基本上还是传统银行业务和银行产品的重新包装,与发达国家的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相距甚远,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具备现代金融创新的内涵。而且,业务和产品的创新跟不上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金融需求。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校正金融创新的过度问题,而是金融创新的不足问题。金融监管当局必须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和客户的需要,积极推进金融制度、金融业务、金融产品的创新。但是,为防止金融创新引致的风险,对于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的金融活动应从严监管,不涉及众多金融机构的一些非蕴含的信贷活动以及私募范围的活动,应创造条件鼓励大力创新;在有效控制货币的情况下,大胆进行金融组织制度和金融市场的创新。
理论和史实证明,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要实现有效平衡,既不压抑创新又能控制风险,就必须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所谓有效的监管,就是既不能存在监管真空,也不能使监管过度。反思本次华尔街金融危机爆发,美国金融监管的失误和缺陷是主要根源之一。首先,美国监管当局过分崇尚新自由主义,盲目迷信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对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其次,美国监管者始终认为,监管除了会削弱市场纪律以外,还会导致道德风险。因此,美国监管当局希望金融市场的消费者和投资者能够培养出自我认识金融风险的能力,不能把风险的识别和监控的责任全都交给监管者。在金融创新方面,基本上是让市场自己管理自己。理论上讲,这种理念是正确的。但是,这种理念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金融市场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是充分披露和透明的,而且是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能够理解的。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是,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复杂化,随着金融机构业务会计处理的复杂化,金融市场的信息既不是充分披露和透明的,更不是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能够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者把风险识别的责任交给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理念和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金融创新过分依赖数量化、模型化,理论假设与市场现实严重脱节,对未来的资本收益变化的预测严重失真的情况下,不仅监管当局难以了解创新产品的相关信息及其蕴含的风险,就是产品设计者也难以全面认知产品的风险。对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他们只能信任那些有着良好市场形象的产品创新者。
本次金融危机警示我们:金融自由化的步伐不能走的过快;金融创新必须注重与风险管控机制的配套建设;商业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之间必须保留必要的防火墙;金融监管部门对创新产品的主观判断和裁量的权利必须强化;金融监管机构对创新产品的裁量权必须能够有效防范创新者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必须与金融市场发展与时俱进。当然,强化金融监管并不意味着过度监管,过度监管会窒息金融市场的活力。对于中国的金融监管来讲,我们既要堵上监管的漏洞,又要防止过度监管抬头,过犹不及。目前,国内金融监管依然是分业监管格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进行监管,三会之间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在这种分工明确的监管体制下,如何界定各自合理的监管边界,以至于既不存在重复监管又不存在监管真空,是监管当局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如何监管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也是三者协调的核心问题之一。为了提升监管的有效性,除了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外,必须重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管当局必须始终把握对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确保有效避免和降低可能的危机事件对于融资活动和信贷市场的破坏作用,确保泡沫破灭或进行调整时,整个金融体系的核心能够经受住考验;二是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强化对跨市场、跨境风险的监管,要确保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风控体系的改进能够与金融创新和市场变革同步。
六、融资模式选择与资本市场发展
关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问题,理论和现实都已经充分昭示:在社会融资结构体系中,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将逐步让位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体系中将占据主导地位。这也是我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逻辑基础。但是,本次危机说明,直接融资带来的金融风险较大,而间接融资导致的风险则相对小一些。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直接融资到头了。或者,是否间接融资优于直接融资?笔者认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作为两种融资模式,并没有好坏之分,但有适应不适应的区别。一国选择何种融资模式,必须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效率、金融需求偏好、金融市场发达程度相适应,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必须均衡发展。
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美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在某些领域如传统投行业务,达到了一定程度的饱和,发展速度明显放慢。在这种情况下,投资银行要生存必然会寻找新的风险更高的“新兴业务”,创新出高度复杂的金融产品,以至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过了头。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初级阶段,国民经济对于资本市场具有旺盛的需求。同时,我国经济的转型和自主创新经济体系的构建也需要资本市场提供有效的支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美国的直接融资出了问题而停止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相反,应该在认真研究和汲取美国教训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走稳健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资本市场发展模式看,美国基本上是一个自下而上、自我演进的模式。两百多年前美国资本市场萌芽时,完全是放任自流的状态,政府没有介入,在前100年里甚至对上市公司没有信息披露的法律要求,134年里都没有证券监管机构。由于1929年的股市崩溃,政府才成立了监管机构,制定了证券交易和监管的法律法规,试图寻找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随后,这个过程也一直处于不断反复和摇摆之中。相信本次危机以后,美国将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选择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资本市场发展伊始,就由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其中,政府管制的力度比较大。因此,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发展的比较缓慢。未来一段时期,深入推动市场化改革将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和主旋律,简化行政审批,加强监管是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祁斌,2008)。
七、外汇储备管理与投资结构安排
对中央银行而言,外汇储备资产是其资产负债表内最大的风险资产,对这部分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外汇储备管理的重要内容。成功的外汇储备管理,既要保证央行干预外汇市场的能力,同时也要使其持有的外汇储备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通常从流动性和安全性角度出发,侧重于投资流动性较强的政府债券。迄今为止,多数国家都将外汇储备投资于美元,一些大型国际金融机构的投资也是以美元计价的资产为主。本次金融危机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外汇储备投资结构应实现多元化,实现风险分散,防止资产过于集中于一个区域、一种货币而可能引发的风险。
目前,在美国财政部9.5万亿美元的国债余额当中,美国以外的政府和投资者持有的债券比重高达27.9%。从增量来看,外国投资者的贡献大约占72.7%。2008年6月底我国持有的美国国债余额已达5038亿美元,占全部余额的5.3%,在所有外国投资者持有的美国国债余额中占19.4%。这意味着,一方面,我国是仅次于日本的持有美国国债的第二大债权国,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存在结构、比例过于集中的问题。本次全球危机爆发后,随着美元的贬值,我国的这部分外汇储备资产面临价值缩水贬值问题。同时,我们也有可能被迫为美国政府的救市“埋单”,那么,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将面临较大的风险。第一,除非有美国经济的强劲反弹对冲,弱美元将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人民币计价的美国国债投资缩水将不可避免。第二,美国进口价格将随美元贬值而上升,由于美国主要的消费品以进口为主,有可能引发未来的通胀风险。如果中国政府持有长期的美国国债,真实回报有可能为负。第三,如果过多地持有美国国债,美国国债的流动性将显著下降。如果遇到大量的外资撤离中国,中国将被迫出售美国国债时,国债价格很可能大幅下降。第四,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美国政府可能用国债置换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美国投资者利用资产置换增加的流动性投资于中国,结果相当于中国用流动性好的优质资产置换了流动性差的美国国债。
由此可见,我们需要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和投资结构,在注重存量优化的同时,对外汇储备增量的投资进行较大程度的改革。对于存量的外汇储备资产特别是美国国债,为避免美国国债贬值,我国应该与美国国债的主要投资者和债权国采取联合行动,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分享被救援企业的成长性。第一,要求一个通胀溢价,即通过将国债收益率与通胀挂钩的方式,将国债的真实收益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第二,要求一个合理的收益期权,如果美国政府通过购买“坏资产”获得的股权增值,美国国债的投资人可以分享相应的收益,这相当于美国政府发行了一个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决定是否将债券转成股权;第三,将购买美国救援债券与救助特定公司挂钩。
对于增量外汇储备,一是要调整外汇储备币种结构,实现储备货币的多元化。目前,欧元已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上的主导货币。2006年未偿付欧元计价债券占全球市场的45%,而美元债券只占37%。因此,增加欧元等币种在外汇储备中的比重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的必然选择。二是要调整美元资产内部结构。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资产结构偏重于债权投资,忽视了股权投资;偏重于政府债,忽视了机构债和企业债;偏重于信用货币投资,忽视了黄金投资;投资偏重于安全性和流动性,忽视了收益性。因此,我们应当将部分美国政府债券储备转换为美国抵押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票。三是适当扩大外汇储备的投资范围,但要注重防范投资风险。目前,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运用于战略性领域,如购买石油、黄金、矿产、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或参股相关国外公司,这些建议尚需进一步论证。
本次全球金融危机警示我们:加强外汇储备资产的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外汇储备资产的风险管理,应当超越单纯的风险控制视角,转而追求更为积极的投资及管理策略(王学龙,2008)。国际上外汇储备规模较大的经济体的实践证明,外汇储备的财富增值已变得非常重要。从欧元区外汇储备的实际运作状况看,欧洲央银行强调外汇储备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对每一种储备货币定义了战略性基准值与战术性基准值,并对风险收益相对于投资基准的偏离程度进行设限,对信用风险暴露进行了限制。欧洲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管理既保持了资产的流动性与安全性,又满足了干预外汇市场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储备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伴随着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动机就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不再是第一位的因素了。从中长期看,我国的中央银行在持有较大规模的外汇储备时,需要考虑获得较高的外汇储备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弗里德里克·米什金.下一轮伟大的全球化:金融体系与落后国家的发展[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2]拉·波塔,洛佩兹·德-西拉内斯,安德烈·施莱弗.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3]祁斌.反思华尔街金融危机留下的教训[N].中国证券报,2008—09—27.
[4]王学龙,王绍宏.论外汇储备体制多元化及其风险管理[J].现代财经,2008,(1).
[5]郑磊.硅谷蝴蝶、妖女海伦、金融全球化[J].读书,2008,(05).
责任编辑:晓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