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分析
2009-02-01陈瑞玲李东
陈瑞玲 李 东
SPS措施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前后。1994年乌拉圭回合通过《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把SPS措施限定为:保护人类或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由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保护人类生命免受动植物携带的疾病的侵害所产生的风险;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免受害虫、疾病或致病有机体传人所产生的风险:保护一国免受有害生物的传人、定居或传播所引起的危害。
一、我国出口产品遭受SPS的影响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贸易全球化的发展。60年来。我国的贸易地位逐日提升。贸易数额逐年增长。2008年,中国出口总值上升为世界第2位。进出口总额在世界的位次也在不断提升,2008年进出口总值猛增到25616亿美元,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比值超过了8%;贸易顺差额在2000—2008年间总计达9719亿美元。这一系列的成就显示了我国出口产品的迅猛发展,但同时也遭遇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
(一)影响现状分析
据WTO组织相关的统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SPS措施通报数每年稳步上升。发达国家通报数由1997年的152件上升为2007年的397件,而发展中国家由1997年的146上升到784件。通报总量增长了396%。从通报成员国来看,SPS通报量排行榜前10位的多为美国、欧盟、加拿大等WTO发达成员。如2005年的SPS通报中,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的通报总量占前10位通报量的73.6%。从通报内容来看,大多集中在农药使用、食品安全等方面。据统计,2004年美国涉及农药残留问题的SPS通报大约占到75%,主要包括农药使用和新药管理两大领域。
近年来,伴随我国出口贸易的强劲发展,SPS措施导致的损失严重,遭拒绝的产品批次越来越多。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遭损失的企业比例2008年达到36.1%,而2005年为25.1%,贸易损失额由2002年的90亿美元上升为2008年的505.42亿美元,出口损失相当于当年出口额的20%左右。据美国FDA官方网站显示,2006年,中国出口产品被美国拒绝1710批次,位于世界第3。同时,据日本厚生省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1440批次的进口产品中。中国产品最多。达476批次,比2005年增长了将近40%。对我国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拉美国家。SPS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以及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等。
(二)经济影响分析
1,产品出口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SPS协议》中,要求各成员所采取的SPS措施不得超过为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所要求的限度,然而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却往往利用SPS中的技术标准及法规,采取发展中国家没有能力达到的检验检疫措施,变相限制产品的进入。如受SPS措施影响,2002年1—7月,中国对日出口蔬菜(包括加工品)72万吨,同比下降7%:出口保鲜蔬菜17.9万吨,下降20%;冷冻蔬菜14万吨,下降7%。我国出口企业为了达到发达国家产品标准要求投入的人力以及昂贵的检测费用。增加了企业的固定成本:而执行严格的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增加了出口企业的可变成本,从而削弱了产品出口竞争力。
2,贸易得益减少。发达国家往往具有一定的需求垄断优势,实行严格的SPS措施可以通过进口量的调整来影响国际市场产品的供求关系,从而改变产品进口价格,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对出口国而言,要想进军进口国的产品市场,需要面临严格的贸易条件,承担更多的由SPS措施导致的发达国家转移的符合成本,从而使出口贸易利益大大减少。
二、我国产品遭受SPS影响的原因
(一)国外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
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中国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但这些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比我国的相关标准高得多,对进口产品的要求也很高,导致我国产品无法满足进口国的要求。以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为例,对乙酰甲胺磷(ACEPHATE)欧盟标准为0.02,而我国标准为0.5,对二嗪磷(DIAXINON)欧盟标准为0.05,而我国标准为0.1,等等。另外,发达国家或地区逐渐提高残留量标准,如欧盟更新了茶叶农残标准,将敌敌畏残留限量从0.1mg/kg提高到0.02mg/kg,甲胺磷残留限量从0.1mg/kg提高到0.02mg/kg,导致标准差距加大。
(二)我国出口企业对SPS重视不足
为了追求短期效益的最大化,我国企业往往忽视SPS措施的积极作用,缺乏提高本国产品内在品质的动力。在生产环节,检验检疫体系不健全;在流通环节,缺乏标准生产的有效监督,从而导致利益受损。如有些地区的养殖业卫生条件较差,疫情控制比较困难,对兽药的使用不够科学,加上企业相关人员标准意识淡薄,防疫体系不健全,透明度较低,引发中国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出口时有被禁的现象。农药不合理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农残含量普遍偏高,屡屡遭到进口国的拒绝。
三、我国出口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
贸易实践中,我国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使外国可以利用标准差异作为拒绝我国产品进入的理由。如果企业实行标准化战略,对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从原材料到最终消费品的技术标准都实行一体化管理,在全球市场上通过ISO或ICE标准,在欧洲市场上通过EN标准,在日本市场上通过其共国家规格等等,可以很好的打破发达国家设置的种种技术壁垒,增强产品出口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带动出口经济的强劲发展。
(二)提高产品质量
只有自身产品质量的提升,才能突破发达国家设置的层层壁垒。SPS措施涉及范围较广,涵盖食品安全以及动植物卫生等领域,既要求产品内在品质符合标准,还要求产品的卫生条件、外包装、标签等也符合标准。据美国FDA数据显示,我国因产品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而被拒绝的有636批次:因标签标识存在问题被拒绝的有487批次。这要求企业具有全面的生产资质,获得国家的认证,在生产中严格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三)熟知WTO规则
企业要想在国际分工格局中获得贸易利益,就要熟悉掌握WTO的相关规则,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贸易中,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利用其多元丰富的知识帮助企业积极应诉。积极造就一支懂专业知识、国际贸易规则、能合理利用SPS有关规则,具有现代营销知识和外语水平的专业出口营销队伍来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出口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