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农民如何改变弱势?
2009-02-07丁刚
丁 刚
在市场经济中,参与权是非常重要的。农民们没有参与权,也就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就无法改变自己的弱者地位。而农民要想有参与权,就只能走合作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准确、客观地指出了当前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可以说,这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了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的地位。
这些年来,农业一出问题,往往就是农民受损。牛奶出问题、土地征用出问题、农产品过剩出问题……最后的负担全都压到了农民身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想让农民真正能够从改革中获益,就要帮助农民摆脱弱势。只有农民摆脱了弱势,才会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农民的合作组织特别是专业合作社,才刚刚起步,很不成熟,绝大多数农民都是个体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中没有讨价还价的力量,他们的声音往往也不易听到。从不久前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来看,由于奶农们被“捆绑”在一些乳制品公司的身上,并没有真正取得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他们的命运仍然掌握在那些公司的手里。牛奶出了问题后,身处供应链下游的奶农自然也就成了转嫁危机的对象。
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民就不是这样,他们通过组织起来,增强了自身的力量,保护了自己的权益。瑞典、荷兰、比利时等国的农业合作社,不仅对市场的调控有一定的参与权,而且还能够通过与销售商谈判,分散风险,减少损失。它们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参与权是非常重要的。农民们没有参与权,也就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就无法改变自己的弱者地位。而农民要想有参与权,就只能走合作的道路。
在笔者曾经工作过的瑞典,每一位农民至少是四五个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在农业合作社里,农户们根据各自不同的专业来分工,并通过合作社拥有的企业组成一道道“生产线”,有生产、运输、加工和分销等不同的“工种”。
农业合作社的形成大体有四个原因,一是个体农户势单力薄,耕种、养殖等都需要互相帮助;二是蔬菜、瓜果、牛奶等农产品通常都是新鲜的,个体农户储存手段有限,质量、价格无法保证;三是单个农户既无精力也无财力去研究市场,往往缺乏市场信息;四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出现,农产品的供给远大于实际需要,从而形成了买方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个体农户不利于讨价还价。
合作社实际上就是一个股份公司,年终的赢利和分红也都会返还给所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由于合作社采取的是“股份制”,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是大家选出来的,要对所有会员负责,重大决策也都要经过全体成员的大会通过,所以,合作社也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
农民的力量强大了,对政府的管理也十分有利。
现代化往往是伴随着城市化不断向前推进的,这是一个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的变动及其所遭遇的冲击是巨大的。因此,要让农民在这个发展进程中更多地获益,要减少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就必须提升农民的参与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