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大年,说“忽悠”
2009-02-11邵燕祥
邵燕祥
年年“春晚”都少不了赵本山。对这位名演员和他的节目,从总体上如何评价,可由专家和观众“公投”。姑置不论。在这里,我要推崇他在推广一个词儿上的贡献,这词儿就是——“忽悠”。
“忽悠”,这不是赵本山的创造,语出东北,而“忽悠”之事,却又不限于东北。但别处没有这个语汇。就稍逊东北一筹,证明东北三省世世代代的先人在语言表达上是富有高度概括才能的。而在东北的方言土语中,“忽悠”不可替代,不像别的,例如“埋汰”,等同“肮脏”。“忽悠”若是简单翻译成“糊弄”,哪有“忽”“悠”那频见于老庄经典和唐宋诗词的神韵?
“忽悠”,这是个覆盖面广泛的范畴,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的体系。最近各处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词汇,偏偏忽略了它,不知是因为它源远流长,不属于三十年来新生事物的反映,还是认为它属于贬义。就像把对负面现象的报道认定是“负面报道”一样,把它也归为“负面”词汇而加以排除?
或问,什么叫“忽悠”?你能为它做一注释吗?把我们所能想到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群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间的关系,总之社会人在社会生活中亲历和见闻的某些现象归纳起来——那假话真说,赚得信任。使人上当受骗的,不论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还是灵机一动、信手拈来,系统工程还是策略举措。连篇累牍还是人嘴两张皮,总之,让你心甘情愿地损兵折将,让你袋里的、名下的权益消失于无形,或消失到忽悠者的皮包里,让你心醉于不打算兑现的诺言,像痴老婆等汉子,甚至如鲁迅在《牺牲谟》中所说,那样做出奉献。直到奉献出宝贵的生命……这个“忽悠”,会以逻辑的或非逻辑的方式,在你有意无意之间,置你于轻则被催眠重则走火入魔之境。
可不像作為观众看《卖拐》那么好玩儿(自然,如果你是残疾人,或是年老不良于行,或是他们的家属,即使是旁观者,也未必觉得好玩儿)!
所以,我说,由于“忽悠”现象的普遍性,这个词语的推广和流行,自有它的社会基础。把它表而出之,加以探讨,就有了不仅是语言学、文字学的意义,而且有更多的非学术意义。不说它关乎“国计”吧,至少是关乎“民生”的:人生在世,想活得好点儿,就要少受——最好是不受人家的“忽悠”,这是“独善其身”的自我保护,同时,还要不“忽悠”别人,这是道德底线。对道德要求再高一点,就是要向“忽悠”人的现象做斗争,那就“兼济天下”了吧。
能不能这样说:今日世界,到处充满了“忽悠”与“反忽悠”的矛盾,“忽悠”与“反忽悠”的斗争——而你,既不想被人“忽悠”。也不想在大事小情上“忽悠”别人——那你站在哪一边?
[原载2009年1月27日《南方都
市报》]
题图/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