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缘何遇冷
2009-01-25宋美玲
宋美玲
在一家康复医院的病房里看到刚刚做完理疗的小夏,他身戴矫形器、拄着拐杖,面带微笑慢慢向记者走来。“我从高空掉下来,颈推损伤,做完手术后在医院住了4个多月,如果不进行康复治疗,这辈子我都可能站不起来了。”小夏说。据医生介绍,小夏还要在医院康复6个月左右,康复后,他可以不用任何辅助器具,自由走路。
但并不是所有和小夏一样遭遇不幸的人都像他这样幸运。据统计,昆明市每年需工伤康复的有300人左右,而从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昆明市进行工伤康复的人数仅有13人,康复专家称,“病人不知道,医生不推荐,还涉及到一个利益的关系,病人住在医院一天,工伤保险基金就要付一天的钱,因此,一些临床医院不愿意把病人转到专业的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一些需要康复的人错过了康复时机,致使身体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针对此现状,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昆明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1月11日召开听证会,拟通过立法为需要康复的职工进行专业的康复治疗。
康复医疗集中在工伤范畴
据了解,目前的康复医疗集中在工伤范畴,有康复医疗必要和价值的工伤包括截瘫、偏瘫、创伤、烧伤、脊柱脊髓损伤、截肢、多发性骨折、手外伤以及周围神经损伤等症状。据康复医师介绍,发生工伤的患者,康复越早介入,他的残损程度就会越小。“工伤发生3个月内是康复治疗的最佳时间,很多工伤患者半年多了才转到康复医院,失去了最佳的康复时机,一些年轻的患者本来可以通过康复治疗得到恢复。但错过时机后,他们的关节就此僵掉,我们也觉得很可惜。”云南怡园康复医院(原云南省康复医院)院长刘夏村说。
康复医疗是指在临床医院接受完治疗,生命起伏平稳后,转往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据介绍,一般伤残严重的病人,每天需要进行运动、理疗、针灸等康复的时间不低于8小时,之后时间会逐渐缩短,“刚开始,不知道病人的身体有哪些恢复潜能可以挖掘,因此,尽可能对其身体的多个部位进行康复治疗,尽量挖掘他的身体潜能,使他用身体的其他部位弥补伤残的缺陷,生活能够自理。”刘夏村说。
无法康复将带来心理疾病
据一位有20余年从业经验的康复医师介绍,工伤病人所造成的不只是身体上的残疾,更有可能带来心理上的疾病,他曾经有一位病人,因为被电打到,整条腿部焦了,只能把受伤的腿锯掉,从此这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向所有人发火,包括整日照顾他的亲人和医护人员。“刘医生,自从我的腿没有了,我就再不和以前的亲戚、朋友来往了,我和他们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部是好人,而我是残疾人,我只和残疾人玩,有时真想拿炸药把他们都炸成残疾人。”这位病人对刘夏村说。
据介绍,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如果没有专业的康复治疗和心理医生开导,后果将不堪设想。“一个工伤病人,由于长期卧病在床,本就生活窘迫,情绪不佳,时间久了,他怀疑妻子似乎和别人有染,他用好话把妻子骗到面前,一口将妻子的鼻子咬掉,后来他的妻子和他离了婚。”以前曾从事临床医学现在转为康复的刘医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立法保障职工康复权利
针对目前昆明市进行工伤康复的人特别少的现状,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渠渊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是人们对康复治疗的认识比较片面,认为只有中老年人需要康复,创伤病人如果没有生命危险就不需要康复。其次是对康复治疗的作用不够了解,不知道身体伤残后,还能通过康复治疗减少残损。
渠渊表示,希望通过多渠道的宣传,使一些需要康复的工伤职工意识到康复治疗的效果,尽早转入专门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沈卫东介绍,现在,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一个系统,系统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判定工伤损伤在什么时候进行康复、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进行康复等。与此同时,还将成立一个专门的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人脑加电脑双管齐下,认定工伤康复范围,认定后,将需要康复的职工送入专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此次听证的《办法》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康复费用由工伤基金承担,职工在康复治疗期间,工伤职工将实行“停工不停薪”,减少工伤病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