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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必须坐上被告席

2008-11-25杨宇良

IT时代周刊 2008年21期
关键词:秋菊网商营业执照

杨宇良

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之所以出名,就在于它是“民告官”的一个典型。

如今,工商局似乎顶风作案,与网商玩起了猫鼠博弈,占据行政制高点的管理者,居然被百度百科罗列出乱执法、乱管理、乱收费等四宗罪,这显然是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初衷相违背的。我们眼睁睁看着来自淘宝、拍拍、易趣的“网商六君子”,一次次向上递交代表民意的《听证申请书》,又一次次地被退回。这再次暴露了公平与效率的双输结果,可怜而可悲。

无法建立公平对话的平台,一批批网店卖家的希望泡汤,电子商务之路布满荆棘,难道这就是“权为民所系”的真实表达?要网商办营业执照,却没有出台任何细则,让人很怀疑此政策的执行力。此外,网商都是小本经营,每月赚个几百元,要是纳入个体工商户范畴,固定纳税120元、商用电费每度为2元,谁还撑得住?莫非工商局想让电子商务产业从此喝西北风去么?同时,放弃小本生意,意味着给社会砍掉超过400万个就业机会,由此带来的就业问题莫非工商局都想好出路了么?拉虎皮、扯大旗,强推营业执照,披着防范网络欺诈的外衣,却无视淘宝、拍拍等运行多年的、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简直是野蛮的暴行。而且还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如此执法,如此行政,当然不招人待见。

中国的电子商务是广大网民在探索中逐渐建立起来的,这是一种民间的默契与合作,用每个人的一点心力,共同营造了一个有保障、可操作的商业氛围,很亲切,很便捷,这种行为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但是,以公权谋私利,那就是腐败。工商局勾结名索网推出工商电子牌照认证的事件,属于权力部门利用“立法、执法、商业服务三个环节中衔接不紧密”的漏洞,谋求私利的腐败行为。

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网商要直面工商局讨个说法,对方答复是人大立法出了问题;求证人大,人大说立法没问题,是曲解执行;问责政府,政府回应说工商部门独立行政……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网商的利益表达遭遇“三不管”的尴尬?最后,“网商六君子”只好在律师的帮助下针对北京市工商局以及名索网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场公益诉讼的背后,“秋菊”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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