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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不庆成百姓负累

2008-12-29本刊编辑部

中国市场 2008年48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备受瞩目的燃油税征收问题已成定局。
  燃油税改革,一个14年前就被讨论的话题,至今仍有无数的拥趸,关键在于它有利于体现公平,促进效率,敦促人们节约用车,最终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但是,燃油税与养路费、过桥费等其它费用的关系如何协调?在国内高油价的环境下,征收燃油税如何不为百姓增负,真正体现其意义和价值?
  综合近日各媒体的报道,有两点已基本明确:一是随着燃油税的开征,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在内的六项收费将取消,但过路费、过桥费仍然保留。二是通过加油站收取燃油税,税率为油价的30%至50%。这样的燃油税改革方案,显然与民众的预期相距甚远。税费改革应当遵循一条基本原则——不增加民众的负担,不提高车主的总体用车成本。美国的燃油税率为30%,但它几乎是政府对车辆征收的唯一税费,车主除了缴纳燃油税,不再交过路费、过桥费,更不知“养路费”为何物,甚至还能享受政府免费提供的路边停车位,因此,二者并不具备税率上的可比性。
  日前,来自全国各地的1773位车主“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先降低成品油价格,再讨论燃油税的开征事宜。车主们表示,支持征收燃油附加税,但征收燃油税是为了让多用油的人多出钱,少用油的人少出钱,而不是为了提高国家税费,加重车主负担。希望新税制的产生过程公开并举行听证,让各利益方进行公开讨论,达成较公平的方案。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油价越高,燃油税率就应该越低。1994年我国计划出台燃油税,当时国内油价为1.5元/升,而在目前的高油价下征收燃油税,车辆所有人和单位将不堪重负。中国民众的税负已居世界前列,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变相增加税负无异于竭泽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