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杂感
2009-01-29金庸
金 庸
是圣诞夜,圣约翰教堂的钟声和风琴声在寂静的夜里远远传来,望着红红的烛光,想起了许多十分亲切的人,在东北的弟弟,在印尼的朋友……这对蜡烛真美,是在一个花纹刻得非常精致的模子中烧出来的,一位远在北方的朋友眼巴巴地托人带来给我,真是舍不得点,每年圣诞夜点它一寸,就珍重地收起来吧。
我不是基督教徒,但对这个节日从小就有好感,有糖果蛋糕吃,又能得到礼物,那总是一件美事。在中学读书时,爸爸曾在圣诞节给了我一本狄更斯的《圣诞述异》(A Christmas Carol)。这是一本极平常的小书,在任何书店中都能买到,但一直到现在,每当圣诞节到来的时候,我总去翻来读几段。我一年比一年更能了解,这是一个伟大温厚的心灵所写的一本伟大的书。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伦敦的守财奴史克鲁奇,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感,对所用的雇员异常刻薄。一年圣诞节晚上,一个已死合伙人的鬼魂来拜访他,说将有三个圣诞节的精灵来带他出去游历。到了约定的时间,精灵们果然来了。第一个是“过去的圣诞精灵”,带着史克鲁奇回到他出生的地方,让他看到他小时是怎样的孤独,看到他亲爱的妹妹,看到他自己怎样爱钱胜于爱他的未婚妻而使爱情破裂。第二个是“现在的圣诞精灵”,带他看到人们怎样互相亲爱、怎样在贫穷之中开开心心地欢度圣诞。第三个是“将来的圣诞精灵”,带他看到在将来的一个圣诞节中,他孤零零地死了,没有一个朋友一个亲人来关心他。这些事情融化了史克鲁奇那僵硬的冰冷的心,使他变成为一个亲切温暖的人。
狄更斯每一段短短的描写,都强烈地令人激动,使你不自禁地会眼眶中充满了眼泪。英国人曾根据这小篇说拍过一部影片,但拍得干巴巴的没有什么感情。其实,这本薄薄的小说中充满了多少矛盾和戏剧、多少欢笑和泪水呀!兄妹之爱、男女之爱、父子之爱、朋友之爱,在这个佳节中特别深厚地表现出来。
但欧·亨利那个短篇《圣诞礼物》,在美国片《锦绣人生》中却由花利·格兰加和珍妮·奇莲演得相当动人。丈夫卖了他至爱的表来买一个送给妻子的发钗,妻子卖了她最感到骄傲的秀发来买一个送给丈夫的表链。一对贫穷夫妻的爱情,真难写得更好了。
我曾译过美国短篇小说家丹蒙·伦扬的那篇《圣诞老人》。故事是说一个善心的强盗劫了一批珠宝,去放在他爱人老祖母的圣诞袜子里。这位老太太快要死了,她一生都相信圣诞老人会在她的袜子里装进些礼物,在临终之前,这愿望终于达到了。这个强盗由于穿了圣诞老人的服装,埋伏着要打死他的敌党竟然没有认出他来,因而逃得了性命。这是一篇惊险而滑稽的故事,但在人物的内心,蕴藏着善良和温柔。
我们生活在这个十分重视金钱和物质的社会里,友情和善意常常被利害关系及钞票的数字所破坏。许许多多人一早起床就陪着算盘、计算机、收银机、红色绿色的钞票;许许多多人觉得世界上最重要的是马票头奖。新年是很好的节日,但人们总是爱把“恭喜发财”和它联系在一起,红封包里包着的是“利”是,买花来插是图吉利,是为了卜占发财的兆头。发财当然不坏,金钱和物质也决不能轻视,但总得有一个日子,让每个人多想到一些亲谊和友情,少算一些利害和金钱吧!中国人的“中秋节”是这样一个可爱的节日,这是“团圆”和“月饼”;“清明”和“重阳”也是可爱的节日,大家想看那些已经逝去了的亲友,这是“旅行”和“纪念”。外国人的圣诞节也是这样的节日,大家互相赠送美丽的卡片和礼物,整个社会沉浸在一种温暖喜悦的气氛之中。
圣诞节这天在古罗马时本是庆祝丰收的节日,后来才由基督教徒加上了宗教的意义,其实它并不是耶稣诞生的日子。如果大家当它是象征和平的日子,我想,即使是伊斯兰教徒、佛教徒以及无神论者,都可以在这天快快乐乐地过一个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