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
2009-01-06陈皎
陈 皎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担负着国家某一方面事业任务,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物质生产单位,也称为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在现代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社会再生产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任何机构的运作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事业单位也不例外,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优化,则毫无疑问对事业单位能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能否确保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否实现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目标有着重大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问题,对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
一、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
在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国家或主管部门全部或部分拨付,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看赋予的事业计划是否完成,拨入的各种款项是否按预算及规定的项目使用等等。国家拨付资金的目的是通过事业单位创造社会效益,不要求创造多少经济效益,不需要投资回报。所以各事业单位都把工作重点放在年度任务的完成,忽略日常的财务管理,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缺乏有效管理,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资产管理混乱。有的事业单位甚至成为了腐败现象滋生的良好土壤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渠道。随着我国的的改革日益深化,国家对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初步的改革,但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只是政策性的,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由于事业单位本身的公益性的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如对企业严格,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预算执行与预算制定相脱离现象严重,导致财政支出跑、冒、渗、漏极为严重。由于预算支出监管不严,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全力争取调增预算资金,预算执行常年超支。预算编制时,各单位为自身利益积极争项目、争资金,预算确定后,在各单位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财政基本上无法行使监督职能。结果是采购资金大量被挪用,随意采购、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现象普遍,致使财政资源使用无效率,额外增加财政资源耗费,加重财政负担。
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事业单位预算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在编制预算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事业单位必须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但一些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并非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而进行预算,而是为了完成任务。单位领导不重视,负责编制的工作人员也不认真对待,造成预算金额的不准确。其次,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工作仓促、准确性低。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采取的上年基数加增长法,虽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总量控制的优势,但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执行与预算脱节的问题。预算编制粗放、简单,使编制的预算和事业发展的规模、速度不相适应。以致对事业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单位因预算过小、资金缺乏而阻碍了事业的发展;对事业发展较慢、规模较小的单位因预算过大而滋长了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坏习气,使得原先不合理的各项支出合理化,或者一些活动即使已不是政策重点,其经费也无法削减。同时,预算编制时间仓促,难以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使预算缺乏严肃性。再次,预算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有待改善。当前政府很多部门都出台了关于经费开支的相关政策规定,而且各类与预算相关的文件、政策还常常封闭在不同部门、甚至部门的不同人员手里,致使财务部门预算安排常常依据不充分。而且有的文件、政策本来就不尽合理。这使财务部门的预算安排依据十分混乱。最后,主管部门批复预算的准确性不足。主管部门在核定预算时,缺乏客观依据,该安排的项目没有安排,不该安排的项目安排了,或者对所报项目的预算金额统统削减一部分,这些做法都影响了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混乱,支出审批制度不严格。一些单位未将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单位预算,部分部门隐瞒、截留、挤占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诱发贪污腐败现象,甚至扰乱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秩序。支出管理控制不严、随意性较大。此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支出审批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提高补贴标准;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财政部门核定人员经费有一定的标准,但有的事业单位为了提高职工福利,不顾人员经费的定额,占用公用经费。
第三,事业单位资产实物管理中存在财产清查制度不健全、财产管理权责不清、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使用教率低等问题。首先,一些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制度不健全,多年不进行实物盘点,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使用中财产丢失、损坏甚至自盗、被盗现象屡见不鲜;其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对国有资产价值不评估或低评估,在国有资产折股时有意少计或不计国家资本金,或以低价或无偿形式设置内部职工股,不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工作,形成产权虚位,有意或无意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再次,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由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补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从而导致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等人为浪费现象,同时固定资产的购置缺乏前瞻性,随意性较大,浪费严重。
第四,我国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中存在虚增当期事业成本等问题。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往往将购入固定资产的费用一次性地记入事业成本,这样,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当期的结余虚减。此外,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一方面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其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虚增了在其报废之前各个会计期间的资产和净资产总量,再加之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国有资产的减值无法得以反映;另一方面也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期内的各会计期间的成本低估,结余虚增,最终又导致收支表提供的结余信息失真。
三、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对策
第一,相关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首先,由于部门预算编制涉及面广,必须在财务部门内部和财务、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很好的协调组织,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有力的组织保证,成立专门编制预算的小组,组织和协调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和执行部门,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重大支出需求,按照国家和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统筹安排。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程序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环环相扣,保障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其次,要保证预算编制所需的时间。在财政部门还未安排预算编制工作时,事业单位自己就要提前启动预算
编制的准备工作。大量的准备工作都是在进行本单位发展的预测、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反复充分的磋商。这样下来,预算编制可以得到有关各方面的充分研究分析和酝酿,可以比较好地反映实际需求和财政支持的结合,在执行起来也能得到较好的落实。最后,要狠抓基础工作,制定标准与定额。要全面、准确掌握单位内部的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的定额标准,以及先进的管理手段等。而制定定额标准一般从明确定额的计算对象、收集基础数据、分析整理数据、核定各项支出定额标准等方面着手。
第二,要大力推行预算编制从基层单位开始规范编制,逐级汇总编报,真正做到自下而上全面实行。从基层单位开始编报预算,是保证预算完整、真实、科学的基础,基层主动编制预算替代了代编预算,可避免代编预算的随意性,编报内容更加符合实际。可增强基层单位预算管理,而且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推行。
第三,要改善事业单位资产实物管理。首先。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机构管理。确立以“钱物分离、互相牵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固定资产账目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核算本单位全部固定资产的原价。其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再次,要设计一套合理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流程,确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在明确职责,知晓流程后,建立健全相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对各管理环节和内容加以界定。最后,应该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在购置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之前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坚持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监督、执行三者有机结合,相互制约,以达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各项资源,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第四,应该落实政府采购的执行,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行为。大宗物品的采购宜采用招投标形式,增加设备采购的透明度,加强经济核算,尽可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此外,应该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做好经营性固定资产产权届定、登记工作。明确责、权、利关系。若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时必须进行合理评估,并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转移和产权登记工作,按出资比例或按合同约定分享权利、分担责任、分配利润,对规模较小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可以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征收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五,改善事业单位资产会计核算。首先,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为了充分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就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科技发展的状况以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可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其次,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主要是将基本建设会计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范围,真正反映自行建造取得固定资产的行为。这样既可以体现固定资产取得核算的完整性,也可以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该项支出的信息资料。最后,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算制度。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作者单位:溧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