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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拆迁款,拆散亲情

2008-12-01

祝你幸福·知心 2008年12期
关键词:平房名下妹妹

田 鹰

故事缘起

田老师,京沪高速路将穿过我工作的社区,拆迁费高达每平方米6500元!这在我们这个中等城市绝对是一笔大钱,有的家庭开始争钱抢钱。3楼8号是一对老头老太,一下子就拿到了60万拆迁款。老天真们捧着一大堆钞票寻思着,得让孩子们都高兴高兴——给儿子5万!然后,才合计了自己以后的生活:1,拿40万买一套女儿家附近的两居室住,房产证上在女儿的名下;2,剩下的15万留给自己养老。

钱下来的时候,儿子开始并不知道,是老爹老娘上赶着想让全家人共享。老人真是记性差了,儿子打小就又懒又贪,最盼天上砸下个大馅饼,然后就当大爷,不干活,光吃香喝辣。如今虽是40多岁了,但老话早说了:三岁看老。

俩老人一个78岁,另一个也73了。在我们外人看来,他们节俭得过度了,舍不得吃穿,廉价的衣服在身上咣里咣荡的,看着可怜。为什么要把新房的房产证上在女儿名下呢?也不是老父母偏心。老人最早住的是市中心的3间大平房,后来有了现在要拆迁的这个楼房,就把平房给了儿子。那些平房早晚也会拆迁的,加上位于黄金地段,儿子将来也能拿个四五十万。而女儿的三居室是女婿单位分的,她家条件一般,但女儿不光没有从家里拿东西,倒是常常往娘家拎好货。去年父亲生大病做手术,除去可以报销的部分,自费款接近4万元,老母亲向儿女都求救来着,但出手援助的只有女儿。

儿子长得很体面,高高大大方脸浓眉。可老是找不着北,先是爱上大他6岁的无业女人,后又爱上超小年龄的打工妹,两段感情都以分手收场,孩子却留了下来。再后来,莫名其妙地就辞掉了原来的好工作,说晕了父母合伙做生意,一下子拿了老人6万多(爹娘其实也是想给儿子一条出路)。当然,那些钱最后都赔了或者花了,连毛儿票都没剩下。如今他也不工作,每月都上爹娘那儿拿上个千八百块钱花着,孩子去上学,他就搓麻。

带着这样的儿子“玩儿”了几十年,老人心都凉了,晚年不敢和他绑在一起,决定和女儿一起过。

谁成想啊,爹妈的5万元奉送出去了,儿子没乐反怒了:这碗水也端得太不平了!凭啥只给这点儿?都拿出来!妹妹已经有一套三居室了,还把两居室送给她,太不公平了:“拿5万就想打发我?没门儿!必须给我45万!我要买房!”后来又改了策略,苦口婆心:“你们老了,最适合住平房嘛,不用爬楼,还可以接地气。”他的方案是:自己拿走45万,买套两居室给自己住,然后自己再拿5万,当生活费;而爸妈住平房,留10万养老就足够了。

唉,这样夸张地把爸妈扒个精光,还真没见过。

老头老太当然奋起反抗誓死不从,但儿子竟然冲到老人居住的妹妹家,又喊又叫,妹妹当然是死抵着不开门,哥哥愣是用家伙什儿砸烂了防盗门,冲了进去。老爷子虽然70多了,也恨到了极点,拿起菜刀正当防卫。老太太哭着喊:“要出人命了!我们可养了你几十年哪!”

后来还是叫了110。老人见了警察,扔下刀子老泪纵横:“都说养儿防老,我家是养儿害老啊!”到底是警察能镇住场面:“没见过你这样的!干嘛干嘛?让老人住又潮又旧还得出门蹲公厕的平房,要老人命不是?什么事都得按法律来嘛。”哎,这下还点醒了儿子:对呀,得走法律的路子。

他冷静下来,觉得爹娘不可能同意自己的那几个方案,自己光生气不行,退一步海阔天空啊,还是得趁着爹娘的钱尚未脱手,整一个新的方案出来。

他分析了各方因素:

第一,咱倒是不怕社会舆论,但老头子如此宁死不屈,让他们不住新房住平房的方案怕是不现实。

第二,买了新房应该上父母的名字,等他们去世之后,房产至少可以两个子女分,每人二分之一,也能得不少钱。不过估计父母铁了心非得把新房上在妹妹名下,可能也拦不住,但得设定些限制,免得她得了便宜再害了爹妈。

第三,除了买房,还剩不少钱呢,既不能让老糊涂们乱花,更要防着妹妹一家揩油。

第四,既然他们被天上掉下的油饼喂得这样肥,只给我5万可太少太少,必须追加!

他的新方案出炉了:

1、 儿子10万,少一分都不干。

2、 40万买一套新房给父母住,房产可以上在女儿名下,但未经两个老人、两个子女一共四个人的全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此屋长住(这条是防着妹妹一家三口的);当父母和女儿发生矛盾时,父母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

3、 剩下的10万养老钱,账目要透明公开,由儿子监督。如果老人都故去,余款由儿子继承。

这个家庭至今还在闹着,儿子一直追着父母,让他们在他写的最后这个方案上签字;而老人更加坚定了要把房本写在女儿名下的想法——如果房子写在父母名下,将来万一自己老糊涂了,被儿子拉着在文书上签了字,房子可能就落到儿子手里了。

社区也一直希望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让老人安享晚年,但儿子叫嚷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拒绝我们的调解。该怎么办呢?给我们支支招吧。

社区干部齐韵

打理章法

齐韵,我今天清早去晨练,身边走过一对单薄老人,忽然就觉得他们很像你信中所说的那对老人,淡淡的秋风吹过都能打晃。想到他们壮硕的儿子冲他们大喊大叫,还要掠夺他们的安身养老钱,真是天理难容啊。

转念又一想,觉着这事儿也怪俩老人——自己还活得好好的,也许还能活上个一二十年,日子长着呢,怎么就匆匆忙忙要把钱分掉呢?几乎两手空空地走向生命暮年,心里踏实吗?不把晚年安身立命的老本儿攥在自己手里,都拿出来给子女分享,还以为电视上别人家会狰狞地争财产,但咱家人不会吧?结果不是闹出事儿了吗?嘿嘿,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女,也不一定就真的知根知底哦。真可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吧?别太高估现阶段一些人对待家庭和金钱的觉悟了。再说了,子女们原本可能没啥邪念的,结果你非整出一个让他们不道德的机会,没必要这样考验自己的孩子啊。

人老了,手里大多数都有个房、有些钱,还有个把子女。老人既想把一生的积累都交给自己的子女,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又想在自己人生最后最艰难的日子里,得到子女的陪伴、慰藉和照料。这两个目标可以是并行的,也可能是相悖的,就看你怎么打理了。处理得好,老人既能得到子女照顾还能在经济上惠及子孙;处理得不好,就可能出现子女早早拿到财产、老人却床前无人的惨景。老人们,得多长一些智慧才行啊!

咱再评判一下儿子的方案吧:

一、房子产权既然写在妹妹名下,谁住进去就无需得到哥哥的同意,他提出的“未经四个人全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此屋长住”的条款是不合法的。

二、“当父母和女儿发生矛盾时,父母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的条款,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房产写的是女儿的名字,就意味着父母已经将房屋赠给了女儿,而赠予以后是不能要回的哎!

三、剩下的一款是“10万养老钱,账目要透明公开,由儿子监督”,更是无理又不合法。那是老人自己的钱,想咋花就咋花,你凭啥管呢?

唉,这是什么儿子啊,不孝加法盲哦。不过不过,他有一条考虑还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万一妹妹拿到房子又对父母不好,父母岂不是有可能流落街头了吗?

好,鉴于以上诸多考虑,我们还是依着老人的心愿来,在他们自己的分配方案上,做一点小小的调整吧:

1、拿出40万在女儿家附近买一套两居室,产权归于女儿名下。父母可以无条件、无偿地在该房屋中居住(使老人的晚年居有保障)。

2、给儿子6万元(增加了1万元,算是安抚他一下吧)。

3、14万元由父母支配,任何人无权干预。如果父母都已身故,此款项如有剩余,由两儿女平分。

家里的事儿,有时就像乱麻,扯拽不开,但咱都该做乐天派,如果再加上点儿智慧和法律知识,遇上事情又何妨呢?一样可以从从容容推理盘算,把危险推开,“面朝安全,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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