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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他,就和他同居,因为同居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就和他同居,因为同居是地狱

2008-10-24

祝你幸福·知心 2008年11期
关键词:当代人女方天堂

■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陈莹 赵真乌耕

个不愿意留下姓名的年轻女子,

给妇联权益部打来电话哭诉:她和男友同居两年了,刚刚生下一个女婴,男友就玩人间蒸发,再也找不到了。她没有工作,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更不敢带着孩子回娘家,身处绝境的她几次都想把孩子丢掉。

对当代人来说,同居已经不是传统上为结婚做准备的方式,而是人们在婚姻与单身之外的第三种选择。有人说同居是两个人的私事,如果没有金钱交易、不伤风化、无碍别人,谁和谁睡到一张床上和法律无关。

然而,同居也会带来很多的麻烦:责任、财产、子女等等,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女人。有些女人,因为没有办法阻止分手的结局,就以生孩子做最后的冒险,希望以此做筹码留住男人。

深圳每年有五六百宗“同居关系”的官司,90%由女方提出,她们希望曾经的同居男友为孩子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前,法院要对孩子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亲子鉴定”,而判决下来,执行也非常困难。

绝大多数同居者对其财产未做任何约定。他们购置了家具、汽车,或贷款买了房子。当他们分手时,女方往往得不到相应的财产和补偿,因为缺少一纸婚约,法律也很难保护她们。

有一些农村女性,同居分手后住房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她们只有回到娘家,与父母兄弟同住,其处境十分悲惨。

对于享受其中的年轻人来说,同居的感觉是天堂,对于深受其害的人来说,它却是地狱。可以肯定的是,同居是最脆弱的两性关系,我们一旦做了同居这个决定,就要有相当的心理准备和担当。但是,你准备好了吗?

chenying1114@126.com

(编辑: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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