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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的就业问题

2008-12-29

中国经贸导刊 2008年16期

  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判断,2008年下半年以及2009年就业遭受冲击风险很大。在投资和出口两个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因素增长大幅减速的情况下,需要扩大内需来弥补。由于用刺激需求的政策手段提高内需,与治理通货膨胀的政策目标有矛盾,因此特别需要通过保持就业稳定、保障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不下降来化解通货膨胀对居民生活不利影响,保持内需增长势头。
  
  一、对就业趋势的判断
  
  2008年的宏观经济形势存在着一系列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国的非农产业就业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冲击,如人民币升值、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实际投资增长率降低和出口下降;实际工资上涨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大量中小企业缩减生产或者倒闭;自然灾害产生的冲击:雪灾、震灾、水灾等造成对就业的局部影响。
  虽然从2008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看,就业形势并不像预期的那样悲观。但可以预计,就业形势会逐季地变得更加严峻。截止到第一季度,劳动力市场上供需两旺,与2007年第一季度相比,劳动力需求增长了48%,劳动力供给增长了47%,两者的匹配水平还略有提高,意味着劳动力市场整体状况没有发生大的异常。与此相对应的是,第一季度登记失业率4%,保持了2007年的下降趋势。然而,第二个季度形势就出现了一些变化。上半年登记失业人数835万(2007年是830万),登记失业率4.05%,与第一季度相比,第二季度显然已经显示出不利趋势。
  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特别是货币政策的作用继续发挥,在通货膨胀压力逐渐缓解的同时,投资增长率、经济增长率等指标还会继续趋缓。一般来说,从实施总量调控政策到通货膨胀得到控制,大约需要1到1年半的时间差,所以政策效果显示之前,周期仍然朝着走低的方向发展。这些都会成为下半年乃至2009年不利于就业的因素。
  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就业表现为“菲利普斯曲线”显示的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之间的消长关系。我们的研究表明,中国也存在这样的关系。迄今为止我国价格上涨是结构性的,防止其转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政策手段中,起作用的也是结构性的措施,因此,宏观经济调控没有产生对就业的负面影响。这也表明,这样的调控力度是可行的,也是可持续的。但是,以从紧的货币政策为代表的总量调控政策,仍然会在一个较大的时间差之后,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影响就业的因素
  
  总体来说,经济增长率和出口增长率放缓的因素,除了是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之外,还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这里,我们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就业形势的传导机理,以便找出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不伤害就业的政策手段。
  第一,企业生产成本提高需要化解。从2007年开始显示出来的制造业成本提高,逐渐演化为所有工业部门的成本提高趋势,主要表现在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的提高。通常,这需要通过两个出口来解决,一个是靠通货膨胀外部消化,即产品涨价;一个是靠挤压企业利润内部消化。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来说,消化的方式和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由于上游行业垄断性强,依靠通货膨胀消化的可能性大一些。同时,上游行业劳动密集程度低,受劳动力成本提高的影响也比较小。下游行业多是竞争性的,又是劳动密集程度比较高的部门,受冲击比较大,但是主要得靠挤压利润来消化。
  以下两个事实表明了这种趋势:一是目前PPI有所提高而尚未传导到CPI,意味着下游企业承受生产成本的提高,却没有能够通过价格的提高加以消化。二是至5月份同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下降了21.2个百分点,但上游的一些部门利润却大幅度上升,意味着下游企业利润下降幅度更大。吸纳就业多的企业大多在下游,其利润减少就意味着其中的一部分已经难以为继,表现为许多中小企业倒闭。这就必然表现为就业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利润下降通常是就业冲击的先导,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利润下降和倒闭,则直接表现为就业减少。处在上游的部门受到的伤害较小,但是由于其劳动密集程度低,所以也无助于就业的扩大。
  第二,总量政策有影响就业的效果。中央提出的“两防”任务实际上包含双重目标,一是在“防止结构性价格上涨转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时,既包含治理结构性价格上涨的任务,也包含防止形成明显通货膨胀局面的任务。二是在“防止经济增长从偏快转为过热”时,包含了控制经济偏快局面的治理任务和防止经济过热的任务。做出这样的区分后,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判断形势,了解流行理论观点的有效性和局限性。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价格水平的变动原因、方向和幅度,是货币存量变化的结果,奉弗里德曼“通货膨胀归根结底是货币现象”这个原理为圭臬。问题在于,这样的理解对我们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政策缺乏操作意义,因为货币存量与通货膨胀变动的关系,需要在比较长的时间里才显示出来,而应对通货膨胀带来的负面效果,既需着眼于长期治本,也需要着眼于短期治标。如果政策力度不适当,有可能在没有完成防止通货膨胀任务之前,就伤害了经济增长速度,伤害了就业,后果可能比结构性的价格上涨要严重得多。
  从2007年至今的价格变化趋势看,结构性价格上涨这个事物是存在的,也具有与全面的通货膨胀不尽相同3785322c6a5379e5ac097da7e8e40832的成因,因此可以成为一项独立的调控目标,即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即结构性政策手段着眼于“治”,总量手段着眼于“防”。
  
  三、“两防”中保持就业的政策建议
  
  把就业纳入宏观经济政策,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
  第一,降低自然失业率。在治理结构性价格上涨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缩小自然失业率的办法消化可能产生的就业损失。依据美国经济学家奥肯所概括的所谓“奥肯定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会导致失业率上升。根据这个定律,目前美国的经验是,2个百分点产出增长率下降与1个百分点的失业率提高相联系。但我们的研究表明,由于中国的失业率主要不是周期性因素,而是摩擦性和结构性因素所导致,所以不存在明显的奥肯关系。
  在通货膨胀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存在治理结构性价格上涨的机会窗口,而不至于伤害经济增长和就业。自2002年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已经逐年下降,并且已经越来越接近自然失业率的水平。我的不精确估计是,城镇总体失业率大约为5%,其中自然失业率大约为4%,周期性失业率仅为1%。
  由于自然失业率可以通过改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得到降低,因此,加强政府劳动力市场服务职能,用自然失业率的降低来抵偿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可能导致的周期性失业率上升。有人估算,出口增长率从20%下降到6—8%,可能造成2—2.5个百分点的GDP增长率损失。即使按照美国经验,导致1个百分点的失业率上升(实际上在中国不太可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则需要想方设法从降低自然失业率中获得补偿。今年是《就业促进法》实施第一年,如果能够把其中一些法律规定执行好,降低1个百分点的自然失业率是有可能的。
  第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在“两防”的过程中,允许下游企业释放一部分由于能源等投入品价格上涨所导致的成本提高的压力,以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的稳定。对于那些竞争比较充分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由于其没有能力通过涨价来消化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应该通过一定的财政手段(目前可行的是减税)给予一定的扶持。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是造成企业劳动成本上升的原因,认为工资上涨趋势必然导致相当一批企业倒闭,中国经济由此进入低增长期。这个判断不正确,近年来的工资上涨是供求关系的反映,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所导致。即使在工资上涨的情况下,中国仍然保持着劳动力成本的优势。第一个证据是工资增长还没有赶上劳动边际生产率的增长。根据测算,2004年制造业工资只是劳动边际生产力水平的25%,工资增长率只是劳动边际生产力增长率的32%。第二个证据是,即使在目前较高的工资增长率,以及人民币升值的速度情况下,2007年中国大陆制造业工资,仍然只是美国的4.4%,韩国的10.9%,新加坡的16.7%,香港的17.1%,台湾的21.6%和墨西哥的32.6%,远远没有到达失去竞争力的程度。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