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结合及其现实形态的理论分析
2008-12-29陈国飞
中国市场 2008年39期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以来,通过对“传统认识”的否定,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问题上,多持“兼容”主张。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现实形态及其实践却变得日益复杂,实践中也遇到诸多深刻问题。公有制是一种先进的理论形态而非现实形态,现实形态的市场经济应与现实形态的经济体制相统一,经济的市场化首先应实现经济制度的市场化。
关键词:公有制;市场经济;现实形态
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形成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是经济体制建立的依据。确立什么样的经济制度以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其建立的关键在于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及其关系如何认识,二者能否结合,结合的实践情况怎样等,就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公有制是一种理论形态的所有制理论
高度重视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传统,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显著特征。在马克思那里,所有制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基本范畴,是指从社会经济运动过程来看的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所有权的有机统一,是生产关系和法权关系的统一。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公私混合所有实质上是前两种形式的不同比例、不同方式的组合。公有制和私有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应着不同的生产力、社会关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从理论上看,公有制是马克思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提出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理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之一,是由全社会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我们通常称之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源上看,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决定的,是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其他私有制以后建立起来的。马、恩设想,社会主义公有制将在最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诞生,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