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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二号,国资委重组秀?

2009-01-18徐正辉

南风窗 2009年25期
关键词:曙光国资国资委

徐正辉

如果中投二号只是名义上把企业划转进来以完成物理上的叠加,而不能产生化学反应及协同效应,那么这种形式上的改革无论对央企还是各地国资改革都很难产生实质影响。

动议已久,被媒体称为“中投二号”的第三家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即将水落石出。其组织及实施草案经国资委和财政部会签,并报送国务院得到认可后,目前正在就未来公司的架构、定位、工作流程以及对工作流程的控制等诸多操作细节向各个部委征求意见。部委之间的协调结果,或将成为其出台的关键所在。

形式上加快央企重组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即启动央企重组,当年央企数量是196家,至2006年年末减少至161家。该年,国资委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明确到2010年,央企将调整至80至100家。按计划,此后每年平均需精减14家企业。但截至今年10月30日,央企数量尚有132家。5年来一共只减少64家。目标如要实现,意味着今明两年时间内至少要减少32家。

3月10日,李荣融在回答同样的问题时表示,央企重组正按照“原定规划”进行,到2010年底减少到80至100家不会动摇。目前距离2010年底的期限只剩下不到14个月,要完成央企整合重组的任务,相比此前几年,提速是必然选择。

“成立新公司后,可以将一些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亏损的企业装进来,作为这家管理公司的二级公司,按照这个手段,起码在名义上,国资委直接管辖的央企数量会快速减少。”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介绍说,中投二号的成立将推动这一重组的进程。资产总量排名在后30位,包括竞争力还不错的企业都有可能会被放进来。目前重组的速度确实是慢了一些,但也没有办法,由于重组涉及很多财务的调整,市场变化的情况,再加上目前正处于保增长的阶段,所以都会对重组的进程有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通过市场的机制对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会更好一些。本质上国有企业真正的整合和结构调整,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整个全球化的背景以及当前整个资产流动性的情况,竞争力是通过市场培育的,而不是通过合并重组就能够获得。”

10月底,国资委史无前例地把央企的家底摆在了公众面前。在国资委公布的这份名单中,分别列出了过去两年118家央企的营业收入、利润、纳税、资产总量四个指标。利润排名前10位占央企利润总额的72%。而在排名的另外一端,资产规模低于10亿元的央企组成了“小不点”阵营,其中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以国有资产总量0.7亿的规模排在最后,和中石油的差距达到万倍。在22家“小不点”阵营中,科研院所占据了半壁江山,此外还包括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等竞争性领域的央企。

随着此次央企大账本的公开,未来央企的重组路径变得更为清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未来央企重组无非三种方式:有关联业务的企业进行横向重组;一部分科研院所进大的产业集团;“打包”一批中央企业放进中投二号。“资产规模较小,不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七大领域内被打包的可能非常大。”

张文魁介绍,资产管理公司大体分三类,一类是专门处理不良资产,一类是持股公司,还有一类是做企业重组和产业整合。“国资委新成立的公司,是介于第一类和第三类之间。”国资委因为行政身份,不方便直接持股,会考虑成立一家公司代表自己,而诚通主要从事现代物流、综合贸易,国开投主要做基础领域的投资,并非纯粹以经营股权、产权为主的资产运营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问题上,各自只担当了很有限的责任。

“国资委虽然是政府特设机构,但它还是偏向于行政职能,如果它直接持股,在国有股和其他性质的股权发生利益纠纷时,将需要直接代表国有股与其他股东进行交涉,但这与国资委的特殊身份不符,如果改由资产运营公司直接持股,就可以避免这种尴尬。”李曙光认为这也是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职能,不过很可能一些央企不愿意被装进去,“这主要是牵扯到一些利益纠结,央企的重组说到根子上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尤其是国有体制内的人事博弈。”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认为央企重组的计划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不久前国资委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这将为新公司的操作提供便利。虽然新公司的细则还不为人所知,但成立后的新公司,可以根据上述“指引”,将一些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亏损的企业装进来,作为这家管理公司的二级公司。

技术性难题无数

国资委为了组建这家公司,早于3年前开始筹备,两年前开始调研,一直不温不火,直到今年,各项工作突然提速。“主要是两个方面因素起作用。”李保民介绍,一是国资委部署的央企重组进入倒计时;二是5月刚刚开始实施《国资法》,国资体制的综合改革有法可依。新公司将不仅承担加快央企整合的重任,也是国资委按国资法要求,调整自身定位,向“一个干净的出资人”转变的关键一步。正因为这个公司的特殊性,“公司的级别、定位、工作流程以及对工作流程的控制等诸多细节都需要和相关部门协商,进展并不如国资委此前预料般顺利。”

目前国资委上报的方案正在各个部委之间征求意见。早在今年6月,国资委就已经将中投二号的草案上报国务院,在得到国务院的认可之后现在开始就具体的操作环节向各个部委征求意见。

“新成立一个国有企业,按照规定需要财政部、发改委等宏观部门的批准,需要履行相关的程序。”李曙光表示,“更何况这个新成立的国有企业还是有级别的,而且会是一个级别很高的国有企业,因此财政部等部委,包括国务院等各个方面都需要签署意见。一旦申报新公司作为正部级,按照组织原则,国务院都确定不了,要上政治局会议的。”

此外,新公司未来的职能范围会涉及企业的利益收成和分配,这就需要财政部和国资委在国有资产预算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

目前国资委需要将央企的国有资本收益金上交财政,其中既包括央企股权转让的所得,也包括每年央企红利的上缴。“其实国资委对这部分资金一直没有独立的使用决定权。如果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国资委就可以在这个公司内部灵活地对国有资产进行配置,例如说可以把那些规模不大回报不高的股权变现,然后投资另外一些回报较高的企业。”李曙光认为这就涉及如何调整现在部委对国有资本收益监管权力分配的问题,“在使用国有资本预算的时候还要不要与它制衡,如何监管?是单纯的对财务报表的监督,还是参股新公司?这些技术性问题都需要仔细厘清的。”

至于如何制衡,李曙光建议财政部可以和国资委通过报批、审批、会签等方式进行。“按照国资委目前的规划,中投二号成立后,主要将进行资本运作,而且运作的资产规模肯定都不小,由于类似的公司在投资

方面存在灵活性,国资委对此进行监控成本比较高,国资委进行自我约束的难度也会加大,财政部的制衡和监督必不可少。”

“2010年对于国资委来说,‘减个数的压力会很大。”李曙光表示如果仅仅是做重组改革,而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跟进的话,对于央企做大做强,将会形成一个瓶颈。“这显然又不是国资委一家能解决的,强势的央企和其他部委之间的协调配合更是关键,但是在中国利益格局固化的时候,任何一点改革都异常艰难,系统性的问题,复杂的技术羁绊,对形式上改革还是实质改革,是截然不同的,只能审慎观察。”

看重地方模式

既运作实业资产,又不能重走国开投和诚通的老路,新公司以什么形式运营?“据我了解,地方国资委在国资运营上的有益探索和形成的经验,一直为国务院国资委所重视。”张文魁表示,未来中投二号的运营模式,某些方面可能就是地方国资委做法的合成升级版。

今年5月以来,地方国资委成立的“淡马锡”类的资产管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北京国资委已经在2009年初以注册初始资金300亿元组建了由北京国资委主任王东兼任的北京资产管理中心,并以全民所有制形式持股部分北京国有企业。另外,上海、深圳、重庆等国资委早前也做了类似的探讨。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就曾对重庆的“渝富模式”表现出足够的重视,这似乎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专家的推测。

据了解,重庆渝富资产经营公司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在不良资产处置、国企资产重组以及金融控股等方面,多次出手且业绩不俗。“以全民所有制的形式成立国资经营管理中心,更能强化出资人意志。”李保民表示,地方国资委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质量,把国企全部或部分装进资产管理公司,对未来的国资管理,肯定有借鉴意义。

李曙光也认为,就国企改革的未来而言,目前最主要的一是尽快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资委“出资人”进行定位,尽快完成国资委从一个定位模糊的集出资人和监管职能于一身的机构向纯粹的“出资人”转化;二是作为央企出资人的国资委加快央企重组和战略性退出的步伐,“现在有一个趋势是国有企业正在并购民营企业,光能进不能退不是一个好的方向”。

对于中投二号在国资管理体制的变革推动作用上,李曙光显然不乐观,“应该认识到中投二号并不是把国资委两层的管理结构变成三层,它的成立仅仅是解决国资委所管辖的其中一部分企业重组的一个短期平台,而不能把它拔高到未来整个国资管理体系改变的一个设计。”

针对不少专家提出的中国国资体系未来的走向可能是国资委一资产管理公司(淡马锡)—央企模式。李曙光认为现实利益冲突让理论苍白无比,“中国在2003年后的国资管理和改革问题上需要总结和反思的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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