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按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08-12-29
伴侣 2008年21期
问:
我上大学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当时已经工作多年,我毕业后就结婚在家做了全职太太,一直没工作。我们的新房首付是丈夫在结婚前交付的,结婚后,由于我没上班也没有收入,房子的按揭款继续由丈夫一人承担。现在,我们已经结婚3年,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正在闹离婚。丈夫说,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而且按揭款是他一个人支付的,我无权获得任何房款。
另外,他这几年的工资存款有几万元,他说我也没有权利分得。我想问问,如果离婚的话,我们的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丈夫单方所有?另外,他的存款我是否也无权分得?
薇薇解答:
我认为,该房款婚内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该房产系你丈夫婚前按揭购得,属于婚前财产,因此应属你丈夫所有,而婚后你丈夫虽然是用他的工资交纳按揭款,但仍属于是夫妻共同存款交纳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法律还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你丈夫的存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有权分得一半。
建议夫妻离异时,面对财产分割,根据双方的实际经济情况,最好能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