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立身惟一剑
2009-01-16赵春
赵 春
“男子立身惟一剑,不知事败与功成。”作为辛亥革命时投笔从戎的革命者,陈独秀对军事斗争的认识,较党内的一般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者更为直接,其对军事斗争的研究成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坚持暴力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的缩影。
以阶级战争夺取政权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陈独秀明确提出共产党的使命是“挺身出来为劳动阶级的利益而奋斗牺牲”。显然,在此之前,理论上的思考和残酷现实,已经让陈独秀决意选择武装斗争的道路,以实现共产党使命。
早在1920年,陈独秀就将阶级战争、暴力革命当作革命图谱中的必要元素。他在《新青年》发表文章写道:“反对马格斯底阶级战争说很激烈,他们反对劳动专政,拿德谟克拉西来反对劳动阶级底特权。他们忘记了马格斯曾说过:劳动者和资产阶级战斗的时候,迫于情势,自己不能不组成一个阶级,而且不能不用革命的手段去占领权力阶级的地位。”换言之,陈独秀已经坚定了“用革命的手段建设劳动阶级的国家,创造那禁止对内对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第一需要”。“只有用阶级战争的手段,打倒一切资本阶级,从他们手中抢夺来政权”,成为陈独秀在《共产党》发刊词中着重强调的思想。
陈独秀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论证了革命暴力的合法性,革命暴力对革命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用力量把旧制度推翻,同时用力量把新制度建设起来,社会才有进步。力量用得最剧烈的就是革命。革命不是别的,只是新旧制度交替底一种手段。”通过暴力战争赢得革命胜利,在“新旧顿变”时难以避免,是“表示人类社会组织进化之最显著的现象”,是“推进人类社会组织进化之最有力的方法”。从陈独秀支持并发表郑超麟翻译的列宁《马克思主义与暴动》可以看出,陈独秀当然认为暴动是革命的必需手段,“暴动这个方法,比暗杀进步得多,但革命固然要采取暴动的手段,而暴动却不尽是革命”。联系到辛亥革命前后同盟会领导的众多的昙花一现的武装暴动,陈独秀强调暴动不应该是、也不能够停留在“无组织无系统无计划一时冲动”的程度,因此,陈独秀强烈反对“妄想利用军队或土匪或红胡子一时的暴动,达到革命之目的”的革命方法。
陈独秀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论证了革命暴力的必要性,对革命暴力,对革命对政治变革的推进作用给予充分肯定。1924年5月,陈独秀在广东高师的演讲中提出,“既要用革命手段,贯彻阶级战争的目的,自不得不采用一切武器,国家组织乃是最大的武器”,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要立即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利用无产阶级的国家这个武器,压制资产阶级的反动”。通过阶级战争夺取政权并建设新的无产阶级国家观点的提出,标志着陈独秀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并建立新型国家的思想基本形成。
陈独秀从国际政治的角度认为,阶级战争具有民族解放战争的意义。他认识到,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背景下,国内阶级战争与民族解放具有一致性。陈独秀的这一军事思想,在分析和处理广东商团问题上得到了集中体现。陈独秀认为,隐藏在陈炯明等反动武装背后的是帝国主义势力,“帝国主义者、军阀、绅士、奸商,他们本来是气味相投的一串货色,在广东商人中尤其容易看得出”。广州武装商团在政治上日益反动,“竟至抗违政府命令,自设联防总部,竟至私运大批军火”,陈独秀认识到“革命政府真正心腹之患,不在东江而在广州”,陈独秀呼吁广州政府,“军事计划,第一步是解散商团军,第二步是讨伐陈炯明,第三步才说得上北伐”。只有这样,才能固本,避免反动势力趁虚而入,导致革命失败。
强调党对武装的领导
无产阶级革命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陈独秀在回复黄凌霜的信中认为,在中国武装割据的现实中,“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与专政,无产阶级非有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可,要造成这样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都非有一个强大的共产党做无产阶级底先锋队不可”。究其原因,只有共产党能够“集中全国爱国家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统帅新兴的大群众,用革命的手段,铲除各方面的恶势力,统一军权政权,建设一个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陈独秀后来更为简洁明了地总结自己的观点说,要通过革命手段“创造真正民国”,而这个革命方法,就是“组织国民军”,实行“国民革命”。
陈独秀一直强调,“革命是神圣事业”,“革命不过是手段不是目的,除旧布新才是目的。革命底目的是除旧布新,是要革去旧的换新的,是要从坏处向好处革”。他指出,革命暴力不是军阀式的追逐:“倒军阀,我们是赞成的,但是倒一军阀成一军阀,实在是无意义的举动”,“无主义的地盘战争,实在是无意识的举动”。陈独秀批评了当时通过军阀混战来让军阀自生自灭的看法,认为军阀混战所提供的军事契机就在于,两派反动军阀与北洋军阀争夺地位,别无他项意义,在此争夺中,自然予民主革命发展的机会,然亦仅仅是民主革命发展的机会。“中国军阀间也或可由相互战争而灭亡”的认识,无异“痴人说梦”。期望江浙军阀在战争中自相残杀削弱军阀力量是幼稚的。他提出要想从根本上打倒江浙军阀,“只有大多数平民起来对他们的革命战争”,通过在战争中“增加平民的力量和利益”,“努力使此次战争变为革命战争,不叫他成为两方地盘战争”。在国共合作的背景下,陈独秀对国民党为了固守广州而无原则妥协,“日夜忙着为非革命的军队筹饷拉夫”的做法非常不满,“若没有组织强大的革命党,革命的事业绝不会利用他人可以侥幸成功的”。陈独秀一针见血地指出,“孙中山先生想把艰难的革命事业粘附在利用南北军阀冲突的机会上面”,结果只能是一次次的失败。
武装斗争要求重视党的建设。陈独秀是辛亥革命以来武装斗争的亲历者,对于政党领导失误导致革命失败的教训记忆深刻。陈独秀在北伐前的反思中,深刻地认识到:“只专力军事行动而不注意党的训练,不但是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即现在的国民党仍然不曾抛弃这种旧观念”。陈独秀批评国民党,辛亥革命前后“未曾站在党的方面,开过一次会议,决定党的政治主张,来教育党员,训练党员,团结党员,使之一致行动”,导致党员“没有党的政治主张与纪律训练,党员的个人行动及背党行为自然要层出不穷”。
在历史和现实的教训启迪之下,陈独秀在国共两党联合北伐之前,就明确提出“先有了强大的革命党,然后才能有革命军队,有了革命军队,然后才能有革命政府”的革命道路。
组织和领导工农武装
陈独秀认为,革命是要靠非“以生命来换不可”的壮烈事业,在提升阶级觉悟的基础上,组织工农自己的武装,即“劳动革命军”,来“建设自己阶级的国家、政府、国会”,来解决无产阶级所遭受的压迫和剥削的问题。这是陈独秀较早的“军事革命”概念。
在此后不久,陈独秀将自己“劳动革命军”的观点,进一步发展到组织“国民军”。这支“国民军”,不是由雇佣士兵组成的,而是“由全国被压迫的各阶级爱国者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集合起来,号召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组织而成”,这支武装的士兵是有觉悟的、精干的政治立场坚定的分子。
1923年1月,在《论暗杀、暴动及不合作》一文中,陈独秀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组织、武装民众推动革命战争的观念。在国共合作的大背景下,共产党明确提出:“国民党唯一的使命,是用革命的手段,实现民主政治”,而要以“革命手段达到政治清明的目的,必当重视全国革命分子,建设势力于倾向革命的民众之上”。二七惨案之后陈独秀对武装劳动阶级更有了深刻的认识:“被压迫的劳动群众之现实生活的要求及阶级的战斗力,都具有客观的革命条件”,再加上“富于革命精神和革命理论的”先进的知识分子,“在革命运动中恒站在指导地位”,劳动阶级必然是“最勇敢急进的先锋”。
陈独秀认为,在中国这样“经济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农民的大群众,在目前已是国民革命之一种伟大的潜势力”。正因为认识到农民群众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积极推动国民党落实联合工农的政策和纲领,对孙中山在广东农民联欢会上的讲话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革命党和农民第一次见面”。对工农群众力量的认识,直接催生了陈独秀“全国工人、农民、兵士之联合的大暴动,才可以破坏全军阀阶级的军事势力”,通过这些力量及其斗争,“才可以实现革命的军事行动”的军事思想。
探索正确的斗争策略
在革命发展需要的时候,是断然采取并坚持武装斗争的手段,还是采取妥协退让的态度,是陈独秀提出的区分国民党左派和右派的标准。但是采取何种斗争思路、斗争策略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国民党领导者通过“连横”之术于军阀势力之间进行“联盟”活动在北伐之前一直没有停止过,这导致国民党轻视工农大众力量。在北伐战争前,陈独秀在评判国民革命的策略时强调:“只有革命的大民众之长期的暴动,打破此循环仍旧的局面,别开一新局面,是唯一出路。放弃政权与军事行动,到民众中去,宣传民众,组织民众,训练民众,领导民众,对于一切帝国主义一切军阀,不放过每个争斗,这是国民党的政治态度所应取之上策。”以往的解读,往往从“放弃政权与军事行动”字面理解,认定陈独秀放弃军事革命,其实此时陈独秀呼吁“放弃政权与军事行动”,更多地是针对国民党单纯军事斗争和政治投机倾向。他是想更多地通过领导民众、提高民众,“不放过每个争斗”来夺取革命胜利,让革命建立在最广大民众的意愿和能力的基础上。
陈独秀在为国民党提出的北伐“中策”时,认为迫于时势,“采用一时攻守缓急不同的策略,或利用军阀中的反抗派推倒最反动的军阀,以进展革命的势力”;只要坚持革命的方向,虽“不能根本打破一切帝国主义与军阀循环起伏的旧局面”,仍可算是革命行动。如果“绝口不提打倒一切军阀,对于与己党有关系的军阀战胜他派军阀,便视为革命之胜利,以为他们的胜利可以解决中国政治问题而无须革命,不惜牺牲己党的党纲逢迎军阀”,只图“在政权上分得若干余沥”,这种下流的政治态度,不仅不能“救中国,并要葬送国民党的生命”!
正是沿着这一思路,陈独秀在分析孙中山北上时坦言“国民党与国民合作是坦途,国民党与军阀合作是陷阱”,是考验革命党革命性的标志。
改造旧式武装和军队
辛亥革命之后出现的由“雇佣的土匪及各种无业游民”构成的军阀武装,成为困扰民国政治家的难题,对如何认识和改造这些旧式武装的问题,陈独秀做了一些初步探索。
陈独秀一个时期力主通过征兵制来解决“裁兵”问题。“这般土匪游民专以当兵为职业”。“终身要靠大帅吃饭,自然不得不昧着良心服从大帅命令”,“中国的兵患乃在兵之本身”,因为“征兵服役有一定的期限”。陈独秀认为“救济中国兵患之根本方法,不专在裁兵,而在改用征兵制来代替现在的职业兵”,固定征兵区域和服役年限,让士兵退伍后有一定的职业,剥离士兵和官长人身的依附关系。不久之后,陈独秀“裁兵”观点出现飞跃,即认为通过“做武装平民的裁兵运动”,建立新的军队,农村平民出自组织大规模的乡团,城市平民出自组织大规模的工团、商团,如此,不但可以吸收一部分解散的兵,而且将平民武装起来,这样,才可以打倒武装的军阀。
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陈独秀进一步提出了改造旧式武装的理论。“把有枪的军人都当做军阀,这是一个很错误的观念”,旧式军队的军人可以通过受教育提升政治觉悟,让军事力量摆脱私人雇佣的性质,“不要再做个人私有物”。陈独秀对民国以来“军人私有”的问题痛心疾首。民国以来,各派军阀割据一方,“只听说有段军、有奉军、有辫子兵、有唐继尧的兵、有陆荣廷的兵,却没听说有中华民国的兵”。而新式军队所需要的是有“堂堂的人格”的士兵。
陈独秀还希望能够师法古代“寓兵于农”的制度和俄国“劳农兵”的制度,让新式的军人拥有在和平时期转为社会普通公民的生产技能,解决军费、“军人包庇烟赌”问题等困扰民国的社会痼疾。
大革命期间陈独秀军事思想的特点
陈独秀军事思想的形成,有继承性、借鉴性和开创性的特点,这是解读陈独秀军事思想时必须要注意的。
陈独秀的军事思想是对戊戌变法以来中国政治家理论和实践的继承。作为甲午战争以来历史的亲历者,陈独秀非常注意总结、归纳20世纪前后中国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提供借鉴。
从广大民众参与度的角度判断,陈独秀认为,“现代中国国民运动,起源于中日战争以后”,经历了戊戌变法、义和团、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4个阶段。对戊戌变法,“当时所谓士大夫(即知识阶级与官僚),受战败之刺激,由反对李鸿章议和和误国运动,一变为维新自强运动”,陈独秀认为失败的戊戌变法留给历史的惨痛教训之一,就是戊戌变法的先贤们“忽略了民众的组织,使他们忽略了革命的准备,这是在国民运动中第一次给我们的教训”。对义和团运动的认识是陈独秀由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思想逐渐成熟的标志之一。对义和团运动,在1924年北伐战争的前夕,陈独秀更多地从斗争方式和策略失败的角度总结这段历史,他认为义和团“只是冲动的暴动之一群,而没有相当的组织,致一败而遂瓦解”,同时,义和团“与反动派合作而为其利用,致失社会上进步分子的同情”。在当时的背景下,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失败教训的分析并不全面,但是针对性极强。陈独秀在分析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时,认为辛亥革命“专做军事运动而忽视了民众的政治宣传,专排满清而放松了帝国主义的侵略”。辛亥革命的失败导致“军人以兵乱政,亦为前清所未有,至如军阀与帝国主义者勾结为患的局面”,成为辛亥革命“失了国民革命的真面目”。他认为五四运动虽然具备启蒙思想的作用,但是对于民族解放运动的自觉认识和担当不足,知识阶级不能成为群众中“有力的组织与领袖”,并将此运动“继续扩大深入到社会各阶级中被压迫的群众”,而是沦为“秀才造反”。
陈独秀军事思想的形成过程,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对列宁主义的自觉继承和学习的过程。学习和继承列宁军事思想的过程,也是陈独秀将其中国化的过程,尤其是集中体现在认识、处理革命战争中资产阶级的问题上。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民革命和民族解放是两个意义相类的名词”,这个判断是非常重要的,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同盟者的认识必须推进一步。1923年10月,陈独秀在《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一文中,从分析各个阶级利益诉求即“阶级的利己心”出发,首先将财阀等官僚资产阶级的概念明确,“财阀是勾结外国与军阀,或为卖国的媒介而分润,或为政治的投资而获利”,“吸收国内生产的资本供给军阀用在不生产而且是妨碍生产事业的地盘战争”,据此揭露了官僚资产阶级政治上“反革命”的态度。财阀等官僚资产阶级是商业工业资产阶级的“仇敌”,在此背景下,陈独秀认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资产阶级”必然“极力拉拢别的阶级”参加革命,以求达到“自身发展之目的”。对于这一支“力量比农民集中,比工人雄厚”的阶级力量,革命运动和革命运动的领导者自然不能轻视,亚非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证明了“越向下层的劳动阶级,越富于革命性”。吸纳这支阶级力量进入革命,同样需要注意到这个阶级,尤其是上层阶层“革命热总是间歇的”。
陈独秀已经注意到后来被中共称为“民族资产阶级”的重要性。陈独秀对资产阶级革命性的判断在对广东商团事件的评论中得到发挥。“广东商团乡团,久有和工人、农民对抗的形势及冲突”,在国共两党的努力下,孙中山“排弃国民党右派妥协政策,以武力击散商团军,没收其枪械”。武装镇压商团武装,“是中国的工人、农民、国民党左派的学生军人,对于外国帝国主义及国内军阀富商(商团)、乡绅大地主(乡团)、国民党右派的军人政客之战争”。陈独秀敏锐地判断,这种斗争方式,“是中国现在及将来革命与反革命斗争之缩影”。
武装革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这是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武装斗争提供的理论基础,是他对中国共产党革命理论的贡献之一。陈独秀的阶级战争和暴力革命的思想,植根于他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认识,建立在他对经济革命的推崇的基础之上的。在他和蔡和森的信札中,已经将革命与社会变革的问题连结在一起,概括为“历史上一切制度底变化是随着经济制度底变化而变化的”,因此“改造社会应当首先改造经济制度”入手。
对于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让陈独秀在认识中国革命实际、思考中国革命策略问题时带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最终让陈独秀得出,作为“最不妥协的革命阶级”,在国民革命中,“必须他做一个督战者,督促一切带有妥协性的友军——农民、手工业者、革命的知识阶级、游民无产者(兵与会匪)及小商人,不妥协的向外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内的军阀、官僚、富商、劣绅、大地主、反革命的知识阶级进攻,才能够达到国民革命之真正的目的——民族解放”。
今天,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作为中共早期领袖的陈独秀在中共探索军事革命道路上的贡献。中共建党到北伐之前,陈独秀带领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将国际共产主义军事理论和苏联的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革命实践中,明确了中国革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以阶级战争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明确了中国革命战争需要动员、提高民众、建立工农武装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