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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存在的不足及对策研究

2008-12-29李明敏钟风键胡闽华

中国市场 2008年48期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集政策、福利、教育和金融为一体的有效资助贫困学生的系统工程,该工程从1999年启动以来,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被社会称为“及时雨”。但是,由于配套措施尚不健全,方案设计上也存在一些不足,使得该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与政府预期的目标存有差距。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大学生个人信用数据库、大力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规范对银行的管理、加强贷后管理,适当延长还贷年限。
  [关键词]助学贷款政策;不足;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105-02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别等因素的影响,在高校中出现了一个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引起了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及高校的广泛关注。为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因经济问题而辍学,继诸多扶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出台后,国家又推行了一个集政策、福利、教育和金融为一体的复杂混合工具——国家助学贷款。此举充分说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工作,对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国家助学贷款历程
  
  自1999年到2007年,全国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05.6亿多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有240.5万多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行,圆了许多贫困学生的大学梦,但获贷学生及获贷金额与国家预期目标还相差甚远。
  
  2 国家助学贷款方案设计存在不足
  
  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贷款学生给予了更优惠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经办银行的积极性,比原有政策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并非尽善尽美,在方案的设计上还存在一些缺陷。
  
  2.1 还本付息方案上存在弊端,难以检测借款学生的诚信度
  新的贷款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部予以贴息,毕业后100%自付贷款利息。但是,当今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毕业生的择业期延长,甚至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依然靠父母或亲友接济。由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贷款利息,未养成自觉交纳利息的良好习惯,导致拖欠本息情况严重。
  
  2.2 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新的贷款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贷款经办银行的积极性,使得获贷学生人数及金额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由于借款学生毕业后分布广泛,对不良贷款的追收成本高,甚至无法追收,经办银行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另外,风险补偿金的建立给高校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不同程度上压抑了高校的积极性。
  
  2.3 采取招标方式确定贷款经办银行
  以前各高校要自己寻找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现在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由于助学贷款是一项利润低、成本高、风险大的业务,银行间互相推诿,招投标工作难以实施。从实施三年的情况来看,部属院校的招标比较顺利,而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高校,由于种种原因,银行竞标不积极,往往出现流标现象,最后只能是由政府指定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也就是说用政府手段干扰经济活动。
  
  3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大学生个人信用数据库
  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一方面是执行国家的政策,另一方面要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因而要依托现代发达的电子信息网络,任何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无论在何单位,其工薪收入都必须通过转账进入个人信用卡账户,而银行个人信用卡开户又必须以其个人终生唯一的信用号码(公民身份证编码)为依据。这样,借款学生不管其工作流动性多大,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交流及时掌握借款人的经济及收入,从而有效降低风险,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大力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圆大学梦,为顺利完成学业而申请贷款,无论是学校所在地,还是生源所在地贷款,只要能简单、方便、快捷获贷则可。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则可在学生报到前去办理贷款业务,既方便又快捷。另外,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能很简便地找到借款学生的家长及亲友,了解其毕业后行踪,不讲诚信的借款学生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优点主要有:贫困学生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及时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事宜,方便快捷,有利于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入学难问题;经办银行接近申贷学生家庭,能更好、更快、更准确地了解其家庭收入和信用等情况;申贷者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可以保持长期的联系及监督;在申贷担保(见证)上有更大的弹性,既可采取资产抵押方式管理,亦可采取父母或亲友甚至是所在乡(镇)、村(居委会)为申贷人做担保(见证)人。这样既强化了家庭、社会对借款学生的制约,也形成了一个社会监督网,有利于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既减少了贷款成本,又降低了贷款风险。
  
  3.3 规范对银行的管理
  学生申请贷款只要手续完备,所有银行都可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同时要保证银行像发放住房贷款一样从中获益。所以应尽量缩小此项业务与其他业务在收益方面的差异,只有这样,银行才会为有贷款需求的特困生解决贷款问题,并且保持积极性,而不是简单地尽社会责任和公益义务。
  
  3.4 加强贷后管理,适当延长还贷年限
  贷款学生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受到更严格的还款约束。在我国个人信用数据库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首先,各高校必须建立贷款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其学习、表现、诚信、借款及还款情况;其次,加强诚信教育,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学生重点关注,并采取适当的制约措施;再次,积极与经办银行配合,对违约借款学生姓名在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布。
  综上所述,国家助学贷款作为“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优化教育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但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八年来,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财政、高校、银行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把这项工作办好做实。另外,政策方案设计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若方案的设计存在缺陷,将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程。应尽快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力求形成一个共赢的工作机制,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使贫困学生能感受到国家的关怀、社会的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