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与活卖
2008-12-24李开周
今日文摘 2008年12期
把房变成钱,古人的妙招是:房不起租,钱不生息,各得其所。
我有房,没钱,想把房变成钱。怎么办呢?不外三条路:要么出售,要么出租,要么把它押给银行,换一笔贷款。以前还有第四条路,叫做“出典”。
举个例子。宋朝初年,有位领导叫薛居正,居官清廉,挣钱不多,倒辛辛苦苦置下一片房产。后来他死了,老婆孩子没钱用,就把房子让给别人住,还约好期限,只能住五年,五年期满,房子再还给他们薛家(参见司马光《悚水纪闻》卷七)。当然,这五年可不是白住,对方必须先付一笔钱,够薛家老小应急。或许您会说:这跟租房不是一样吗?绝对不一样,您租房得掏房租,房租到了房东手里可是要不回来的;而交给薛家的这笔钱只是垫支,五年期限一到,您把房退了,钱一文不少还是您的。在这笔交易中,您实际付出的只是那笔钱五年期的存款利息,得到的却是五年期的房产使用权;薛家实际付出的只是五年期的房产使用权,得到的却是一笔五年期的无息贷款。在房子和钱的所有权都没有发生转移的前提下,一方暂时有房居住了,另一方暂时有钱应急了,房不起租,钱也不生息,双方各得其所,互惠互利。这就是出典。
除了出典,还有第五条路,叫做“活卖”。
再举个例子。元朝末年,有位先生叫施还,跟薛家一样,他也是有房没钱,母亲死了都无力安葬,为了尽快筹钱买副棺材,他把祖房卖给了一位牛公子。按照时价,他们家祖房该值几千两银子,牛公子却只给他一百四十两。或许您又会说:那施还岂不太吃亏了?一点儿也不吃亏,因为交易并没结束,等这位施先生有朝一日发了大财,他还能按一百四十两的原价再从牛公子手里把祖房买回来(参见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十五)。在这笔交易中,施还实际付出的只是一段不定期的房产使用权,得到的却是一笔不定期的无息贷款;牛公子实际付出的只是一笔活期存款的利息,得到的却是一段不定期的房产使用权。在房子和钱的所有权都没有发生转移的前提下,一方暂时有钱用了,另一方暂时有房住了,房不起租,钱也不生息,双方各得其所,互惠互利。这就是活卖。
加上出典和活卖这两条路,我就有五条路可以选择了。我想我会选择出典和活卖,而不乐意出售、出租或者去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因为那套房子是我的爱巢,我缺钱也只是暂时的,如果为了一时救急就把房子卖掉,再想买回来可就难了,即便是另买一套,按房价天天这么疯涨的劲头,谁知要多掏多少钱才能再买同样的一套房子?如果把房租出去呢,每月收那点儿租,也难解燃眉之急。至于说押给银行,我相信银行会贷款给我,但是,那利息是很高的。■
(李常荐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