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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调控的时代性

2008-10-30黄仲盈

广西民族研究 2008年3期
关键词:时代性和谐调控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价值观念多元化,使得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上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就是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时代背景,在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所采取的一种解决方法和手段,其目的就是要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谐;调控;时代性

【作 者】黄仲盈,硕士,广西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宁,530021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8)03-0006-008

Harmonious:Era Character of the Adjustment and Control on Ethnic Transfer Relation of Socialism in Our Country

Huang Zhongying

Abstract:With the furfther development of opening and reform as well as the market economy of socialism,the social structure of our economy has changed profoundly.All kinds of advantage relations are more complex,every,type of ideological culture affects with each other,and the varied valuable notions are plural,which makes our country facing with the flinty trial on dealing with the ethnic issues.The posting of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hip is one kind of solution to setting down and implementing the ethnic policy in allusion to the current era background against our country,the aim of which is to guarantee all kinds of ethnic people smoke the calumet together,to share happiness and woe,and to develop with harmony.

Key words:ethnic transfer relation of socialism;harmony;adjust and control;era character of the adjustment

民族关系调控是指“一定的国家、政党或群体,为了调整民族关系或促进民族关系发展,运用各种力量和手段,有目地的引导和调整民族关系社会行为的活动或过程。”[1]由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2]这就决定了民族关系调控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因为民族发展问题和民族政策环境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发展和变化之中,所以,对民族关系进行调控,就是为了使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地修正和完善,使之符合时代的特点,并朝正确、合理的方向发展,以适应客观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需要。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关系调控的演化过程

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3]它涉及到各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社会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民族关系调控就是要根据社会环境和时代形势的发展变化,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和思想手段,协调和解决关乎各民族的权利、地位、利益、情感等生存和发展的社会问题,从而促进各民族的共生共存、繁荣发展。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正因为这样,我国历朝历代民族关系的调控,在很大的程度上,就表现在对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调控的问题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在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因素,我国对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关系的调控,也经历了一系列长期、复杂的发展过程,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时期,主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各民族翻身解放,掌握了政权,成为了国家和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由于刚刚建国,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首先是历史上长期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的思想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特别是汉族剥削阶级的思想,还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有的这些影响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其次是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少数民族在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以后,由于经济水平、社会发展、文化程度的不同,特别是与汉族相比,还具有相当的劣势,这就使得各民族在国家的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分配上还存在着不同的争论;再有,50年代末我国进入了“大跃进”时期,“反右倾”运动极大地破坏了我国刚刚起步的新的民族关系,之后又陷入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观点严重地破坏了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关系,一些民族地区不但在民族工作上出现失误,损害了各民族之间的感情,而且还被一些少数民族中反对改革的别有用心的人据此挑起事端,造成了各民族之间关系的隔阂。所以,在这一时期中,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都在强调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合作关系,要求“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4]极力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狭隘民族主义。如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指出大汉族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既要“严格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少数民族中间的“狭隘民族主义”;[5]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只有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才能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6]1957年2月27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又强调了上述观点。[7]周恩来1957年8月4日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表现,“一方面,如果在汉族中还有大汉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歧视的错误;另一方面,如果在兄弟民族中存在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分裂的倾向。”[8]

第二阶段是民族关系的“两个离不开”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口号。从此,我国的民族关系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针对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少数民族地区出现的一些政治事件,1981年7月6日党中央在讨论新疆民族工作问题时指出:“在处理汉族同少数民族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一定要非常慎重。新疆的汉族干部要确立这样一个正确观点,即离开了少数民族干部,新疆各项工作搞不好;新疆的少数民族干部也要确立这样一个正确观点,即离开了汉族干部,新疆各项工作也搞不好。如果汉族干部认为离开少数民族干部也可以,少数民族干部认为离开汉族干部也可以,都是错误的,危险的。”[9]同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在讨论内蒙古的民族工作问题时同样重申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同样也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的思想。[10]1988年4月6日,乔石在中央召开的少数民族问题座谈会上就指出:“两种民族主义是有的,但使用这些概念要十分慎重,而且主要是说服教育问题,不要简单地扣帽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已经很少使用了。”[11]这里,乔石所说的“很少使用”,实际上指的就是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已经由前个时期蹋调“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情况转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强调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两个离不开”的时期。这一时期,强调民族关系的“两个离不开”,一是党的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得东西部在经济、文化、教育上联系空前密切,由于历史上和现实上的原因,汉族和少数民族在经济发展上各有优势,一方面是汉族的经济发展迅速,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这种各自的优势促使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必须加强联系、互通有无、共同发展,谁也离不开谁;二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发展上的差距也在扩大,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日趋流失,而当地的生产力和经济水平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进步和发展,造成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隔阂,因此,必须加强民族之间的关系,需要各民族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发展:三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消极因素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各种破坏民族关系、引起民族矛盾、分裂祖国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思想,就是为了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

第三个阶段是民族关系的“三个离不开”时期,主要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21世纪初期。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发生和平息之后,客观形势要求加快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建立。这一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机构,这就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关系复杂化,利益集团复杂化。如何进一步改革开放,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的关系,处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矛盾,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这是一个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否有效实施的重大问题。在民族关系上所面临的问题更为严峻。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表面上是学生要求党内“惩腐处恶”的学潮,实际上是我国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问题和民族问题的总爆发,使得我国的民族关系问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同时,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也使得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一些顽疾一一显露了出来,将我国的民族关系推向了风口浪尖。所以,刚刚产生的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在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上就显得更为严谨和慎重。1990年9月,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期间指出:“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是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一定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12]这就在充分肯定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两个离不开”的基础上,加上了“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从而将“两个离不开”扩充到了“三个离不开”。此后在很多公开场合江泽民和其他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和一些政策文件上都强调了民族关系的“三个离不开”的观点。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整体性、平衡性和全面性。上世纪80年代是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带给我国各民族更多的是困惑、迷茫和无所适从,这种情况多是通过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抵触情绪表现出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强调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的互助合作的关系,就成为了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从90年代开始,我国就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关键十年时期,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深入人心,无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经济都已经不再是新鲜事物,经济合作、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使得少数民族地区不再局限与汉族之间的联系,各少数民族与周围其他兄弟民族之间的交往也逐渐增多,这就使得原来强调与汉族之间的关系扩展到了自身与周围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强调了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所以,“三个离不开”充实了“两个离不开”的内容,使得我国民族关系变得更加团结、休戚与共、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二、和谐民族关系的来源及内涵

和谐的民族关系,来源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在新的世纪将我社会建设“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13]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

实际上,在胡锦涛之前,将“和谐”的内容带入民族关系中加以阐释和强调的,在一些党和国家相关领导人的言论和文章中也早有涉及。1988年12月11日宋任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希望广西的同志们继续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经常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进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教育,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大力宣扬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整个自治区中把各族人民互相友爱、互相信任、互相支援的和谐气氛提高到新的水平。”[14]这里的“和谐气氛”实际上就是指民族区域自治中各民族团结友爱、共存共荣的民族关系。1992年7月31日司马义·艾买提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关系的和谐,最重要的是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都得到发展。”[15]同年11月25日在全国民族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的和谐,各民族的精诚团结、互助合作是社会稳定、国家昌盛、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16]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指出了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和谐发展对国家统一、民族繁荣的重要性。1995年8月4日江家福在全国民族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际社会的这些事实说明,民族政策的正确与否,与民族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直接有关。”“所以要充分认识为了处理好民族问题而加强民族政策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做好民族政策研究工作。”[17]这里从国际形势出发,强调了民族工作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重要意义,从而也将“和谐的民族关系”提升到了涉及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的战略位置上来。2001年1月铁木尔在给《中国民族》的新世纪寄语中指出:“新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进一步做好民族关系协调工作,把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带入二十一世纪,是民族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使命。”[18]指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我国在新世纪民族工作的奋斗目标。

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9]“社会更加和谐”第一次出现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中,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初来源。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20]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1]此次会议,党中央从法制建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对进行构建社会主又和谐社会的任务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自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了党和国家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上,胡锦涛代表党和国家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概念。2005年5月27日,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胡锦涛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所以,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2]从胡锦涛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将“和谐”增加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中,这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时代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展现出来的新的时代特征。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23]这就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21世纪里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从以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实现了平等的地位,具备了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政治和经济条件,实现了根本利益一致。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我国也进入了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发展与风险交织的阶段。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强调和谐社会,突出民族关系的和谐因素,就是要通过国家的宏观和微观的调控,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繁荣发展。

首先,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民族关系一直都在朝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对“两个民族主义”,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提倡民族关系的“两个离不开”,再到市场经济纵深发展时期强调的民族关系的“三个离不开”,其中都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政府在为实现各民族团结统一、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所作出的努力。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深入发展,我们所提倡的和谐发展观,是追求、创新、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发展观,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和谐,全社会的和谐离不开民族关系的和谐,所以,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我国民族关系在新的历史发展条件下的调控手段之一。

其次,和谐体现了我国在处理民族问题和开展民族工作上的一贯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同发达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国内国际的原因,民族主义思潮、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等原因,造成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种种不和谐。为此,中央将‘和谐的思想加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加以强调,将坚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再则,和谐的提出使我国在协调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问题上更加具有了实际操作性。一方面,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结成了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使命的感情和道义”;[24]另一方面,各民族在相互交流和接触中也“出现了竞争机制,相互吸收比自己优秀的文化而不失其原有的个性。”[25]所以,当前我国各民族在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了文化多样化、利益多元化、思想复杂化等特点。提出各民族的和谐发展,不仅是对各民族发展多元化的承认和尊重,也是对在共同利益和目标基础上和睦、协调、合作等同一性的强调,从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最后,提倡各民族和谐发展,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就是为了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当前,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构建我国和谐民族关系,就是要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和谐是对我国民族关系调控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客观要求

对于在新世纪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的重要性,胡锦涛强调:“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他认为,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再有,“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杂复杂的形式下,必须“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26]

一些专家学者也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族关系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配置和利益分配都由国家安排,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的一致性。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平衡性被打破,东西部发展的差距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匀,都要求各民族之间互利合作,共同发展;二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虽然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但是民族之间的相互隔阂和互不信任心理在短时期内难以完全消除;三是民族因素与宗教因素交织在一起。目前,一些国内的民族纠纷,多数与宗教信仰有关;四是城市与农牧区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经济的发展驱使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的双向流动,城乡之间的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也在不断增多;五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交织。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的日益猖獗使得我们在对待民族关系上不能掉以轻心。[27]

所以,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否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这是关系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问题。由于民族问题的纷繁复杂性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幻莫测性,我国在各个历史时期对民族关系进行调控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调控机制也各有时代特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将各民族的政治文明、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等方面引导、统一到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发展观中,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政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施民族政策的具体要求之一。

首先,表现在政治层面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两极对抗的结束以及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兴起,一些国家的动乱、冲突乃至战争大多与民族问题有关,这对我国的民族问题不可避免地也产生了影响;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和发展,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反映在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民族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日益突出,民族关系表现形式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呈现出许多新的时代内容和特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有利于正确处理各民族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孤立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粉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的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正因为这样,200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央分别派出了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前往祝贺。“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代表团团长,这么高的规格,这在新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28]所以,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概念,将在极大的程度上促进国家的安全统一和各民族的繁荣富强。

其次,在经济上,就是为了缩小民族地区和汉族发达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最终达到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我国的少数民族长期以来都是处在边疆地区,环境恶劣,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发展缓慢,这就使得和汉族地区相比不可同日而言。正因为这样,新中国成立以后,许多少数民族地区还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发展状态。对此,毛泽东就曾经说过:“现在是不是还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呢?在有些少数民族中恐怕是有的。”“我国也还有奴隶主所有制,也还有封建所有制。”[29]所以,只有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依靠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我国社会也面临了许多新的变化: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民族地区处在一种自然经济状态中,多数少数民族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表现到民族关系上,彼此之间互相隔绝,呈现出典型的“封闭型”的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这种与世隔绝的状态逐渐被打破,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的不断深入,其中经济发展的差距和利益分配不均匀等也一一显露了出来,这就要求各民族团结合作,共同发展,逐步实现新一轮的平衡;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深入发展和日趋完善,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在日趋拉大,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但驱使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的双向流动,而且在这种互动中,各民族之间价值观念的差异、生活习俗的不一致、宗教信仰的不同等问题也交织在一起,容易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目标,但是,“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所以,“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30]这就决定了促进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经济的和谐发展将是新世纪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第三,表现在文化上,就是要实施符合民族发展的文化教育制度,培养人才,挖掘人才,依靠人才,进行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由于政治、经济方面的落后,反映到文化上,少数民族比起汉族来说,就显得相当的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低,受教育面窄,人才缺乏,更多的是由于受到经济能力的限制,不能入学接受现代化教育,从而导致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长期落后,远远落于发达地区和发达民族的后面。正是由于文化教育的长期落后,使得民族地区在传统和现代的衔接点上显得无所适从.很多民族的传统文化正在不断衰落,向当代千篇一律的城市文化模式趋同的态势越发突出,很多民族的传统建筑、服饰、语言、民俗、信仰、民间文学艺术等最能体现民族文化特征的人文景观正不断消失。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更加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哈日”“哈韩”潮的出现、端午节申遗风波、洋节盛行、“汉族纯种已不存在”的研究、刘胡兰被杀的考证、甚至最近出现的为了避免“被西方人误解”而建议修改我国龙图腾,等等,这些文化现象都严重地与我国千百年来提倡的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的观点背道而驰。所以,让各民族具有自主发展民族文化的权利,这不仅是提高本民族文化素质的前提,而且是传承社会主义文化民族精神的根基。当前,要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就是要提高民族的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文化。民族文化的存在,对外是民族独立、自主的标识,对内则是民族团结的凝聚力。如果不发展民族文化,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水平,就有可能陷入国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分子所制造的意识形态的陷阱当中。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本质上就是要使各个民族、各个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达到和谐发展,不光是汉族,让少数民族享有文化教育和文化发展的自主权,使少数民族更加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以文化凝聚民心,达到各民族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四、结论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后,“和谐”就是我们党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一致追求的奋斗目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识别、各民族社会历史文化大调查到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和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从致力缩短沿海发达地区和落后中西部之间经济发展差距到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发展,我国在各个时期的政策调整和工作中心侧重点虽然不同,但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为了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从而加强和巩固我国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因此也可以这样认为,“和谐”既是我国各个时期民族工作一贯精神传承,也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调控的突出特征。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充满机遇,又充满了各种挑战,繁荣发展与社会风险并存的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所面临的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更加突出,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而东西部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发达沿海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矛盾问题。这也深层次地涉及到民族的发展问题。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民族问题虽然复杂,但是最突出的也就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迫切要求发展地方经济和文化的愿望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国目前的民族工作的主题就是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所以,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以和谐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规范和原则,就是为了使各族人民在相互交往、接触、沟通的过程中,增强对彼此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的承认和尊重,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密切联系,进而增强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意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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