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
2009-02-11易水寒
易水寒
在火车上遇到一包工头,他自称是修路的。我说,修路挣大钱啊!他说,能挣到小钱就不错了!问其原因,答曰,打个比方吧,十块钱的成本,也就是两三块钱用到路上,还规定我们保证质量,我们怎么能保证质量?我提出了很多疑问,比如,可以工程招标,有监理人员,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流程等等。他笑了:你认为管用吗?层层扒皮到什么程度,是你难以想象的。
既然难以想象,我就从史料中找点证据,帮他算一算吧。清朝时,京城中的工程,都要先派勘估大臣调查。勘估大臣带着不同级别的随员,前呼后拥地来了,结果自然是大家一致认为应该修建;朝廷接到申报表,派出承修大臣修造,同时派出监督委员进行审核。整个程序似乎十分完善。但是,采买木料必须去承修大臣指定的木场,价格也由承修大臣敲定。漏洞出来了,因为采买价格不是市场价格。木場卖出十块钱的木头,承修大臣得三块,监督得一块,勘估大臣得一块,其随员得半块,两位大臣的衙门书吏合得一块,经手者又得一块,木场实际只得两块半。由于领款程序繁琐,每次只能从户部领出一部分,一个工程需分期分批一年时间付清,除去中间损耗,木场实际得了两块钱。这样,木场要想不赔钱,两块钱的木头至少定价到十块。何况,他们还必须小小地赚一点呢。光绪年间,皇帝要到天津检阅部队,建造了若干临时营房,报销一百六十万两白银,李连英一人独得七十万两。这样的成本,商家能不上调价格吗?人人都说商人黑,殊不知商人只是替官人背了个大黑锅。
有人说,我就是不按常理出牌,不给回扣,你能把我怎么着?当年,真有人这么做了。慈禧太后让内务府某大臣采买灯笼数百盏。该大臣自恃跟慈禧关系铁,没有一层层地交代下属去办,而是亲自到商店买来了。很多人少了揩油机会,灯笼的价格立即降下来,省了不少钱。该大臣很高兴。灯笼刚挂上,上面突然被抹了脏东西。慈禧经过时,有人说,这灯笼是谁买的?咋这么脏呢!慈禧大怒,叫人把灯笼全部砸碎,把采买大臣找来,让他一片一片地拾起碎玻璃,直到全部拾净为止。
本想给上司省钱,却落得如此下场,谁还敢无故剥夺别人拿回扣的机会?
如此看来,这些搜刮回扣的人都是坏蛋?也不一定。他们敢拿回扣是因为人治的社会给了他们权力和机会———一定是给他们机会了。把白面馒头放在“饿狗”面前,却告诫他们不要吃,跟他们讲道德,讲廉耻,这不是真傻,是装傻。
(杨兴文摘自《珠江晚报》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