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民化:内涵、进程与政策
2009-02-13王道勇郧彦辉
王道勇 郧彦辉
[摘要]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为代表的城市新市民在漫长的市民化过程中,将会实现从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的整体转变。在这一进程中,他们将经历文化震惊、文化涵化、文化再适应直至文化创新的过程。为此,急需从政策层面构建一个应对体系来加以帮助和引导。
[关键词]农民;市民化;进程;政策
[中图分类号]C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1-0058-03
一、农民市民化的具体内涵
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其代表作《农民的终结》一书开篇就指出,“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于改革开放之后,因此孟德拉斯所说的“20世纪下半叶”相应地就变成了“20世纪末期和21世纪上半叶”。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快速过渡的历史进程之中,以农民工和城郊农民为主体的大量农民正在成为新的城市市民。在这中间,农民工的市民化是一种流动式的个体型市民化,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分散地、自主地流动进城并在城市长期生活。2008年,长期在城市务工人员的数量约为1.4亿人(农业部,2008),其中大部分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实现着市民化。而城郊农民的市民化则是一种固定式的整体型市民化,主要表现为城郊村落整体上融入城市,成为新的城区,目前我国大约有8000万失地农民(王道勇,2008)。两者相加,我国目前正在迅速实现市民化的人口至少在2亿以上。
可以肯定的是,即将实现市民化的还不只是这2亿多农民。从城市化角度来看,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不到19%,到2007年城市化率达到46%(国家统计局,2008)。其中“十五”规划以来的8年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平均提高约1.2个百分点,这个速度是惊人的,但我国的城市化率还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0%-80%的城市化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约为50%的城市化水平。由于农村地区仍有7亿多农民,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数十年内,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和土地集中程度的不断提高,仍将会有数亿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这种大规模的、长时间的城市化浪潮将会导致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城镇的不断出现,城郊地区也会因此不断地融入城市,城郊失地农民也会进一步增多。因此,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的农民市民化进程将会大规模地快速推进。
在当代中国,对于这种“农民变市民”的宏大社会流动现象,人们经常使用“非农化”、“城市化”和“市民化”等学术术语来加以概括。实际上这些术语的内涵是迥然相异的。其中,“非农化”是指农民不再以农业为主要的生存依赖,如农民工外出打工或成为乡镇企业职工,它主要强调职业上的转变,在非农化的过程中,农民与现代城市文明相遇,开始为全面的市民化做准备,所以说,非农化是市民化的基本前提。而“城市化”是指在地域和身份意义上迁入城市,或者是农村村庄性质转变,成为城镇,它是对农村社区向城市方向转变的一种现象描述,主要强调身份上和生活环境的转变,由于进城并不代表立即成为真正的现代市民,因此城市化只是市民化的必要条件。实际上,在“非农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在本质上都一直在进行着一种“市民化”。“市民化”的理论意蕴强调,市民化是一个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变过程(郑杭生,2005):在实现职业、身份和生活环境的转变之前,农民接受各种城市文明的现代因子;在实现职业、身份和生活环境的转变之后,新市民发展出相应的能力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可以认为,市民化是指农民在向市民转变的进程中,获得并运用市民的基本资格和能力,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因此,市民化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农民非农化、农村城市化的整体进程之中,实现市民化是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变过程结束的根本标志。
具体而言,农民的市民“化”有两项基本的内容:一是农民群体实现从农民角色集向市民角色集的全面转型(文军,2004)。二是在实现角色转型的同时,通过外部“赋能”与自身增能,适应城市,成为合格的新市民。从具体内容层面来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实现了自身各个方面的现代性转变。譬如,在身份认同上,实现向城镇户籍身份的转变,并且不再自认为是乡下人和农民,而自认为是现代城市的一分子;在生存方式上,实现从以农业为主和兼业农向依赖非农业生存转变;在生活方式上,实现从传统因循式向现代城市生活靠拢;在行为方式上,日益摒弃传统规则,而依照现代规则来行事;在居住方式上,实现从乡村亲缘聚居向现代社区居住转变,从独居制向楼层制转变;在思维方式上,传统性色彩消退,而现代性意蕴日益突出,等等。因此,可以预见,实现农民市民化是一个比非农化和城市化都更为漫长的历史进程。
二、农民市民化的基本进程
既然农民市民化本质上是一个现代性转变过程,那么对于新市民而言,它也就是一个再社会化的学习过程。在市民化过程中,面对现代城市文明,背负沉重的乡村文明的新市民将会经历文化震惊、文化涵化、文化再适应直至文化创新等基本过程,最终成为现代城市中的合格一员。
对于前半生一直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而言,完全脱离旧的生活,长期生活在一个全新的城市文明之中,其文化震惊(Cultural Shock)程度是可想而见的。正如齐美尔对德国柏林市民生活的描述那样,生活在恬静、缓慢、有人情味的乡村中的人,一旦遇到浮躁、快节奏、陌生的城市生活,其精神生活状态必然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帕克,1986)。在我国,经历文化震惊最为明显的群体是第一代农民工群体。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民工潮初起时,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是第一次长期在城镇中生活,很多农民工尤其是在大中城市中打工的人明显地经历了一次巨大的文化冲击过程。譬如,他们不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利用银行系统,害怕与城里人打交道,等等。随着第一代农民工的渐行渐远,受过良好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文化震惊程度已经大大减少,但仍然存在着需要在短期内完全脱离乡村生活规律、迅速适应城市快节奏生活的困扰;对于城郊农民而言,他们也存在着生活和工作规律向城市看齐的问题,但由于地理位置上距离城市建成区较近、城郊经济较为发达等原因,他们的文化震惊程度相对要小很多。
经过初期的文化震惊后,除了一部分人退守乡村生活之外,大部分新市民都会积极学习和适应城市生活,认同城市文化中的新异因素,从而逐渐实现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文化涵化主要是指一个群体如族群因接触而接受另外一个群体的文化特征和社会模式的过程,强调外来文化的价值与规范,涵化深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差异性。对于新市民而言,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在城市中生活就必须适应城市中的一切。因此,农民工必须定时上班下班,按时定量完成工作,集体就餐,并适应不定时的加班;必须遵守城市生活习惯,不乱穿马路,不乱扔垃圾,等等。城郊农民必须接受城市行政部门的管辖,认同楼层新邻居,愿意接受旧村改造,去工厂上班或自谋职业。从理论上讲,文化涵化主要是一个被动的学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接受文化涵化的一方对新文化采取全盘学习、接受和遵守的态度,还没有来得及进行深度的思考,它是在克服文化震惊后开始的文化适应阶段。
在文化涵化的基础上,新市民会根据需要对附着于自身的乡村文化因子和新习得的城市文化因子进行比较和取舍,并把保留下来的有用因子整合起来加以利用,从而逐步适应城市生活,这是一个文化再适应(Reentry Problem)的过程。在城市中站稳脚根后,农民工和城郊农民会发现,完全抛弃自身携带的乡村文明因子,全盘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对他们而言或者是力所不逮的,或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样,就需要对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共同倡导的文化因子,如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奋工作等,加以保留和发扬光大;同时,对于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两者相异的部分文化因子,则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取舍,选定两者的最佳组合,从而使自身在城市中的生活更加舒适、丰富和幸福。
在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后,农民工和城郊农民在城市中基本上已经是如鱼得水,对城市有了完全意义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文化再适应还不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最终端。由于这些新市民具有在农村和城市中长期生活的经历,对于城市生活的弊病和不足,如生活压力过大、忽视锻炼身体、人际关系冷漠等,他们看得更清,而且他们可以利用自身在乡村文明中习得的文化因子来加以应对和克服,从而通过自身的创新,丰富和发展城市生活的基本内涵,这就是农民市民化的文化创新阶段,它是农民融入城市的最高阶段。譬如,发达国家的“郊区化”进程就是人们深刻认识到城市生活的劣势后所作出的理性抉择。实际上,文化创新的内容很多,它包括对在城市生活的目标是什么的再认识,对工作的意义是什么的再认识,对如何建设和睦的城市人际关系的再认识,对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再认识,等等。正是这些新市民带来的乡村文明对生活目标的认定、对工作意义的行为阐述、对和谐人际关系的追求等,让现代城市文明中充满了更多的活力,从而使人们进一步看清了城市发展的正确方向。
可以发现,由于城乡联系的日益密切,目前我国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进程大多已经经历了文化震惊的阶段,文化震惊的负面效应也正在减少。大部分农民的市民化过程正处在文化涵化的阶段,即积极学习并力争在城市中长期生存下来。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新市民实现了文化的再适应,这部分人包括在城市中购房和获得城市户籍、社会保障资格的人群等。由于我国城市正处于加速扩张时期,城乡生活质量的差距过于悬殊,城市生活的弱点和不足暂时还被掩盖,因此,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文化创新阶段基本上还没有出现。
三、构建推动农民市民化的政策体系
由于农民市民化是一个传统向现代的文明转变过程,其进程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作为个体的农民仅依靠分散的、个别的、非正式的力量来实现市民化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急需外力的介入和积极扶助。在政策安排上,对于正在市民化的农民个体,国家、社会可以考虑提供各种外力的扶助,其中重点是加强他们的现代市民教育;对于“正在市民化的农民”这一整体,则需要国家统筹各项政策安排,引导农民顺利地实现市民化;这样,就可以分别从个体层面和整体层面构建起推动农民工和城郊失地农民实现市民化的政策体系。
从个体角度来看,农民工和城郊农民的市民化改造,是在小农社会文化遗产颇为丰富的文化土壤中进行的,文化“遗传基因”仍在发挥着“复制”性的作用。因此,必须根除拖曳农民市民化后腿的消极因素,通过加强现代市民教育,在文化、技术、道德规范、思维方式等方面进行强力塑造,全面提高新市民素质。对新市民进行现代城市文明的教育和培训。一是加强新市民的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培训。城市要以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方式,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按照“企业培训、政府补助、农民免费、就地就业”的思路,让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具备较强的工作技能,能够适应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二是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和普法教育。针对不同的新市民群体,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与土地开发利用、居民权利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新市民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三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这就需要在新市民中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引导新市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从整体角度来看,目前,在城乡发展政策中城乡两层皮,两者不一致、不同步、不平衡的问题较明显,已成为整合城乡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障碍。因此,在制度上应当有一个系统的、连续的安排,统筹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有关农民市民化的各项制度之间能够有效衔接。一是间接服务于农民市民化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统筹城乡规划,让新市民在生存空间上融入城市。农民工和城郊失地农民的居住地有较大程度的重合性,他们基本上都是长期生活在城乡结合部;有时由于租房等原因甚至还长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在行政区划上,他们有些属于农村区域,有些属于城市区域;在管理制度上,也是或农村式或城市式,千差万别。因此,需要从城乡结合、整体规划的战略高度出发,突出超前,注重特色,切实改变目前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开、管理分治的状况,抓紧抓实编制城、镇和近郊村一体化的规划。其中,要突出产业规划重点,对于城郊地区的土地如何利用、工业园如何布局、居民点如何调整都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从而保证居住在城郊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在生存空间上有“我是城市一分子”的感觉。另一方面,统筹城郊各项开发政策。其中包括城郊土地利用开发制度:针对城郊地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交杂并存的现状,应当完善旧村改造和征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变的规范方法,对失地农民给予更加合理的补偿和善后安排。此外,还包括对城市和城郊在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上保持一致性,对城、镇、近郊村的管理方式和综合服务配套政策保持一致性等。二是直接针对“正在市民化的农民”的社会政策安排。譬如,对于城郊农民和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在户籍管理上给予市民待遇,对他们的子女上学实现一体化管理,在城郊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问题上,实现与城市相关制度的接轨等。通过以上系统的制度建设,农民工和失地农民聚居的城郊地区将会不断实现环境生态化、产业现代化、服务社会化、农民知识化和居住社区化,从而最终顺利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和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
[3]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3).
[4]王道勇.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现代性变迁:以失地农民为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美]帕克等.城市社会学[M].华夏出版社,1987.
[6]邹伟.我国农民市民化的经济学思考[J].经济问题,2007,(10).
责任编辑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