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改革动态
2008-12-29
中国经贸导刊 2008年18期
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具体措施:一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通知》发布之日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照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二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三是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通知》提出,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贴息资金,对地方财政部门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同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实施经费补助。《通知》强调,为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扩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的同时,对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只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即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鼓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全国1400个县(市、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目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入推进,全国已有1400个县(市、区)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全国62%的村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17个省(区、市)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一些地方还实行集体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
三、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建新拆旧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将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四、地方改革
浙江有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近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该《决定》指出,浙江省对养老保险的自由流转将不设置任何条件:“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转移。此举使浙江养老保险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浙江有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浙江省近期出台《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决定全面实施省对主要水系源头所在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促进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互助双赢。这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浙江省对生态补偿迈出了主动的、探索性的步伐,基本解决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大难题,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编辑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