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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改革动态

2008-12-29

中国经贸导刊 2008年13期

  (2008年6月1—15日)
  
  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全国社保基金获准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全国社保基金可投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截至2007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已超过5000亿元,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起,我国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从由中央管理,改为由省、县管理。同时,地方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由过去独家承担扶贫贷款任务的农业银行,扩大到所有自愿参与扶贫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设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6月5日,国务院下发文件,同意设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海沧保税港区核定规划面积9.45平方公里。海沧保税港区将比照执行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及优惠政策,具有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并享受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政策。海沧保税港区是继上海、天津、深圳、宁波、大连等地保税港区之后,全国第六个获准设立的保税港区。
  
  三、其他领域改革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6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提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修订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四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五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地方改革
  
  重庆市统一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规范》在立法理念上突出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行政机关执法权行使的制约。《规范》规定,行政执法超越法定职权范围或者严重违反执法程序,行为无效;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将本主体名称、执法人员名单、执法职责、执法依据、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规定,进入公民住宅进行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禁非法进入公民住宅检查;行政执法主体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