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高标准的设计规划
2008-12-29陈耀
人民论坛 2008年11期
重建工作应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体现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
受灾地区的重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要从地质、水文、气象诸多自然角度,考虑建筑的标准、厂房选址、住宅宜居性,还要从当地的生态承载力、人口密度和发展潜力,考虑区域的主体功能、产业定位以及城乡一体化布局;不仅要有高标准的设计规划,还要有合理可行的投融资方案。因此,重建工作应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体现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笔者就目前初步想到的几个问题抛砖引玉:
适当调整工业企业布局,借重建契机促产业升级
据四川省提供的资料,这次地震造成2万多家工业企业不同程度地受损。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过去按照“山、散、洞”原则布局的三线企业受损最重。对于这类企业的重建一般不宜原址恢复,也不宜异地复制。尽可能使这些企业搬进工业园区,按照专业化分工和循环经济原理,进行优化配置;对那些损毁严重或已严重落后的技术装备,适时进行更新换代,使重建企业有一个新的高起点;而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企业,要借此时机坚决淘汰关闭。此外,对某些拟建项目尤其是重化工项目(如彭州的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应重新论证选址的可行性。
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
毫无疑问,灾区重建中大部分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各级政府财政(中央已建立灾区重建基金),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政府办公机构和各项事业单位等等,但不是所有重建项目都要政府拿钱。对于很多商业性设施需要经营者筹资建设,若经营者确有困难,政府应提供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对于大多数居民住宅,有人建议让开发商走开,而由政府承担。这种观点是不妥的。政府不可能完全把居民房屋建设都承担起来,能够承担的只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要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到灾区建房,政府可为开发商提供土地、税收上的优惠,同时对房价实行相应的管制。(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