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责任与权力
2009-02-11摩罗
摩 罗
在古代,日本天皇的每个早晨都须头戴繁复而又沉重的皇冠,连续几个小时端坐在王位宝座上,手、足、头、眼以及全身所有部位都不能动弹。这种禅定式的姿势对于常人来说当然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可是天皇不足常人,他是秉承天帝意旨造福人问的万物之王:世俗认为,万一天皇的身体不幸向某个地区移动、倾斜,或者他的目光注视到了某一个地区,就可能会有战争、饥荒、火灾等等灾难出现在某个地区甚至全国。为了保证风调雨顺、万民安居乐业,保持帝国的和平稳定,他必须忍受这种煎熬。因为他既然享有天皇之尊,就应该承担与此相称的责任。
在现代人的描述之中,古代国王们大权独揽、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其实,这是现代人对古代社会的错误猜测。
在人类社会刚刚出现领袖的时候,国家权力还不怎么发达,领袖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祭祀活动与神灵沟通,并代表神灵给民众谋利赐福。那些身为氏族和部落首长的领袖们,世俗权力极少。直到社会逐渐成熟,这些领袖才慢慢发展为酋长、国王、皇帝等等。
在远古时代,不能履行责任的国王还没有能力像后来的政治家那样拒绝臣民对他的质问、惩罚和罢免。他们如果求雨失败就常常会遭到流放或者杀戮。
在古代中网,为生民祭天祈雨是巫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如果他久经努力而不见效果,就必须亲自升天与上苍交涉,也就是他将成为祈雨仪式的祭品,燔烧祭天。商汤执政之初,中原地区连续五年大旱,人们理解为这是商汤征战夏族、杀伐天下、作孽造恶太多,得罪上帝,禍及民人。于是由商汤本人出面与上帝(商人称最高神为上帝)谈判:人们堆好了燔祭的柴薪,让商汤安坐其上。商汤理好头发,剪掉指甲,隆重沐浴,虔敬祷告曰:“我一个人有罪,不要连累万民。如果万民有罪,也是由我造成的,应该由我一个人承担。”他准备举火自焚,以祭上帝。这时突然风起云涌,大雨滂沱,万民欢腾,商汤因此得救。在这一仪式中,商汤既是政治领袖(国王),又是宗教领袖和文化人(祭司),还是牺牲品(祸患和责任的承担者、奉送给神的祭品)。这种三位一体的身份使得他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心态上,都得真正以天下为己任。商汤的行为不过是践履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即使他企图摆脱也无能为力。这种伟大的传统形成了一种伟大的约束力,他必须对天下的丰歉、安危和祸福负责——这才是国王和领袖的真正含义。
应该说这些故事阐释了“职责”一词的含义,能给我们许多启示。第一,远古时代的国王是当时人类文化最高水平的代表人物,这种现象在中国一直持续到周代。第二,古代国王权力存在的基础就是为臣民尤其足为权贵集团履行祈风降雨、增收五谷、征战保安的责任,没有能力履行责任的国王必须受到惩罚。这种风气乃是“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主义”制度的遗风。国王是否合格地履行了责任,评判的权力不是掌握在国王本人手里,而是掌握在臣民手里。第三,古代社会责任与权力的统一,远远超过了“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的现代人的想象。统治者只享受赋税和赞颂、不承担责任和祸患的局面,即使在中国也不是“占已有之”的。
插图/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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